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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检免费的几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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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9 23: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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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个文件彻底打乱了我所有的工作生活----强检免费!
首先说明一下我们单位的情况,一、我们是一个副省级城市的计量检定机构,可是我们很特殊,由于省里没有计量机构,我们也负责省局的计量检定业务。二、我们单位既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有市场经营行为。一个单位有3块牌子。
这几天,没日没夜的开会,讨论,争执……最终讨论出一些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看,也许有帮助。
1,明确概念--------本次免费的只是强制检定停止收费,不是取消强制检定。那么,国家、地方出台的各类强制检定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依然有效(涉及收费的就不用看了),根据91年的试行管理办法中的内容要求,应该只对首次检定和周期检定免费,在检定有效期内的检定要求,我们视为委托检定,这是要收费的。
2、什么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按照国家87年的管理办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需要在需要在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那么,问题来了。没有备案的怎么办?到底是先备案后检定,还是检定后再备案?举个例子:一个属于强制检定的压力表没有备案,我们检定的时候还免费吗?
3、强制检定还能收费吗?我们省里有明确的收费文件,其中明确了现场检定是要收取服务费的,检定费我不收了,但是服务费我们要收的。我们现在就怕检定人员消极怠工,用户送上门的免费检定,我就让你等,现场检定的马上就去,可以收取服务费。
4、授权区域的问题?据我们了解,我们市周边的一些县份和企业他们原本建标的项目可能要申请停用!这些检定任务都可能跑到我们这里来,强制检定业务量会迅速增加,这我们还能接受,最可怕的是周边的一些财政状况不好的地级市都可能停用标准,财政明确表示只承担授权范围内检定费用补贴,范围外的由当地财政补贴。先不说恶意停用标准,小一点的检定机构很难做到计量器具全范围检定的,以前都是送到我们这里协助检定,现在我们可能就不做了,应为财政不管啊!那么这种行为属于踢皮球吗?
烂七八糟的说了一大堆,只是因为太累了。在没有任何征求意见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突然就是一纸禁令,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发表于 2017-3-30 08: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就没有强制检定一说,只有校准。无论是CNAS的能力验证还是国际间实验室比对,都是校准。国内的检定在国外看来不可思议。故现在把检定和校准分开来,是一件好事,只是有托底的。至于说收入,就要看你们自己的营运能力了。
hblgs200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7-3-30 08: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收费的时候政府计量检定部门不断扩大强检范围,只要能揽过来的全揽过来,现在免费了又不断缩小强检范围,能推出去不检的就推出去。
发表于 2017-3-30 08: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一纸文件,下面有好多事情要做。特别是强检的工作计量器具,恐怕很多地方没有详细的统计和分类,以前开展检定业务的时候,有几个按计量法要求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这个环节直接省掉了吧!
发表于 2017-3-30 11: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器具器具免费检定引出不少困惑呢,哈哈,我给大家推荐一款在线管理计量器具的软件,该软件能实现双方的互联互通,使用单位在线预约检定,生成委托单,在线查询检定进程,软件还能实现检定到期预警,在线制定检定周期计划,省时省力,方便快捷,关键是该平台的使用是免费的,注册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有意向的客户可询大陆机电
发表于 2017-3-30 11: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y8d4p 发表于 2017-3-30 08:13
国外就没有强制检定一说,只有校准。无论是CNAS的能力验证还是国际间实验室比对,都是校准。国内的检定在国 ...

