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通知] 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复制链接]
新闻专员 发表于 2014-10-31 17: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闻专员 于 2015-7-17 13:52 编辑

各相关聘用单位: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8号)的有关精神,国家核安全局负责组织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以下简称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并颁发资格证书。现将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式样发给你单位(见附件)。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由国家能源局颁发,尚在有效期内的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仍然有效,不再统一换发新证。
  证书制发联系人:核工业无损检测中心 牛朝旭
  电话:(021)33326878
  传真:(021)33326888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8弄6号楼
  邮编:200233
  特此通知。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式样).jpg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0月2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核工业无损检测中心。

真人游戏|足球篮球|时时÷彩| 六合投÷注| 网络赚钱:顶级信用÷提现百分百即时到账SO.CC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14 08: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