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我总是习惯先跳过其他部分去寻找有关农业的内容。并不是我特别关心农业的发展,而是我作为一个计量人,我想看看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是否仍然继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如“亩”、如“斤”。不幸的是,今年还又是如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和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样是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如果我们对《报告》视而不见,那么我们又如何能理直气壮的去纠正农民朋友和卖菜小贩?个人建议,国家是否可以考虑,把“亩”、“市斤”这些常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作为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列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以下是节选《报告》的部分内容。(来源:http://www.mod.gov.cn/shouye/2017-03/05/content_4774492_4.htm)
(五)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扩大优质水稻、小麦生产,适度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粮改饲试点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以上。鼓励多渠道消化玉米库存。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产业链价值链,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打造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土地整治,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离不开农业保险有力保障。今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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