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1455|回复: 9

[国内新闻] 国务院提请审议计量法修正案草案 拟取消修理计量器具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23 23: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刻注册计量论坛 交流工作中的点滴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成为会员

x
国务院提请审议招标投标法、计量法修正案草案 拟取消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行政审批


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此次草案取消了招标代理机构准入门槛、“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等行政许可。


    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介绍,考虑到招标代理机构是提供招标代理业务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对代理的招投标项目承担主体责任,招标方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属于市场行为,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予以规范,发展改革、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措施进行监督,不需要以行政许可的方式设定准入门槛。从广东的试点情况来看,不设定行政许可也是可行的。


    据此,草案删去了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并对相关法律责任作了修改,加大处罚力度,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该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计量法的规定,我国的计量器具管理目前设置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两项行政许可,前者主要对计量器具产品性能进行评价,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后者主要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设施、人员、生产场所、检定条件和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袁曙宏表示,从广东的试点情况来看,不设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自主调节的作用,方便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草案删去了相关规定,并增加了关于监督检查的规定。取消行政许可后,计量行政部门将通过严格执行该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依法加强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发表于 2017-12-24 13: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型式批准要好好管管了,特别是电子秤什么狗屁玩意都有,铭牌标的乱七八糟
发表于 2017-12-24 21:46: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秤产品存在坑蒙消费者的现象,应加强监管
hblgs200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7-12-25 08: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修理放开制造管一管更合适些,制造放开谁都可以制造计量器具了,市场假计量器具更横行了。
发表于 2017-12-25 09: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太多了!管太多了!市场乱不乱、假不假,都是管理者及其部门的事了!应该走得更大胆一些,放得再开一些!
发表于 2017-12-25 09: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开,包含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原因在于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相当于同一事件,两次许可,所以要取消1个;
另一方面,放开制造许可考核,相当验厂,应当加强事后监管,市场抽样进行检验,以及企业的不合格退出机制等
发表于 2017-12-25 15: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计量法对强制检定适用范围有没有增加。
发表于 2017-12-26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
发表于 2017-12-27 09: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修理应放开。制造需要努力管一管。
发表于 2017-12-27 09: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计量法这么多年日常生活也没见法办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4-24 16:23 , Processed in 0.05107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