美国的计量工作由NIST统一管理,我去过,他们工业类计量器具是完全放开的,政府主要对贸易结算类计量器具进行管理,特别注重定量包装和市场计量器具的管理,可以现场执法,甚至缺斤少两可以叫警察。
他们也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这种机构也搞强制检定,也对外受理业务。其实这些和我们国家大体都差不多。唯一不同就是,他们底层的机构,相当于我们县级质监局吧(准确来说称为计量局吧),这一块只负责贸易结算和定量包装的监管,有执法权。
当然美国各州的计量法(度量衡法)不尽相同,但大体思路都是这样子。
发表于 2017-3-30 11: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质检总局好像拟定了一个目录和方案,但没有公布,可以到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去看看
发表于 2017-3-30 11: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免费,我们这里已实行了二年多了,没有你所说这么多问题,还算好。你们是一个副省级城市的计量检定机构,工资一定很高,强检免费后可能会少一点,但象我们这些落后地方工资反而涨了,同时任务指标少了好多,日子过得比以前开心好多。我希望以后强检继续免费。
发表于 2017-3-30 12: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性情中人 于 2017-3-30 12:04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定型和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许可证,以及申请计量认证和仲裁检定,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定“。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取消了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在计量法尚未修改前,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文件显然与计量法相悖。我们不知道是计量法大,还是部门文件大。
 楼主| 发表于 2017-3-30 13: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zhatv123 发表于 2017-3-30 11:38
强检免费,我们这里已实行了二年多了,没有你所说这么多问题,还算好。你们是一个副省级城市的计 ...

你们是主动求变,积极应对,有充分准备才做的这件事。我们是晴天霹雳,一片茫然。刚从财政回来,从省财政到市财政都是一脸懵逼!政府支出预算早在16年底或17年初就是通过审批,现在还在讨论怎么办!强制检定收费涉及共167各项目,如果在4月1号前拿不出方案,就先免费,秋后算账。本次补贴只涉及事业单位,一些行业公司里的检定工作不可能拿到补贴,自然不会再从事先关检定工作。有个特例:国家电网愿意自行承担本市的所有检定支出,不需要补贴。
 楼主| 发表于 2017-3-30 13: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涵 发表于 2017-3-30 11:36
国家质检总局好像拟定了一个目录和方案,但没有公布,可以到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去看看
...

还在起草,主要是停征文件里第4条“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留了个空间,
发表于 2017-3-30 14: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长远看对于加强计量器具管理是件好事,像我们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前就因为收费问题一直无法提高计量器具受检率,经常为了收一台电子秤的检定费要在商家门前扯皮1~2个小时,工作效率低,商家也没好脸色看,工作任务完成不了还一天到晚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憋屈啊。自从6年前我省开始执行强检计量器具政府买单以后我们的检定工作就好做多了,检定不用收费商家还主动申请检定,受检率蹭蹭的就上去了,现在我们农贸市场小型计量器具年受检率能达到90%以上,检定工作任务年年达标。检定工作效果好了以后,计量主管部门还不断向财政申请加大免费范围,提高检定经费。反正我们现在工作起来比以前轻松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3-30 18: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临风听月 发表于 2017-3-30 14:33
从长远看对于加强计量器具管理是件好事,像我们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前就因为收费问题一直无法提高计量器具 ...

你们的财政补贴还不是靠税收而来?现在167个项目全部免费了,你们能覆盖哪些项目呢?每一个项目你们能够全范围检定吗?从此以后你们检定不到的东西也不能送到外地检定!因为当地财政是不会补贴授权范围以外的检定工作的。我么也有很多针对百姓和个体商贩的免费项目,而且实行了很多年!但是,你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你们和我们一直不敢全免费吗?你们的所申请的经费覆盖了多少呢?
发表于 2017-3-30 20: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强制检定 不收取费用之后,计量所的单位性质如何确定。是变成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还是变成企业,推向市场呢?如果变成企业推向市场,那么只能靠校准收费。对于一个县城来说,强检的项目资质尚且能自己建立,校准更是做都没有做过。这无异于将计量员置之不理。费劲千辛万苦进入体制内,半大不大的年龄段了,却落得个面临下岗的境地。不知道是计量事业的悲哀,还是谁的悲哀。总之有一种让人心寒的感觉!
 楼主| 发表于 2017-3-30 23: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尖嘴猴腮 发表于 2017-3-30 20:04
现在强制检定 不收取费用之后,计量所的单位性质如何确定。是变成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还是 ...

