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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检定不合格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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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yayu 发表于 2014-9-4 10: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计量器具需要检定5个项目,当检定第二个项目时发现不合格,是否需要检完以下项目才出具通知书?
JennyLv 发表于 2014-9-4 15: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般把所有问题都在通知书里反映出来,这样客户返修时方便与厂家沟通。
牛塘山沟 发表于 2014-9-4 15: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dingyayu

应该按规程要求检定完成,出具结果通知书。
bappqig 发表于 2014-9-5 08: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比如说你是密封性不合格,那么接下去就不用做误差的测试了。总之,尽量多的反应问题。能做的就做。
路云 发表于 2014-9-5 17: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示值误差是其主要参数,能够检则必须检,除非已丧失了测量功能。检定结果有可能超差,也有可能不超差,但那只是定性的结果,定量的误差结果必须给出。如果该器具失准,则涉及到该失准器具在失准嫌疑期使用时,所得到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以及对产品或零部件质量造成的风险,或试验结果的误判风险进行评估。
zhoujidai 发表于 2014-9-6 10: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检定的要求看,一个项目不合格,检定结果就是不合格,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不能使用的,可以直接停止检定,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但是,计量器具在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检定项目,对于计量器具的使用是没有影响的,如外观检查,有的计量器具虽然某一点示值超差,但是并不影响客户的使用,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将所有的项目做完,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用户可以根据通知书上的结果进行计量确认,判定是否能够使用。
静水流深 发表于 2014-9-6 16: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zhoujidai
同意这点!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9-7 10: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程也是说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告知不合格的项目,没有明确是否应该全部做完。个人赞同zhoujidai的意见,应该做完全部,便于客户追溯。
hanzhou343 发表于 2014-9-7 11: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做的就完成吧~~
路云 发表于 2014-9-7 21: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规程规定了要告知不合格项,这里所说的不合格项,理应理解为所有不合格项。总不能遇到第一个不符合项就不往下检了吧!最先遇到的不符合项往往是外观。难道目力观察到压力表的玻璃破裂、或是外壳有轻微撞击变形等不影响示值的外观缺陷,就不往下检了吗?是不是修复后再检示值,检得不合格再出具一份《检定结果通知书》和《失准通知单》啊,是不是要收取两次检定费呀(指对外提供检定/校准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未免也太坑爹了吧!
zzzhang 发表于 2014-9-7 21: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赞同zhoujidai的意见,应该做完全部
长度室 发表于 2014-9-9 13: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路云


这个应该相信技术机构还真不会这样。收取两次检定费不会给个人工资带来什么好处,反而会增加工作量,自己找那个麻烦干嘛呢。对于外观缺陷不必过于较真,虽说对于首次检定的外观要求不能有裂纹、划痕、碰伤、锈蚀等,但对于后续检定的又说可以有不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因此检定还是以计量性能为主,我们碰到的情况是,即使对于首次检定,计量性能若没问题,只要外观缺陷别太离谱,就不会出具不合格证书。
moonkai 发表于 2014-9-10 16: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意见,能进行示值误差检定的,还是应该给出数据和结果,让客户进行质量追溯。再说费用,你又不少收人家的,理应做完全部检定项目,除非无法检定下去,真无法检定误差的,和客户商量一下是否要证书,如果客户不要证书的,那也不要收人家钱了,厚道一些算了,大家说是不是?
lqwcc 发表于 2014-9-11 09: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完后,根据结果请厂家维修,然后重新检定
hblgs2004 发表于 2014-9-12 11: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及时联系客户说明情况,客户认为那个不符合项可以接受,要求检下去你就检,在出报告时将此不符合项作明确说明,否则,停止检定。
路云 发表于 2014-9-21 23: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9-21 03:59 编辑


现实当中已经遇到有人这么做了,理由是:已经能定性判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为何还要继续做那些不能改变计量结果的工作。他们认为这是多做的、无谓的劳动。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因为这些计量人员只是纯粹的计量,没有涉及到客户的质量管理,所以他们没有这种意识。也就是说,他们仅仅是对客户送检的计量器具是否合格进行评定,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没有意识到客户需要对失准计量器具在失准嫌疑期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风险评估、是否会对用该失准计量器具检测过的产品或零部件的质量产生风险、或者有可能导致某试验出现错误的结果,给决策造成了误导性的输入,导致后续可能产生高昂追溯成本的风险。
长度室 发表于 2014-9-22 13: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4-9-21 23:57
现实当中已经遇到有人这么做了,理由是:已经能定性判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为何还要继续做那些不能改变计 ...

说他们是纯粹的计量工作者,我感觉并不纯粹。即使是不管客户后续如何处理,纯粹的话也得把该做的项目做完。首先,项目没做完就定不合格了而不再做其他项目,那么检定费是如何收取的,应该也是按全项收取的。其次,规程里的附录(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说的清楚,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内页格式具体要求同检定证书一样,并且指出不合格项目。这意思因该是说检定证书有的项目,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应该有,把项目结果按检定证书的要求都给完,再指出不合格项。如果出现不合格项就不检了,那还是按照检定证书的要求做么?当然对于导致无法进行继续检定的不合格项除外。因此说,纯粹的计量工作者得按照规程要求来。
xiaomeimei 发表于 2014-10-15 09: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不合格就通知用户,修好后再送检,此次不收取费用吧
zyiyii 发表于 2022-9-9 09: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4-9-21 23:57
现实当中已经遇到有人这么做了,理由是:已经能定性判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为何还要继续做那些不能改变计 ...

强检的计量器具,外观不合格的话(比如台式血压计或者压力表),还需要对示值误差进行检定吗?谢谢!
路云 发表于 2022-9-9 10: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zyiyii 发表于 2022-9-9 09:43
强检的计量器具,外观不合格的话(比如台式血压计或者压力表),还需要对示值误差进行检定吗?谢谢! ...

可以与客户沟通,告诉他即使是示值误差合格,仍然会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标明不合格项。如果客户坚持要检就检,如果不要求检就让客户取回修复后再送检,避免收取两次检定费。

zyiyii 发表于 2022-9-9 1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9-9 10:04
可以与客户沟通,告诉他即使是示值误差合格,仍然会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标明不合格项。如果客户坚持 ...

好的,谢谢。不过现在强检现在都不收费了。
刘欣 发表于 2022-9-9 16: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直接开就行
路云 发表于 2022-9-9 20: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zyiyii 发表于 2022-9-9 10:13
好的,谢谢。不过现在强检现在都不收费了。

只有在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了案的才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备案的均不属于强检器具,不享受免费。

letkey 发表于 2022-9-10 13: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看具体情况:
1.如果这个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可使用的,就不用检后续的项目
2.如果是偏差,维修后可以使用,应该检完全部项目,
3.及时和用户沟通,以便产品追溯
路云 发表于 2022-9-10 15: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letkey 发表于 2022-9-10 13:42
我觉得看具体情况:
1.如果这个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可使用的,就不用检后续的项目
2.如果是偏差,维修后可以使 ...

关于“示值误差”超差不合格,分两种情况:

1、计量机构无能力维修。这种情况只能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让用户取回后送修,修复后再送检。

2、计量机构有能力维修。这种情况应将不合格的情况告知客户,由客户决定是否继续委托承检机构修理(需要另收取维修费)。如果客户不需要,则按前款处理。如果需要,承检机构在出具的《检定证书》中,应同时提供维修前、后的检定/校准结果,以便用户对该测量设备在失准嫌疑期使用时,所获得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风险评估。当存在重大质量风险时,应启动追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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