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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参量] V形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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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kai 发表于 2016-6-23 15: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一下,V形块和V形架有什么区别?
xqbljc 发表于 2016-6-24 10: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种名称都有, GB4972-1985 标准的名称为“ V形架 ”;JB/T8047-2007标准的名称为“ V形块(架)”。这两个标准,归口相同,后者替代了前者,前者废止,后者现行有效,等级由国标降为行标。JB/T8047-2007标准封面名称为“ V形块(架)”,内页正文描述为“V形块”,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3 23: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7-5 23:50
老师您好!请教个问题,您认为V形架(块)算作计量器具么?

  V型块(架)是不是计量器具,应按JJF1001的定义判定,不是哪一个人嘴巴大就说了算的。
  “计量器具”与“测量仪器”同义,其定义见6.1条,“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测量的装置”就是计量器具。注2还特别指出“测量仪器(即计量器具)可以是指示式仪器,也可以是实物量具”。因此,计量器具的关键特点是可以出数据,,单独能读出检测数据或与辅助设备组合能够读出检测数据的东西就是计量器具。由此可知,V型块(架)既不能“单独的”出数据,也不能与其它“辅助设备”组合出数据,因此它肯定不是计量器具。
  有人对术语“测量设备”很反感,拒不承认有这个术语,甚至连“测量系统”也不承认,就让他在某个角落里哀鸣吧。我们仍然要以国家规定为准,JJF1001的6.2条和6.6条就分别是“测量系统”和“测量设备”的定义。V型块(架)虽然不是计量器具,但却是“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因此不能否定其“测量设备”身份。
  V型块(架)属于“测量设备”中的“辅助设备”,这个辅助设备与另一个测量设备指示表一起又可以组合成新的“测量系统”。在这个测量系统中,V型块(架)起到了“传感器”的作用,指示表则起到了“读数装置”的作用,它们共同构成了另一台(套)用于测量圆度或轴向跳动的完整“测量设备”。所以现代计量管理必须将V型块(架)纳入测量设备管理,执行定期的计量校准和计量确认。这种简单的道理,“砖家”级人物除了骂街的本事举世闻名外,是永远也搞不清楚的。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7-5 23: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6-24 10:05
两种名称都有, GB4972-1985 标准的名称为“ V形架 ”;JB/T8047-2007标准的名称为“ V形块(架) ...

老师您好!请教个问题,您认为V形架(块)算作计量器具么?
xqbljc 发表于 2016-7-6 12: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V形架是计量器具或不是计量器具的两种意见都有。本人倾向于V形架不是计量器具的意见。实际上 V形架就是划线或检测中的一个辅助工具,尽管也有V形法检测工件圆度,但毕竟V形架主要功能还是做为辅助工具来使用的,至于以什么“新的测量系统”或什么“传感器”名义来胡扯瞎绕,那纯粹是“痴人说梦”的瞎忽悠。另外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生产企业,V形架属量大面广的器具,但从来没有国家规程/规范,且在国家检定系统表中也看不到这样的工作计量器具。这也从另一个角度看出,V形架不是什么计量器具,仅是一个辅助工具而已。
xqbljc 发表于 2016-7-24 17: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7-24 17:12 编辑

        “七十”的某版主是否“嘴巴大”,根本没人屑于关注。但其有着与众不同的“横竖嘴”大家都非常清楚,当其“横嘴”时,分上、下两片,用来信口开河瞎讲一气、包括东扯西绕、胡搅蛮缠及捣糨糊;当其“竖嘴”时,则分为左、右两片,如此形状、作用大家尽可想象......。

        某版主具有的“横竖嘴”是否“在某个角落里哀鸣”?大家并不感兴趣,但大家都清楚,这个“横竖嘴”里从来吐不出象牙,即使该“横竖嘴”屡屡被大家及其自己啪、啪的掌掴,也依然要吐出“V型块、桥板”是什么“传感器”、“新的测量系统”的胡言乱语,非如此,如何能显示其“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拧种”劣根性呢?论坛中的量友成千上万,但自誉为“拧种”的也就仅此一人,另类至如此程度实在是奇葩,论坛及大家就宽容些,任其不时被“牵出来溜溜”并爆点笑料调节一下气氛。呵呵!
yushiping 发表于 2016-7-26 12: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大咖讨论了半天,V型块究竟是不是计量器具呢?V型块既然是测量设备,那就应该计量校准或者受控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6 19: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yushiping 发表于 2016-7-26 12:58
两位大咖讨论了半天,V型块究竟是不是计量器具呢?V型块既然是测量设备,那就应该计量校准或者受控吧。 ...

