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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CNAS-CL01:2006 5.5.11 设备校准因子使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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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7-11-22 12: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nas-CL01:2006 5.5.11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实验室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设备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
而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 4.4.3 这样解释:当仪器设备经校准给出一组修正信息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有关数据得到及时修正,计算机软件也应得到更新,并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加以利用。问题:
像量块、标准热电偶(按等使用的)在量传时,规程要求应加上证书上的修正值或偏差,毫无疑问。但像温湿度试验箱在校准时也会给出温度偏差,温度偏差的校准结果在使用要求范围内,如正负2度,有人认为在使用试验箱时也应将温度偏差修正进去,这个不符合项在很多检测实验室都开过,您觉得合适吗?
237358527 发表于 2017-11-22 13: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作为 实物量具或者计量稳定的计量性能的器具才能用 修正值 。
否则不应该用修正值。
winterdjp 发表于 2017-11-22 13: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验箱本身可以加修正值设置的,所以最好是在校准过程中发现偏差超出允差直接将修正值设置到设备中,再重新校准一次,同时可以确认修正值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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