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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值] 当e≠d时按照那个进行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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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0527 发表于 2017-5-23 10: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软件技术的提高,目前市场上出现e≠d二者不相等的衡器,即目前常用的衡器中“检定分度值=最大称量/3000”(e=Max/3000),即检定分度数为3000。但市场上显示分度数现在最高可以做到60000(常见的有5000、6000、7500、10000、15000、20000、30000)。
  现在有好多生产厂家在铭牌上注明:e=Max/3000的值,但显示往往是e的1/n倍(检定分度值等于几倍显示分度值):即e=Xd(X=2、5、10)。
      例如 购置一台最大称量为150kg、铭牌上的是50g。但显示分度值10g的电子台秤。首先了解这“10g”是检定分度值还是显示分度值。
检定分度值:“e=50g”、检定分度数=3000;
显示分度值:“d=10”、显示分度数=15000
  按e=50g检定时:加载25kg时       允许误差±25g
加载100kg时      允许误差±50g
加载150kg时      允许误差±75g
按照JJG539-7规程规范:即:“e=d=10g”检定分度数=15000
检定时:加载25kg时       允许误差±5g
加载100kg时      允许误差±10g
加载150kg时      允许误差±15g
提问:那到底是按照那个进行操作呢??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4 10: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检定工作中,如遇到实际分度值与铭牌上标注的分度值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省质监局]2017-02-23字号:T | T
  应判定该电子秤是否属于强制检定类的计量器具,若是,就必须严格遵循《计量法》,按国家检定规程(《JJG 539-1997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要求开展检定,如果出现了实际分度值与铭牌标称值不符的情况,就与国家检定规程要求不符,必须依法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其检定结论应为“不合格”。
  如果该电子秤属于非强制检定用计量器具(如:非贸易结算类的内部简易试重的器具),客户若有计量需求,可以参照《JJG 539-1997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出具校准证书,为客户提供器具的实际误差及不确定度,不作“合格”判定结论。
海狼 发表于 2017-5-23 13: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衡器产品,你要衡器厂家拿出型式评价报告给你看,他们绝对拿不出来。所以,老老实实按照规程要求执行就是了。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3 13: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狼 发表于 2017-5-23 13:04
这样的衡器产品,你要衡器厂家拿出型式评价报告给你看,他们绝对拿不出来。所以,老老实实按照规程要求执行 ...

严格按照规程就直接不合格了
海狼 发表于 2017-5-23 13: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3 13:09
严格按照规程就直接不合格了

难道计量所就一定要检定合格?外观检查不合格,检定工作就结束了。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3 13: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狼 发表于 2017-5-23 13:14
难道计量所就一定要检定合格?外观检查不合格,检定工作就结束了。

如果企业使用这种电子称不是用在贸易结算方面,直接判不合格是不是太草率了?企业只不过是想溯源而已,出校准证书不行?
海狼 发表于 2017-5-23 15: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3 13:21
如果企业使用这种电子称不是用在贸易结算方面,直接判不合格是不是太草率了?企业只不过是想溯源而已,出 ...

你没见楼主问的是检定么?即使是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只要企业申请的是检定,仍然是要依据计量检定规程执行的。另外,不管是衡器检定规程还是衡器标准,都是依据的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制订的,对III级和IIII级俩个准确度等级的非自动衡器的要求是e=d。像这种严重违反生产标准要求的产品,纯粹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即使是做校准都建议慎重考虑。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3 16: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觉得仪器的分辨力可以稍高于准确度指标,分辨力高一些还是有实用价值的。像8位半的数字多用表,其准确度指标数值就大于其分辨力(数值)超过2个数量级。衡器在这方面显得太保守了
海狼 发表于 2017-5-23 16: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里,可没有天平和秤的区分的,只有I II III IIII 四个准确度等级的非自动衡器。而国内是非自动衡器划分为天平和秤俩类计量器具,天平有I II III IIII 四个准确度等级,而秤只有III IIII 俩个准确度等级、
我个人的看法是 对秤要求e=d,是因为秤大量用于商业上的贸易结算,对使用环境的要求并不高,也就常温而已,主要考虑的是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过于细分的分度值在这类常态下的环境里,会出现数据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影响造成数据波动,也就容易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而对于价格昂贵的商品,是完全可以使用I II俩级高准确度等级的非自动衡器的。国内对零售商品称重使用的衡器,是有要求的。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3 17: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印象中电子称是用电阻应变片构成测力传感器测量力的大小,电子天平是依靠电磁力平衡重力,是否国内是根据测量原理来区分电子称和电子天平?
laohu110 发表于 2017-5-23 17: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程,不合格,没辣么麻烦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3 17: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淘宝上很多分度数超过6000,甚至高达30000的所谓高精度电子称,当然都标的是III级
流连 发表于 2017-5-23 17: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流连 于 2017-5-23 17:52 编辑

这种衡器都是用的 C3 传感器,用于高分度数秤,明显不合理,属于欺骗性生产的产品,而你们检定、校准还要去违反规程去支持它?


这种问题貌似“不合格的秤如何能检定合格?”
hblgs2004 发表于 2017-5-24 09: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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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4 09: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看到福建省的一份文件,是这样规定的
无标题.jpg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4 10: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JJG 539-1997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不是被JJG 539-2016替换了吗?福建省质监局还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ssylqx 发表于 2017-5-24 10: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sylqx 于 2017-5-24 10:37 编辑

兄弟姐妹们,做事别把自己套牢呀!!!估计造规程的人也是经过思想斗争的!!其实主要是生产厂吹了牛皮,检定人员嘛,又想把检定费赚到手,一些小毛病能过就过去了,因此也就走到今天这个局面嘛!!!!!!
 楼主| 猎人0527 发表于 2017-5-25 11: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这个问题是经常遇到的,但是上级部门也没有给详细的解释,主要还是源头呀,源头厂家出问题了,甚至市场上的好多称连起码的打封卡的地方都没有,都不知道这类称是咋进入市场的。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5 11: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猎人0527 发表于 2017-5-25 11:41
感谢!这个问题是经常遇到的,但是上级部门也没有给详细的解释,主要还是源头呀,源头厂家出问题了,甚至市 ...

工商、质检多头管理的弊端
夏夏夏 发表于 2017-5-25 14: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最终的讲解。还是一知半解啊!
 楼主| 猎人0527 发表于 2017-5-26 10: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下一步法制计量检定就2条路了,一个就是省级和市级只搞计量技术研究开发和指导基层计量机构业务工作,选择试点在一个区域内进行计量全授权或选择授权。二是法制计量机构只管理检定强制的计量器具,职能成为全公益性质,不收取费用,把校准和非强制类交给市场。
laohu110 发表于 2017-5-26 11: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检定就按照检定规程。外观检查不合格,这个也要问吗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5-26 15: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laohu110 发表于 2017-5-26 11:02
既然检定就按照检定规程。外观检查不合格,这个也要问吗

想知道计量所收发室收件时会问客户选择检定还是校准吗?委托单上有没有相应的选项?
laohu110 发表于 2017-5-31 10: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猎人0527 发表于 2017-5-25 11:41
感谢!这个问题是经常遇到的,但是上级部门也没有给详细的解释,主要还是源头呀,源头厂家出问题了,甚至市 ...

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管什么源头不源头。想想公安治理车辆改装人家源头推卸责任了么?车检线卡好不就出了成果???自己不做好别人不尊重
直角尺 发表于 2017-6-19 11: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例,肯定是按e=50g来计算。e是检定分度值,规程上好像没有你说的显示分度数这个概念吧,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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