  以骂大街闻名于世的我国知名计量“专家”除了骂街,没有人知道他在计量技术上在说什么,也不必理睬他对着镜子骂什么。我的观点是明确的,V型块不是计量器具,但V型块是测量设备,正如你所说的,“V型块既然是测量设备,那就应该计量校准或者受控”,纳入计量管理。
moreface 发表于 2016-11-27 13: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1. V型块不是计量器具,但V型块是测量设备,
复制代码


哇,好绕!

  1. “V型块既然是测量设备,那就应该计量校准或者受控”,纳入计量管理。
复制代码


既然如此,那V形块要不要制定一个计量校准规范,对“V形块的计量校准”进行规范呢?

V形块,不是计量器具啊? 那方箱也不是? 貌似不对。方箱是有检定规程的。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7 18: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也感受到某版主的胡扯瞎绕了,其如不扯不绕,又如何发帖胡搅蛮缠呢?大家的共识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11-27 1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其实测量设备和计量器具的定义区分并不难,它们在概念体系中只是上下层的关系。好比松树、桃树都是树,但绝不能说树就是松树,就是桃树,因为树还有很多很多品种。实施测量所必需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都是测量设备,但不能说测量设备就是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测量设备还有很多品种,例如标准物质、计算机软件等等。对“V型块不是计量器具,但V型块是测量设备”感到“绕”并不奇怪,只要记住测量设备是个大概念,计量器具是测量设备的一个“品种”即可。某个全国著名计量专家也认为“绕”,着实令人惊讶,此人骂街技术无人可比人人皆知,但其计量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实难让人恭维。
  那V形块要不要制定一个计量校准规范,对“V形块的计量校准”进行规范呢?这个问题,你提得非常到位。既然V形块属于测量设备,进行必要的计量校准和计量确认也就是现代计量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了,既然要进行计量校准,制定一个计量校准规范,对“V形块的计量校准”进行规范也就是必然。因此就要求我们的计量管理者寻找国家、地方或行业的V形块校准规范,既然没有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校准规范,组织的计量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本组织的内部校准规范,从而规范V形块的校准工作。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8 00: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测量设备和计量器具是什么“上下层的关系”,嘴不由己的某版主又开始了信口开河瞎讲一气,本人懒得驳斥,就引用一段我们国家计量权威专家对此的论述吧:
          测量设备.jpg
         无需多讲什么,“相同的含义”的论述已经将故弄玄虚的什么“上下层关系”、“大概念”、“品种”等自创的奇谈怪论粉碎的落花流水!难道,某版主也有胆量以其“七十”之老不正经、“下里巴人”的身份,与其七零后的“计量老前辈”PK一下?某版主炕头汉子吧?!

        “寻找国家、地方或行业的V形块校准规范”已经“寻找”了“七十”多年了吧?!某版主依然一无所获,其还能有几多时日呢?继续傻乎乎的“寻找”下去,一生“撞南墙”、做“拧种”,呵呵,某版主真可悲!
moreface 发表于 2016-11-28 10: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V形块到底算不算计量器具?

我个人认为,它应该算。

还是那个问题,  方箱 算不算计量器具?

大家别吵吵,就说是,还是不是?

如果能说说理由,那就更好。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8 12: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moreface 发表于 2016-11-28 10:06
说到底,V形块到底算不算计量器具?