酒后杂言----------------
那些什么免费后生活更美好的不是水军就是企业!
所有看过帖子的人,没有一个关注过9楼的吗?在我们建立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什么是我们最大的阻碍?
宗庆后的抱怨全国知晓,我们的心声谁又理解?
有本事就不要强制检定工作,任其发展!
下岗何不为一种解脱,计量工作就让那些老同志们去干吧!
不要量值统一、不要量值传递、不要民生监管,让他们自生自灭!
发表于 2017-3-31 08: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大量事业单位承担了本应由市场化配置的工作,造成企业感觉政府各种费用高,其实这些工作应由市场化的私企来完成,费用就和政府收费无关了。
发表于 2017-3-31 11: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尖嘴猴腮 发表于 2017-3-30 20:04
现在强制检定 不收取费用之后,计量所的单位性质如何确定。是变成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还是 ...

      我觉得强检免费后是落后地方的计量所的春天。不过发达地方和一些大所就会有点痛苦,因为收入会小一些。我们这里自实行强检免费后,财政拨款翻了3倍。至于计量所的单位性质,在三定方案中早已写明计量所是财政核拨单位了。还有近来填写的报表,上级部门都是要求我按公益一类填报,其实我们好想按公益二类填报。
发表于 2017-3-31 12: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就一个省份没有省计量院哦,你这样一说好多人都知道你是哪里的了。
免费来的太忽然了,看来最高层是太急于给企业减负了,基层没有任何准备,一脸懵逼,这免费要涉及的部门太多,最关键是的计量所的人员地方给予什么政策,毕竟咱们这个省的县级所几乎都是全额拨款,而地市级都是差额拨款,免费后,需要财政重新做预算等等,这都需要一个时间来完成。该干啥还是干啥吧,希望这个时间不要拖延的太久太长,计量所在失去了收入来源后又长时间没有得到财政支持,一旦没钱发工资后就会瘫痪了。
发表于 2017-3-31 12: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285166790 发表于 2017-3-31 08:15
现在大量事业单位承担了本应由市场化配置的工作,造成企业感觉政府各种费用高,其实这些工作应由市场化的私 ...

说得很好。这句话,当时我看了哇哈哈宗庆厚的言论后就想说的。
发表于 2017-3-31 14: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性情中人 发表于 2017-3-30 1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考核,使用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制造计量 ...

计量法实施细则不是计量法,不是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所以取消强检收费这个文件没问题。
发表于 2017-3-31 22: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csagsg 发表于 2017-3-30 23:21
酒后杂言----------------
那些什么免费后生活更美好的不是水军就是企业!
所有看过帖子的人,没有一个关 ...

何尝不是呢,如果不是强制检定,以后工作都不太好开展了。现在一到企业都爱搭不理的呢,还总嫌计量检定麻烦,没用。从明天开始,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呢!
发表于 2017-3-31 22: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zhatv123 发表于 2017-3-31 11:50
我觉得强检免费后是落后地方的计量所的春天。不过发达地方和一些大所就会有点痛苦,因为收入会小一 ...

可能是省份不一样吧。这两天,听说市里有一个市一级计量所要成立集团的文件,搞的县区的我们人心惶惶。本来县级市财政能力就不行,以前靠强检加上财政差额拨款,还能维持,现在不知道会怎么样了,是边成企业还是全额拨款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像你说的计量所有文件规定,要完全财政拨款,变成一类事业单位嘛?
发表于 2017-3-31 22: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7-4-1 12: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来我们是一个省的,我就在你们附近。老实说,昨天我还在跟领导发牢骚我要停所有的强检计量标准,全部送我们这个省会城市,结果被狠狠的批斗了一番;话说回来,楼上很多砖家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小地方计量部门的春天(财政全管),考自我营收的单位必进有一定纠结;国家只出了通知,但至少现在没发布实施细则,让我一度愤慨又是想让我们下面的人先自我摸索一番,然后他再来打总结,烂好人的角色当了这么些年最该改革;
    最后说一句,只希望你们强检器具的检定手续别太麻烦,大家都混口稀饭钱,实在不行,你们大机构带领我们小单位一起造事,:)
发表于 2017-4-2 19: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部分地市州一级的计量行政部门(计量处、科)现在把他们对于强检计量器具审批工作已经交由计量机构来管,推脱、懒政实他们强项,工作技术机构做,任务算行政部门的,这个工作才是该管管,一个技术机构并不具备审批权力,即便专业上也只是协作而已;二个这是计量行政部门职能职责,也能对地区强检器具起到更好的监管。减免强检对企业是好,苦逼了计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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