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计考办字〔2016〕2号
关于2016年度国防、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计划的通知
各国防一、二级计量技术机构及有关单位:
按照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依法从严计量标准器具考核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国防、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的计划性,提高考核效率,现将2016年国防、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计划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材料要求 1.内容要求 1) 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申请新建、复查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应分别按《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JJF(军工)5-2014)和《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的要求,提交两套申请材料。
2) 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申请新建、复查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应按《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JJF(军工)5-2014)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格式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的格式须严格按照考核规范中规定的格式,并按规定加盖公章。 二、 申请受理时间 1. 新建标准申请受理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5日。 2. 复查标准申请受理时间: 一季度:2016年1月18日至29日 二季度:2016年4月5日至25日 三季度:2016年7月1日至21日 四季度:2016年10月10日至28日 3. 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复查申请须在标准有效期满前9个月提交申请材料,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复查申请须在标准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的,按新建计量标准器具重新申请考核。
4.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申请资料的,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三、 收费标准 国防最高计量标准新建考核费1200元/项,复查考核费600元/项;区域最高计量标准新建考核费600元/项,复查考核费300元/项。请在提交考核申请的同时缴纳标准考核费用,将汇款凭证传真至考核办,并注明申请考核的标准器具名称和汇款单位法人名称。 开户行:工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号:0200004509003500979 单位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备注:计量标准考核费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伟 联系电话:010-62457165 传真:010-62456918 邮政编码:10009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304所考核办 请各机构认真组织,按计划要求做好相关计量标准器具考核申请准备及上报工作。
附件: 1.2016年拟新建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计划表 2. 2016年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复查计划表 3. 2016年拟新建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计划表 4. 2016年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复查计划表
抄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计量主管部门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考核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