我个人认为,它应该算。

        “V形块到底算不算计量器具”是个在多次技术会议上包括私下争论了数十年的老问题,既然你认为“它应该算”,我们洗耳恭听你独到的个人见解。不过这不是什么“算不算”的问题,而是应该为“是不是”(“算不算”的提法给人感觉有些牵强)。

           如果你“它应该算”的个人理由确实充分,尽管数十年的老问题由于权威部门、人士已经明确表态,人们已经不再争论此事,但仍可将你独到且充分的个人见解、理由向上级有关部门逐级反映,或许,现状会有所改变。

           如果你能同时将内外卡钳“到底算不算计量器具”的问题一并讲一下你独到的个人见解,那就更好了,大家洗耳恭听。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6 14: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11-28 00:03
测量设备和计量器具是什么“上下层的关系”,嘴不由己的某版主又开始了信口开河瞎讲一气,本人懒 ...

      老师您好!我这两天把V形块的标准看了一下,现在认识到它不是计量器具。这个标准的正文中(JB/T 8047-2007),有两处地方使用的是V形架,其他方均是V形块。看完之后,我对表2给出的表面粗糙度Ra的技术指标还是有些疑问的,不知是他写错了还是怎么样,他要求的粗糙度Ra值0.16μm、0.32μm、0.63μm,不知想怎么测,这个标准偏偏没有给出粗糙度应该怎么测。我们平时用的粗糙度比较样块的值为1.6μm、3.2μm、6.3μm,开始我以为标准写错了,粗糙度样块没有那几块,但又想粗糙度若是1.6μm、3.2μm、6.3μm这又大了些。那若用粗糙度仪测,上面、底面、侧面、端面均不成问题,但是V形槽面怎么测呢?再调整V形块的位置测量那有些麻烦了。您给帮忙看看为什么他要这样要求。
    还有,就是我认为,关于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和测量设备的术语问题,您误会规矩湾老师了。以前我也跟规矩湾老师着急过,他扣定义得出“正误差比负误差大”的错误论断,但这计量器具和测量设备的理解上,我还是赞同他说的。毕竟JJF 1001-2011 上面这两个术语的概念不同,我手头的计量师教材上面也着重讲述了两者以及测量系统的不同。上面说到“测量设备是一个总称,它比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含意更为广泛。”对于测量设备,说到它的内容的扩展性,是这样描述的:“测量设备不仅仅是指测量仪器本身,而又扩大到辅助设备,因为有关的辅助设备将直接影响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里主要指本身不能给出量值而没有它又不能进行测量的设备,也包括作为检验手段用的工具、工装、定位器、模具、夹具等试验硬件或软件。可见作为测量设备的辅助设备对保证测量的统一和准确十分重要。”因此,说V形块不是计量器具,但是测量设备是没有问题的。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6 15: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moreface 发表于 2016-11-28 10:06
说到底,V形块到底算不算计量器具?

我个人认为,它应该算。

“V形块不是计量器具,但V形块是测量设备”,现在看来,其实不绕。
JJF1001给出的计量器具的定义是: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测量设备的定义是: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计量器具、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或其组合。
由此看出,辅助设备不是计量器具,但在某个测量中,它是测量设备。
方箱算不算计量器具?答案是肯定的,它是计量器具。这点在《方箱检定规程》的概述中说的很明确了,当它用于测量被测件垂直度时,它以其提供的标准90°(对被测件而言)作为标准,对被测件进行直接比较测量,这个用途与直角尺、方形角尺一样。只不过名字不是“尺”,而是“箱”,让人感觉有些怪罢了。
V形块到底算不算计量器具?答案是否定的,它不是计量器具。在JB/T 8047-2007 范围中: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直径为3 mm~300 mm的轴类零件加工(或测量)时,做紧固(或定位)用的V形块。可以看出,V形块就是起到紧固或定位的作用,不直接进行测量,是辅助设备,不是计量器具。
因这种辅助设备对测量的准确性有影响,因此标准对其一些技术特性做出了要求,如V形槽对底面、侧面的平行度等。这与量块附件的功能是类似的,我们用量块附件与量块组合内尺寸标准,量块附件不是计量器具,也是辅助设备,因其同样对测量准确性有很大影像,因此JB/T  3323-2001 量块附件对它也做出了一些技术特性要求。
规矩湾老师说的纳入计量管理是正确的,但绝对不是要制定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对它进行校准或检定。检定和校准针对的是计量器具,V形块和量块附件均不是计量器具,因此不能进行检定或校准。但对于这种辅助设备,我们可对它的技术特性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而不是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检测的对象可以是计量器具,也可以是产品。依据就用现行的机械行业标准即可,针对它制定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是没有道理的。
moreface 发表于 2016-12-7 08: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6 15:13
“V形块不是计量器具,但V形块是测量设备”,现在看来,其实不绕。
JJF1001给出的计量器具的定义是:单独 ...


