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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平直度] 平板,框式水平仪建标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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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yan 发表于 2014-8-23 19: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平尺平板检定装置,框式水平仪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技术报告中要求的稳定性考核如何做?标准器分别为前哨生产的型号为wl11电子水平仪,郑州瑞达生产的型号为101s数显式水平仪示值检定器。谢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8-23 23: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见JJF1033-2008的C.2.4条
 楼主| feyan 发表于 2014-8-24 07: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规矩湾锦苑 我的意思是具体选什么样的核查标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8-24 10: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feyan

  核查标准的选择非常简单,一定要广开思路,千万不要局限于在比被核查的计量装置更好的仪器和量具上寻找。核查标准的关键条件是必须具有一个稳定的量值,至于核查标准是什么东西都无所谓,可以是测量设备,也可以是产品;可以是物体,也可以是物质;可以是硬件,也可以是软件;还可以是你可以想到的其它任何东西,甚至在废品堆里捡个东西都可以。关键是一定要确保选择的核查标准的与被核查过程或东西的量值计量单位相同,大小基本相当,稳定性高于被核查测量过程或被核查计量标准这两条。
  以平尺平板检定装置的核查为例,检测对象是平面度和直线度误差,平面度误差又可以分解成若干截面的直线度,因此核查对象可定为直线度误差,直线度误差的计量单位是μm,核查标准就可以选择一个直线度误差数微米或数十微米并保持不变(比平尺平板检定装置稳定性更好)的任何东西。例如在废品库选择一个长300mm~500mm的废平尺,工作面保持不生锈即可。其实因报废实物量具一般都使用了很长时间,长期的时效会比新购高等级量具稳定性更好,更适于选为核查标准。对选定的核查标准确定3个受检点作出记号。以后就可以按JJF1033-2008的C.3条给出的核查步骤进行定期核查了。每次核查都使用“平尺平板检定装置”对该核查标准所标记的三个受检点测量其直线度误差,然后用“平均值-极差”控制图对平直度测量过程或平直度检定装置加以控制,以确保检定装置的稳定性,确保检定这个测量过程的受控性,确保用检定装置检定平直度误差的检定结果结果准确可靠。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8-24 10: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说明一点。
  按JJF1033-2008的C.3条给出的核查步骤进行定期核查是对检定这个测量“过程”的核查控制,其科学性和可靠性远远优于对检定装置这个“物件”的核查。“过程”由人、机、料、法、环诸要素构成,“过程”受控了,使用的“机”这个计量标准装置“物件”必然受控,但使用的“物件”受控却未见得“过程”也受控。即检定过程受控计量标准装置必受控,计量标准装置受控检定过程却未见得一定受控,计量检定装置再好,检定过程失控了,出具的检定结果同样是错误的,同样会给使用被检定的平尺平板的顾客带来巨大的误差风险。因此,我认为检定过程的控制才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检定装置的稳定性控制仅仅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之一,可能的情况下应以控制检定过程放在首位。如果并不是想从根本上解决检定工作质量问题,仅仅是为了“应付”计量标准考核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可以按JJF1033-2008的C.2.4条规定进行,每次核查结果只要不大于被核查检定装置的最大示值误差允许值即可。
yushiping 发表于 2014-8-25 14: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feyan


    可以选择一块小平板做为核查标准啊,测量它的平面度就可以了。
 楼主| feyan 发表于 2014-10-16 16: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怎么评定?
xqbljc 发表于 2016-3-28 19: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feyan 发表于 2014-10-16 16:51
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怎么评定?

