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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究竟哪一个编码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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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22: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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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12-10 02:23 编辑

关于计量器具的命名与编码规则,国家发布了两个通用计量技术规范:一个是有关工作计量器具的JJF1051-2009《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另一个是有关计量标准器具的JJF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但有两类编码,这两个规范的规定却互相矛盾(两者互为颠倒):

编码
JJF1051的命名
JJF1022的命名
28000000
声学类计量器具
光学类计量器具
33000000
光学类计量器具
声学类计量器具

而且影响到子项的编码,也未见权威部门出来解释。究竟哪一个是正确的?有哪位量友知道吗?

发表于 2014-12-11 04: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彦刚 于 2014-12-11 04:33 编辑

    关于计量器具的命名与编码规则,国家发布了两个通用计量技术规范:一个是有关工作计量器具的JJF1051-2009《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另一个是有关计量标准器具的JJF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但有两类编码,这两个规范的规定却互相矛盾(两者互为颠倒):
编码:
                    JJF1051的命名       JJF1022的命名
28000000   声学类计量器具      光学类计量器具
33000000   光学类计量器具      声学类计量器具

    而且影响到子项的编码,也未见权威部门出来解释。究竟哪一个是正确的?有哪位量友知道吗?

    当我看到JJF1051-2009《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我也犯了你此时一样的困惑。以为是我们最关心的JJF1022出新版的了,可过了好一阵才发现其实JJF1051对于我们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它是针对工作计量器具的!而我们关注的,或者说对于我们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来说,关心的是针对计量标准的JJF1022。而它到迟至最近才被我们计量检定校准人盼来,即:JJF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
    两者针对的对象不一样,各自独立,没有必要去比较。
发表于 2014-12-11 09: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两个规范针对的对象不一样,JJF1051是针对计量器具,而JJF1022是针对计量标准的,建立计量标准命名时按照JJF1022,两者好像没有联系吧,不能比较,也不存在矛盾吧
发表于 2014-12-11 14: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有联系,我认为其中一本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20: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彦刚 发表于 2014-12-10 08:31
关于计量器具的命名与编码规则,国家发布了两个通用计量技术规范:一个是有关工作计量器具的JJF1051-2 ...

JJF1022并非现在才发布,91年就有一个试行版,叫JJF1022-1991《计量标准命名规范(试行)》。新版是在前一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编码规则也没有多大变化。JJF1051也同样,前一版本为JJF1051-1996《工作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代码》。

无论是工作计量器具还是计量标准器具,其编码规则都是一致的,都是以8位阿拉伯数字编码,每两位一段,8位编码共分成4段(表示4层不同的意义),前两位数字组合表示计量专业大类或专用计量器具应用领域。在新版本发布前,两个旧版本的规定是一致的。即在JJF1051-1996《工作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代码》和JJF1022-1991《计量标准命名规范(试行)》中,28000000都表示光学类计量(或标准)器具,3300000都表示声学类计量(或标准)器具。但到了JJF1051-2009《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却将这两个大类编码整个来了个对调,这显然是出现了严重的错误,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即予以更正,否则将对后续的应用产生很大的影响。

我与您的情况还不太一样,您是在纯粹对外提供检定/校准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往往不会遇到这类问题。而我们不仅对外提供检定/校准服务,还行使着企业计量管理的职能,对本企业数万件计量器具的周检情况实施监控管理。因此我们必须对本企业所有计量器具建立数据库,器具的唯一性编码就是数据库的主字段。我们引用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编码作为器具编码的一部分,加上器具的流水号,构成器具的唯一性标识编码。以便对器具进行专业、类别的筛选、查询与统计。但因这两类器具在计量标准器具与工作计量器具之间交叉重叠,造成混乱,无法对其进行专业大类的条件筛选与查询。

发表于 2014-12-12 00: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4-12-11 20:09
JJF1022并非现在才发布,91年就有一个试行版,叫JJF1022-1991《计量标准命名规范(试行)》。新版是在前一 ...

言之有理!很显然我是坐井观天哦!
发表于 2014-12-12 09: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企业是自行编制了一套计量器具代码,比如螺纹塞规,编码为LG-02-XXXX,LG代表类别——量规,02代表型别——螺纹塞规,XXXX——代表流水号。根据楼主提供的情况,明显是文件改版印刷错误,应以以前正确版本为准,不必跟风新版。
发表于 2014-12-16 15: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兄工作认真细致,敬佩之至。这还真不是个小问题,就像企业申请单位代码一样,涉及到一个法制化管理的问题(文件的归口就是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应该有个权威点的人士做个解释,如果错了,就要立即更正。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6 21: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12-15 19:40
路云兄工作认真细致,敬佩之至。这还真不是个小问题,就像企业申请单位代码一样,涉及到一个法制化管理的问 ...

我也是在构建信息化平台时,想利用现成的国家现行有效的编码规则构建计量器具数据库。没想到一使用就发现乱了套,没法对这两类器具进行自动筛选和归类统计。这两类的工作计量器具与标准器具的各项子类编码互为交替掺杂,简直一塌糊涂。我觉得JJF1051-2009《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应赶紧换版。
发表于 2014-12-17 08: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4-12-16 21:32
我也是在构建信息化平台时,想利用现成的国家现行有效的编码规则构建计量器具数据库。没想到一使用就发现 ...


既然1022已经出了2014版,估计那个1051也快换版了。
发表于 2014-12-19 05: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12-17 08:20
既然1022已经出了2014版,估计那个1051也快换版了。

是的,也许在新版中就会被理顺的。
发表于 2014-12-19 10:28: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普及普及这个收藏着看
发表于 2016-4-15 11: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看这么仔细,还真没发现
发表于 2017-12-6 18: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修正,这个编码明显有误。不管是不是用作标准,代码应该是一样的,就像人的身份证,不管在什么岗位,编号是唯一的。
 楼主| 发表于 2022-6-2 19: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一晃八年过去了。当时本以为权威部门不久就会发布一个更正说明。可没想到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任何说法与解释,犹如石沉大海,也未见换版。向规范起草人反馈咨询也爱理不理。不知道这些权威部门与人物,为何如此牛逼。

发表于 2022-10-29 16: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然想到最近吵到热搜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和“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承认错误何其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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