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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红顶中介”摘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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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员 发表于 2015-7-9 23: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发

    中办国办发文: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新华社记者赵超、安蓓

    对于那些屡受诟病的“红顶中介”来说,摘帽子的时候到了。

    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昨日对外发布。作为指导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方案按照厘清职能边界、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应有作用等原则,提出了脱钩改革清晰的路线图、明确的时间表、具体的任务书。

    脱钩时间表

    【出台配套文件】

    方案印发一个月内,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相关工作的实施办法或规定。

    【开展试点】

    2015年下半年开始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第一批试点,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全面推开】

    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哪些协会商会脱钩?

    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明确脱钩主体】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执行。

    【同时具有三个特征纳入脱钩】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特殊情况另行改革】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脱钩脱什么?

    机构、职能、财务、人员、党建、外事……

    【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调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代管的事业单位的关系,并入的注销法人资格并核销事业编制,不能并入的划转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管理并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

    【职能分离】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行政机关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

    【财务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自2018年起,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限期清理腾退。

    【人员管理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党建、外事分离】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动真格:

    实现彻底分离

    据了解,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改革开放初期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3年的6万多个。但是,在当前简政放权改革背景下,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的弊端愈加显露出来。

    “只有摘下行业协会商会的红顶,才能切断利益链条和身份依附,让它们在市场搏击中强身健体,走向良性发展之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占斌说。根据方案,脱钩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

    强监管:

    脱钩不是脱管

    一面是放,另一面则是管。“这次改革配套了一系列支持和监管政策,包括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扶持力度,加强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建设,确保脱钩不脱管。”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

    作为配套措施,方案明确了脱钩后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的支持政策,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信息资源共享、参与协助政府部门多双边经贸谈判等。杨宜勇表示,从国际经验看,运用购买服务方式是政府资助和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普遍做法。这样能帮助协会商会脱离“二政府”身份,通过服务不断“开源”,促进它们可持续发展。

    立规矩:

    走向法治轨道

    脱钩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使方案落到实处,体现改革综合配套,明确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牵头制订出台10个文件。在改革操作上,提出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
曹敏进 发表于 2015-7-16 09: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中介早就应该去了。
w725164 发表于 2015-7-16 10: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中介早就应该去了
w725164 发表于 2015-7-16 13: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遇到相似问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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