有理,有据,有说服力。好多人都是你这么认为的。

好贴!学习了!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7 09: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moreface 发表于 2016-12-7 08:35
有理,有据,有说服力。好多人都是你这么认为的。

好贴!学习了!

我在回帖时也是先查的资料,共同学习啊。
xqbljc 发表于 2016-12-7 14: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12-7 15:05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6 14:29
老师您好!我这两天把V形块的标准看了一下,现在认识到它不是计量器具。这个标准的正文中(JB/T 80 ...


        你谈到的“V形块不是计量器具,但是测量设备是没有问题的”观点,本人不敢苟同。我们国家几何量计量专家关于“测量设备,实际上与计量器具具有相同的含义”的论述,还是有其独立思考、认知水平的。计量师教材中的论述,虽然我没看过这些“参考资料”,但其中什么“总称”、“含意更为广泛”、“扩展性”,以及某位扯绕的什么“上下层关系”、“大概念”、“品种”等自创的奇谈怪论如出一辙,这只能是某部分人的一己之见,歧见在学术领域允许“保留”,但不允许强加给他人,更不允许借此恶意贬低、攻击他人。像某位胡言乱语的“测量单位术语替代了计量单位术语”的说辞,纯属没脑子的嘴不由己!上帝给了我们每个人一个大脑,我们要用其独立思考,切不可教条式的引用、照本宣读并代言或人云亦云,而弃自己的大脑于一旁。

        中国近现代计量的奠基人,计量专业(化学专业)学者、老前辈、政府官员对“名词的审定和统一原则”如下所述,“吸收外国的东西,不能生吞活剥,应当结合中国民族形式。名词(术语)的正确发展道路,是以物质为对象,以外文名词为参考,遵循中国语言自己发展的内部规律来厘定,并力求其大众化”。“测量设备”的术语,可见ISO标准,万千世界又有多少国家在往ISO标准上靠呢?我们允许其它引用资料中“保留”这“其它称谓”,“计量器具”是我们国家的“传统”专业术语,但也更不是就要放弃“传统”的东西。我们国家1957年由原苏联专家卡敏斯基(Каменскии • Б • Н)培训的第一批计量专家、老前辈沈XX,生前对送检的某件国产计量器具上面的名称、技术规格标贴完全采用英文的厂家做法,在没有实际检测的情况下,就开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下了不合格的结论,通知书背面的文字背书为:......请使用中国汉字,即显示爱国,又方便用户!这样的做法虽然值得商榷,但本人可以理解这样的情怀及态度。

        你的帖子中谈到“辅助设备不是计量器具”的说法,个人观点也不完全就是这样。像我们建标报告中,“配套设备”的术语又与“辅助设备”的术语有多大或什么区别呢?难道也能说“配套设备不是计量器具”?中国文字博大精深,谈论这些东西,切不可“教条”、“生吞活剥”、“标新立异”、“热衷自创”......,那并不是什么“三新”,而是“照猫画虎”的穷嘚瑟。

       最近看了一本由中国质检和标准出版社发行的《几何量测量仪器检定与调修》专业书籍,作者也是在1957年由原苏联专家卡敏斯基(Каменскии • Б • Н)培训的我们国家第一批两位几何量计量专家、老前辈,先不谈书籍的内容,该书的书名仍然在使用“测量仪器”,书中内容仍然在使用“计量器具”的术语,而不是改称“测量设备”,该书包括了五大类型的23种仪器,单是仪器的各种详尽结构图就有数百幅(他们表示这些保存的底图愿献给任何单位和个人),这些上个世纪的20或30后的计量前辈足迹曾走遍全国各个省、市、县包括三线山沟的各个地方进行几何量测量仪器检定与调修,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值得我们学习一辈子?!某位另类人士尽管自称什么“四十余年”,但与他们又有什么可比性呢?!

