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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有关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疑问,请专家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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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0 10: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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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火力发电厂兼对外销售蒸汽,蒸汽计量器具为涡街流量计,现场配套有流量积算仪,每月根据流量积算仪读数结算用汽量。今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称强制检定器具需备案,政府免费检定。但是,我发现强检目录里只有蒸汽流量计,没有流量积算仪,询问政府办事人员,答复目录里没有的就不是强检。
   我的问题是:1、流量积算仪是蒸汽计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什么不在强检范围? 2、如果流量积算仪不在强检范围内,那我公司是否可以不用付费检定或校准?这方面政府相关文件有无明确要求?
      恳请各位专家解疑释惑,本人QQ:535761190
发表于 2017-8-20 21:2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于贸易结算的也是要强检的
发表于 2017-8-20 22: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laura.lao 发表于 2017-8-20 21:22
用于贸易结算的也是要强检的

就算是用于贸易结算 也只有列入目录的才能称为强检
如果目录里没有 可能就是法律法规的更新赶不上技术发展的脚步,有遗漏或者新增很正常
就比如现在的手机流量计费一样,还是个新课题。
发表于 2017-8-21 10: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是哪个省市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17-8-21 10: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yushup 发表于 2017-8-21 10:30
请问楼主是哪个省市的呢?

江苏省苏州市
发表于 2017-8-21 11: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没有列入强检目录不能执行强检,但也应该周期校准。
发表于 2017-8-21 11: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流量计免费,积算仪付费。都得校准。
发表于 2017-8-21 14: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要依据强检目录,目录里有的计量器具,符合那四个方面的就是强检计量器具
发表于 2017-8-21 19: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流量积算仪,是针对现场温度、压力、流量等各种信号进行采集、显示、控制、远传、通讯、打印等处理,构成数字采集系统及控制系统,适用于液体、一般气体、过热蒸汽、饱和蒸汽等的流量积算测量控制。流量积算仪与各种流量传感器或变送器、温度传感器或变送器和压力变送器配合使用,可对各种液体、蒸汽、天然气、一般气体等流量参数进行测量显示、累积计算、报警控制、变送输出、数据采集及通讯。可进行瞬时流量、累积流量、温度、压力多种参数显示。可接收孔板差压输入或涡街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涡轮流量计等各种流量计的输入信号。
  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第24项是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没有细分流量计的类型、型号规格或哪一个部件、附件。流量积算仪可视为流量计的一个部件,接收孔板差压计、涡街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涡轮流量计等各种流量计的信号,经累积计算显示瞬时流量、累积流量,从而实现流量的测量。你们使用涡街流量计与流量积算仪配套,每月根据流量积算仪读数结算用汽量,你们的“流量计”应该是“涡街流量计+流量积算仪”,是这套组合的流量计实现了流量计量,且用于贸易结算,这个整套流量计应该符合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中的“蒸汽流量计”。积算器视为流量计的附件之一,没有积算器不能实现流量测量进行经费结算,就像不能说万工显检定不检其附件分度头、分度盘和灵敏杠杆一样,只检涡街流量计主体,不检附件流量积算仪。
  说明:本人并非搞流量计量的,上述观点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7-9-25 12: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点同上:只检涡街流量计主体,不检附件流量积算仪。
检定的是整套系统,而非个体能独立完成的测量工作。
发表于 2017-9-27 10: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某个政府网站上有个回答:流量积算仪只是个显示、计算,不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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