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恕我有话直说了,你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不确定度是靠有用信息估计出来的,你的报告已知条件给出极不充分。测量过程的要素人机料法环,除了测量方法(原理)的信息描述较为完整外,对其它信息都没有加以描述。一道数学题已知条件严重不足,后面如何解题(如何评定不确定度)?
2.测量模型已经给出:λ=(Q·d)/(A·ΔT),目的是评定λ的不确定度,解题过程必须对Q、d、A、ΔT四个输入量分别引入的四个不确定度分量分析,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重复,三个分量就遗漏了,五个分量就多余或重复了,而你的不确定度评定过程完全置测量模型于不顾,想到哪评到哪,思路比较混乱,该评的不知道是否都评了,不该评的又评了,很难说是否做到了既不遗漏也不重复。
3.按一般规定应该通过全微分计算出四个输入量的灵敏系数,因为本例是“单项式”可视为“黑箱模型”,用“相对不确定度”进行分析,此时各输入量的灵敏系数均为1,应该用一个条文加以说明,否则可视为你不确定度评定中没有考虑各输入量的灵敏系数问题,评定步骤漏项。
4.不确定度评定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说明测量结果的可信性大小,为了确定设计的测量方案是否值得采信。由于你对被测参数的信息描述严重不足,不知道你的被测参数测量范围及其允差大小,因此得到扩展不确定度后,无法确定你的这个检测方案的可信性(可靠性)是否满足U≤T/3(对于校准/检定活动是U≥MPEV/3),无法判定你的这个检测方案需不需要推倒重来,重新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