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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控制过程试压用的压力表要强制检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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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凌 发表于 2014-11-24 12: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舒凌 于 2014-11-24 12:56 编辑

我公司是制造压力容器的单位。制造过程工艺规定,需要对压力容器半成品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以确认容器有否渗漏。而对于试验中需用的压力表,我们一直是按工艺过程控制的计量器具来进行管理,公司建立了工作压力表标准装置,进行自行检定校准。最近,因中国化工装配协会对我公司进行审查时,提出压力表应为强制检定的,其依据是强制检定目录中规定,对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有这样一条定义“用于密封的增压容器的测量”,因试压过程是增压的密封的,即判断我们公司用于制造过程试压用的压力表为强制检定的。我到市计量行政部门问,也没有明确的答复,说这个问题要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来确认的。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同行们,你们有没有碰到过这样的问题?像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压力表属于安全防护吗,是否确认为强制检定的?
建波 发表于 2014-11-24 14: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到安全方面的计量仪器是强検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25 15: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满足制造过程工艺规定半成品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的压力表属于工艺监控用测量设备,不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中国化工装配协会对你公司进行的审查不知道是什么审查,如果是压力容器制造审查,该压力表就是特殊产品的制造使用的测量设备,应加特殊产品“压力容器”生产标识并对其实施特殊管理。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压力表用于打压实验,但压力较高,其中有一只压力表与安全阀连通用于防备打压实验压力过高产生的安全事故,这只压力表就是安全防护用压力表,应该纳入强制检定。如果仅仅是监视试压过程增压密封的,则不属于强制检定。但一般来说凡是“增压”生产过程,都至少有一只压力表用于监视压力是否增压过高而发生安全事故,即至少有一只压力表是安全防护用的,应将其纳入强制检定。
capcom 发表于 2014-11-25 16: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其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应属于安全防护方面的,用于此项工作的压力表应进行强检。如果你公司的工作压力表标准装置经过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发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开展检定是可以的。
 楼主| 舒凌 发表于 2014-11-25 19: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舒凌 于 2014-11-25 19:02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25 15:45
  为满足制造过程工艺规定半成品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的压力表属于工艺监控用测量设备,不属于强制检定计 ...


谢谢斑斑。这次是对我公司进行压力容器制造复核审查。
下面还有问题:
1.你说的“应加特殊产品‘压力容器’生产标识并对其实施特殊管理。”是管理的需要。但此表是否与要强制检定?
2.试压所用压力表,从0.25MPa至25MPa共11种量程的都要用到。每台试压容器同时要用3只相同量程的表进行监视。是否试压压力高的需要强制检定,而压力低的可不用强制检定。
3.这同时使用的三只压力高的表,只需一只强制检定就可以了吗?
4.主要原因是审查整改项目中有这一条,要求我们把所使用的压力表都列入强制检定。因公司有经过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压力表标准装置,做压力表的检定已有二十多年了,第一次碰上这样的问题。如果这些压力表全部列入强制检定,那么我们的压力表标准器就没有再保留的意义(这些压力表的送检定费用可不小哦)。也请大侠给提个建议,如何管理为好。
5.过去,企业因强制检定压力表较多的话,可以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检定授权。只听说一些企业这样的授权都已给收回了,不知道现在还能申请授权吗?
 楼主| 舒凌 发表于 2014-11-25 19: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capcom 发表于 2014-11-25 16:26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其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应属于安全防护方面的,用于此项工作的压力表应进行强检。 ...

我们早在1985年就建立了工作压力表标准装置,并经过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发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但按规定,只能检定非强制管理的压力表。要检定强制管理的压力,还须获得计量行政部门的授权许可才行。但现在不知还有没有这样的授权许可。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25 20: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舒凌 发表于 2014-11-25 19:00
谢谢斑斑。这次是对我公司进行压力容器制造复核审查。
下面还有问题:
1.你说的“应加特殊产品‘压力容器 ...

  1压力容器产品生产用的测量设备应作特殊标识,并实施特殊管理,但特殊管理不等于说就必须纳入“强制检定”。
  2应该如你所说,总之试压工艺为保证产品质量一般只规定压力不小于多少进行稳压多长时间,对压力不得大于多少不加规定。不大于多少MPa往往是安全的需要,因此对试压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不得超过多大压力进行监视的那只压力表一定要纳入强制检定。仅指示不得小于多少压力的压力表纯属工艺过程控制需要的压力表,不应该纳入强制检定。
  3是的,应该确定哪只压力表控制安全,另外两只压力表进行工艺监视,不能不分青红皂白都是安全防护用或都是工艺监视用。
  4说的是,一定要看压力表的功能,要绝不放过一只该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不能不计成本地见一只压力表就纳入强制检定。你们应该找审核人员讲清道理,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如果确确实实很多压力表都是安全防护用的,而不是产品试压监视用的,既然已建标,还可以向当地计量主管部门申请授权对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压力表执行检定。
  5企业因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品种少数量大,并已建标,完全可以向当地政府计量管理部门申请授权,对内部这几种量大的计量器具开展内部强制检定。这种情况过去和现在都是可以的,国家关于检定资质的授权政策并没有改变。未经授权的确就只能在企业内部对非强制管理的压力表开展检定和校准。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楼主| 舒凌 发表于 2014-11-25 23: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舒凌 于 2014-11-26 00:00 编辑

先前认为这些表不应该纳入强制检定,而且现在我们的同行也都是这样做的,包括我们保证确认复查时审核人员都没有对这类压力表的管理提异议。斑斑的说法很有道理。我们首先是考虑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授权,如果不行,就按斑斑说的,采用以上做法,并向审核人员请明情况。
daimin 发表于 2014-12-10 13: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5月以后的强检类压力表已经不收检定费用了。听说不是可以授权的,我也想知道能不能授权给企业内部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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