     楼上谈到的问题,完全是由于JJF1084-2002规范中的内容缺失,而给计量人员带来工作上很大的不方便。

     按照国家局对编写校准规范的要求,在规范的附录中必须有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但JJF1084规范中就确实没有这部分内容,可不完整的JJF1084规范就能通过征求意见、会议审核、上级批准及颁发实施等诸多关口,这确实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难道亲情可以代替国家局的相关规定?现今,全国几何量专业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MTC2),已经因种种原因“失联”十余年,责任只能是无主了。只有寄希望于规范的下次修订再补上这部分内容吧(已经实施了14年,接近通常要求的3倍)。

     至于楼上提及的问题,好在分析评定并不是多么困难,且直接针对这个问题的参考资料也比较多(不要套用),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环境、设备、人员等具体情况,参考相关资料,自己动手给出分析评定。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28 23: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老百姓有句土话,“说得轻巧,吃根灯草”,盼望有量友能够给出一个并不是多么困难的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至于JJF1084规范就能通过征求意见、会议审核、上级批准及颁发实施等诸多关口,是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是不是亲情代替国家局的规定,不是技术讨论的内容,建议讨论中回避。
xqbljc 发表于 2016-3-29 12: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能够“说得轻巧”讲出“并不是多么困难的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那就由其给出评定就是了,否则岂不是“吃根灯草”?JJF1084规范中就确实没有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这部分内容,如果上述话语不是“技术内容”,难道“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非技术特性的“动漫”不成?

         征求意见、会议审核、上级批准、颁发实施以及亲情替代等等,是经历者的了解,对此一无所知、无事生非的某版主是否应该“回避”呢?

         框、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由于不清楚其单位环境、设备、人员等具体情况,所以不可能像某个人“说得轻巧”那样简单,毕竟无的放矢的给出,与信口开河瞎讲一气并无差别。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29 13: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3-29 12:28
既然能够“说得轻巧”讲出“并不是多么困难的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

  除了一会攻击国家局对JJG117-2013的修订小组有什么猫腻,攻击JJG117-2013修订班子行为不端,现在又攻击几何量计量专委会,攻击JJF1084的征求意见、会议审核、上级批准及颁发实施等诸多关口不完整,亲情代替了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你还要攻击谁?我认为这里是计量技术讨论的平台,你认为行政安排不端和相关组织的不正之风,你可以通过必要的组织渠道去反映,在这里乱讲就是信口开河,不负责任。“并不是多么困难的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是你的认为,量友们在7楼提出了问题,你要人家“自己动手给出分析评定”,这不是说得轻巧吃根灯草吗?
xqbljc 发表于 2016-3-29 13: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出问题所在,是正常的做法。而横嘴讲规程保持了旧错误,竖嘴说标准不符合其自己的理论,那才是真正的“攻击”行为,是把“下里巴人”摆放在规程、标准位置之上不自量力的狂妄。现今某版主又在论坛四处树敌,会被“群殴”的。

           “并不是多么困难的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校准装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的原话,到底是谁嘴里吐出来的象牙,大家都看的一清二楚,某版主要“吃根灯草”?!

          告诫某版主自爱自重些,不要去做“指名道姓”的跟屁虫!没人屑于搭理其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29 23: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3-29 13:58
指出问题所在,是正常的做法。而横嘴讲规程保持了旧错误,竖嘴说标准不符合其自己的理论,那才 ...

  如果你作为计量界的著名专家讲讲、规程保持了旧错误,说标准不符合某个理论都是正常的技术讨论做法,但技术平台上攻击某个组织或个人行政管理或做法中有不可告人的什么,这不是技术讨论而是人身攻击了。不管你怎么骂,也掩盖不了你的不良用心。如果你知道自爱自重,也就不会持续数年骂声不断,至今越骂越上瘾了。
xqbljc 发表于 2016-3-30 13: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凄凉的晚年“失落感”,以及急于找回其可怜的“存在感”扭曲心理作梗,某版主异常渴望被骂的心理也就不难理解了。

         本论坛许多量友已经看清了某版主破罐子破摔,屡屡“扯”、“绕”、“揉”的胡搅蛮缠,醉死不认那壶酒钱的混迹论坛,所以基本都不屑于与其谈论问题,这一切的恶性循环,更使其气急败坏、无事生非的横行、滋事、约炮,但“无可奈何花落去”,某版主也真够可悲的了!

         与大家同步,今后对于某版主的种种无聊的捯行逆施跟屁虫、牛皮糖行为,将不再屑于理睬,一切待最后了结那天再说。此话,大家及某版主都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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