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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授权了区域性专项计量授权,但县里不批社会公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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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0 17: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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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取得了本区域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形式是:授权对社会开展经确认检定项目的强制检定工作。但是在向县里申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时不被允许。想问一下,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已经授权我们作为本县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那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 2017-10-11 09: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现象说明“授权”这个事要取消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还抱着权力不放。
发表于 2017-10-11 09: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授权”是对机构来说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所开展的项目
发表于 2017-10-11 09: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取得了本区域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只是说明你有这个资格、资质了
授权是另外一个回事,其他机构也有这个资格、资质,授权给谁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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