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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lgs2004 发表于 2017-7-20 08:27 一切以客户为焦点,客户和相关方有要求建标就建,否则可以不建,再说现在建标对企业是有利的,建标后主要标 ...
moonkai 发表于 2017-7-20 09:01 同意楼上见解,专门就此问题咨询过省计量院专家,省院表示不建标不违反计量法,但是你的主标准器不得列入强 ...
lijun123456 发表于 2017-7-20 14:15 但是我刚才看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里面第十条说: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个最高计量 ...
moonkai 发表于 2017-7-21 09:01 各个省有不同的规定吧,我说的是浙江省的,而且是企业内部校准。另外,浙江省计量院当时答复企业只要不建 ...
lijun123456 发表于 2017-7-21 11:22 我们也是私人企业 对一个计量技术机构而言,如果一项计量标准的计量标准器需要外送到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溯 ...
moonkai 发表于 2017-7-21 13:47 建标的企业也是计量技术机构,不一定是事业单位或者法定计量单位、第三方校准公司。另外关于本单位最高计 ...
可以开展“检定”,自然就可以开展相应项目的“校准”。但反过来可以开展“校准”,并不一定可以开展相应项目的“检定”。要开展“检定”,就必须建标,经考核合格授权,这就是法制计量。不管哪个省的地方法规,也不管是国家的那部法规,都是说建标后可开展检定和校准,从没有一部法规规定说建标不为“检定”,只为“校准”的。如果是建了标,那就是可以开展检定,即便是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如果建立标,照样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对企业内部)开展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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