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闻专员 于 2015-3-19 09:25 编辑
曾几何时,计量培训也成了香饽饽,各种培训班,考证班,规程宣贯会充斥着网络和邮箱 去年2014年7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附件2的第三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质检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 取消
在该消息发布前计量论坛的很多资深会员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提醒同行不要考该证,含金量低,在计量法未大修改前,还是考检定员证最为实际。
近期又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中附件1中: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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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质检总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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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认可 | 中国民航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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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现:“中国标准化管理研究院”在国内并无该公司的登记信息,而是在香港注册的一间公司,国内的权威机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关于微信公众号发现:很多冒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微信号,这里也说明一下,CNAS的唯一官方微信是“认可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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