        话扯得可能远了些,也重了些,请你谅解。实际上我也不想去细谈什么“不是计量器具,但是测量设备是没有问题的”的话题,各自保留观点,各自私下多多思索即可。
路云 发表于 2016-12-7 23: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第6.6条“测量设备”的定义是这么表述的: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须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或其组合。

我个人理解认为,“测量设备”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定义中的“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这三项属于“测量设备”大家都不会有异议。而“软件”和“辅助设备”这两项是不可能脱离主设备而单独构成“测量设备”的,必须与主设备一起组合才能构成“测量设备”。

xqbljc 发表于 2016-12-8 14: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6 14:29
老师您好!我这两天把V形块的标准看了一下,现在认识到它不是计量器具。这个标准的正文中(JB/T 80 ...

         JB/T 8047-2007《V型块》标准对磨削(包括研磨)工艺加工的V型块(材质一般为钢质、铸铁及非金属的花岗石、工业陶瓷),表2给出的表面粗糙度Ra的技术要求,并没有错(Ra值0.16μm、0.32μm、0.63μm并不是优选系列)。对于铸铁材质的V型块采用刮研工艺加工的,不会也不可能给出的表面粗糙度Ra的技术要求。至于“标准偏偏没有给出粗糙度应该怎么测”的问题,这很正常,毕竟标准一般是不给出检测方法的,检测方法不是标准的重要或必须内容,实际上标准并不对检测方法的正确性负责,也不考虑检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等等因素对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影响。现今某些标准为什么也给出检测方法的规定(附录中),我也讲不清楚,希望不是多此一举、越俎代庖。

        你们的“粗糙度比较样块的值为1.6μm、3.2μm、6.3μm......,粗糙度样块没有那几块”,这只能是你们的粗糙度比较样块规格不齐全,注意要使用磨削(包括研磨)工艺的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你们对V形块的检测依据的是标准,出具的是检测报告,而没有像某个人胡言乱语的那样“制定本组织的内部校准规范”,什么“规范V形块的校准工作”,你们的做法是正确的。至于你谈及的“检测的对象可以是计量器具”的观点,我们不是这样,所谓的检测报告我们只是针对非计量器具的产品、工件、某些工具等。在检测报告中,非用户要求,一般我们也不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13 18: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12-7 14:48
你谈到的“V形块不是计量器具,但是测量设备是没有问题的”观点,本人不敢苟同。我们国家几何量 ...

老师您好,前几天我去了石家庄,回来后看到您的帖子,感觉有收获。这谈不上谁对谁错,我认为是在不同年代,知识体系中的某些内容发生变化或补充。您说的计量标准装置里的配套设备,我理解着它与不能提供量值但又不能缺少的辅助设备,还是有点差别的。就好比,检量块时,量块标准装置里的主标准器是量块,配套设备是光学计(参与测量读数),辅助设备是艾利点支架、量块拼接时使用的夹子等等,可能我们大多不会把艾利点支架、夹子等写进配套设备,我理解着标准装置里的配套设备还是计量器具(测量仪器)。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意见保留一下,以后有机会再查阅资料。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13 18: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6-12-7 23:41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第6.6条“测量设备”的定义是这么表述的: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须的测量 ...

我也是这样理解的,所以我在16楼特意加上了在测量中。“由此看出,辅助设备不是计量器具,但在某个测量中,它是测量设备。”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13 19: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12-8 14:48
JB/T 8047-2007《V型块》标准对磨削(包括研磨)工艺加工的V型块(材质一般为钢质、铸铁及非金 ...

