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牛凤岐 于 2015-11-2 20:34 编辑
彩超“校准规范”JJF1438—2013的一系列原则性错讹
计量界许多朋友都注意到,由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审定、宣贯,江苏省计量院夏勋荣作为第一起草人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血流测量部分校准规范》(JJF1438—2013)已由计量主管部门批准和发布。第一、三两位起草人还特地在2014年第4期《中国计量》杂志上发文解读。毫无疑问,起草规范性文件是要花工夫、受辛苦的,然只要其符合科学、合理、规范、言之有据的原则,对国家发展、民族振兴有好处,再辛苦也是值得的,就怕是违背这些原则,把“求治”变成“搞乱”。不幸的是,JJF1438—2013正是属于后一种情况,其中存在一系列原则性错讹。为此,建议已经或准备开展该项活动的计量院所,在实际工作中纠正这些错讹,向彩超产品标准YY0767—2009中的正确思想和做法回归。为使大家了解JJF1438及解读文章中的错讹所在,特具体解释、分析如下:
(因论坛字数限制,在此仅列出小标题,全文见“牛凤岐 新浪博客”)
1.引用标准问题 2.术语概念问题 4.检测手段性能要求问题 5.体模管道设置和流向识别检测方法问题 6.血流探测深度检测方法问题 7.检测涵盖项目问题 8.被检设备性能划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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