老师好!我看到《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校准规范》上面列出的各种加工方式的样块的Ra值也没有0.16μm、0.32μm和0.63μm的,包括研磨、平磨等,研磨的通常为0.012μm、0.025μm、0.05μm、0.1μm,平磨为0.1μm、0.2μm、0.4μm、0.8μm。我认为标准可以要求为0.2μm、0.4μm、0.8μm来代替0.16μm、0.32μm和0.63μm,这样就能用粗糙度样块来比较测量了。
最初我是在国家计量院、北京计量院等机构的CNAS认可证书附件上看到他们申请的校准项目有卡尺、千分尺。。。。。。,但申请的检测项目里又有卡尺、千分尺。。。。。。这些计量器具,开始我也很纳闷,这些计量器具申请了校准,还申请检测干什么。后来考虑是不是要做型式评价,教材上说型式评价属于检测。而且他们申请检测的依据不是规程,而是相关计量器具的国家标准等。
xqbljc 发表于 2016-12-15 14: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12-13 19:03
老师好!我看到《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校准规范》上面列出的各种加工方式的样块的Ra值也没有0.16μm、0.32 ...

        JJF1099《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规范中,“Ra值也没有0.16μm、0.32μm和0.63μm的”,这算是正常吧。毕竟Ra值的优选系列已被规范/标准描述为规定系列值,也就是你谈到的Ra值0.1μm、0.2μm、0.4μm、0.8μm,但是当规定系列值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可选取Ra值的补充系列值(非优选系列),也就是在规定系列值间插入补充系列值(中间值,红色字体),如:Ra值0.10μm~0.16μm~0.20μm~0.32μm~0.40μm~0.63μm~0.80μm......,尽管规范/标准的正文表格中只是规定了Ra规定系列值,但标准中明确提到“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可依照相关的标准GB/T1031中的补充系列值。而适用范围相对于仅适用于新制产品标准面更广的规范来讲,其没有在表格及文字中涉及补充系列值的数值或文字规定,这显然是值得商榷的事情。毕竟,大量已经生产的,且当下正被使用的粗糙度比较样块,有数量相当多的是非优选系列的,它们应该被继续使用,也应该被继续给以量值传递或溯源。所以,我们学习、掌握、使用规程/规范/标准等法规性技术文件,不能像某位人士那样,以其横竖嘴为依据,片面、选择性、为我所用、曲解、教条的去解读、认知、使用法规性技术文件,而要全面、系统掌握当下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的综合性的内容。

      你“认为标准可以要求为0.2μm、0.4μm、0.8μm来代替0.16μm、0.32μm和0.63μm”,你的“认为”我不置可否。但 JB/T 8047-2007《V型块》标准的编写者们可能有其自己的理由或考虑,他们的理由或考虑也并非就一定没有道理。还是由搞标准的人自己去定吧,我们计量人不必去过多参与或越俎代庖。

      你谈及的“型式评价”应归类至法制管理的范畴,其与校准或检测在性质上是有所不同的。“型式评价”出具的是“型式评价检验报告”,报告内容中又有“检测”的字眼,封面还要有多个相关资质的标识,不是某些单位想做就能做的,这需要有资质,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委托。所谓的“型式评价”是由前些年的“样机实验”改过来的,“教材上说型式评价属于检测”,这样的说法并不全面。申请了校准项目还申请了检测项目,这是正常的,毕竟有校准及检测实验室之分,它们涉及的内容、项目、技术依据等不同,所以复查时要分别填写B1表及B2表。申请检测的依据不是规程,而是相关计量器具(或非计量器具)的国家(或相关)标准等,这是正确的。至于类同证书形式的检测报告,其与检定/校准证书是有所区别的,前者(检定/校准)证书内容使用的是“计量器具名称:”的字样;后者类同证书形式的检测报告,其证书内容使用的是“被捡样品名称:”的字样,详细的东西不再细谈了,你“再查阅资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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