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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热电厂管理计量器具的想法,专家们有什么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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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7-12-29 13: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为区域热电厂常年运行,各种压力、温度变送器、现场仪表数量繁多,如何有效管理仪表问题成为困难问题,公司目前没有建标,仅仅使用经过计量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进行校准仪表,填写校准记录,问题:(非強检的仪表)
                 1,仅仅使用合格标准器具校准仪表,填写记录是否可以?
                  2.公司仪表很多,是可可以将重点部门由生产厂确定后定为B类按周期管理,其他非重要部门按照C类每年抽检10%的想法进行管理?
                  3.可不可以将压力变送器重要部位定为B(一年一自行校准),不重要定为C,现场就地压力表、热电偶、热电阻、双金属温度计等仪表定为C类首次检定,不定期维护的校准?
                   4.再或者现场压力表等校准周期定为5年可以吗?压力变送器校准周期一定得是1年吗?我厂都是大品牌的仪表,用个三四年没问题,再说有问题之间就维护了,
x86438751 发表于 2017-12-29 17: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86438751 于 2017-12-29 17:37 编辑

1、需要制订内部仪器仪表校准规范,光有标准送检,然后自己校准,这个肯定过不了关。
2、计量器具的分类本来就是按使用的重要程度来分,定ABC你的想法没问题,C类每年抽检10%这个不好说,如果你有文件规定勉强能过关。
3、第三个问题中提到的几个器具,压力表要斟酌下,必须区分是否属于强检,所有C类计量器具应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至于是首检以后采用抽检、定期更换、随修校准可根据你实际情况来定。压力变送器既然用到都是大品牌,肯定是有充分的理由和作用,是否定C类,还需慎重。
4、压力表校准周期定5年肯定不合适,再就是你既然编制了周检计划,就必须按周检间隔开展校准,这个和选什么品牌没关系。
风吹石 发表于 2017-12-29 15: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出的这个问题,估计再权威的人士也不敢回答,回答了你也不可能按照去做,因为无法保证你做了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检查和评审。
这些问题看上去是技术层面,其实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你的这些想法非常符合书本上科学管理要素的要求,但现实不允许。
最新的计量法修改版出台了,令很多人失望的是还是没有把计量校准写进去,为什么不写?大家的计量思维还是停留在过去“管管管”上面,没有适应或理解上面修改法律的出发点,现在是简政放权的时代了,校准作为一个市场行为,就应该放回到市场,怎可能把校准又装进笼子?
没有回答楼主的问题,却说了一些题外话,个人观点,欢迎拍砖。
 楼主| 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7-12-29 15: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非常谢谢的,我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想知道为不违背计量法,我也知道现在检定和校准的意义,检查的话一直也是没有人提出来,只是我想看看更多的企业在大量的仪表管理如何管理上,参考下别人的做法也是很希望参考下的。
风吹石 发表于 2017-12-29 16: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就事论事吧:楼主所说的有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建标就开展内部检定/校准;二是自行决定再校准的时间间隔;三是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四是出厂合格的(大品牌的)计量器具和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区别。希望大家就这几点分别讨论(我前面的回帖扯远了)。
237358527 发表于 2017-12-29 16: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电厂这么重要的工厂,属于 安检,质检重点项目,强检的计量器具,你全送检就完事了,还想自己搞?你是在搞笑吗?
 楼主| 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7-12-30 15: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7-12-29 16:52
热电厂这么重要的工厂,属于 安检,质检重点项目,强检的计量器具,你全送检就完事了,还想自己搞?你是在 ...

强检肯定送呀,我说的是运行参数类的表和现场就地表
 楼主| 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7-12-30 15: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x86438751 发表于 2017-12-29 17:27
1、需要制订内部仪器仪表校准规范,光有标准送检,然后自己校准,这个肯定过不了关。
2、计量器具的分类本 ...

首先非常感谢耐心的回答,但是我想说您的意思就是开展内部的非强检仪表校验还是需要申请建标之后才可以还是编制内部校验规范加上标准器定期检定就可以是吗?再有如何就地压力表不可以定为5年的话,还是首次校验定期更换更加合理?关于变送器的问题,我现在单位都是B类有一年期一次校验(重要部分)和两年期的,但是量太大根本不能完成,所以想着把两年期变长周期抽检行吗?
x86438751 发表于 2018-1-2 18: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的无奈之举是——所有的管理几乎都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所以就会有很多应对办法,这里面有好的,当然少不了假的。
1、你所谓的内校想完全通过所有检查,建标是比较靠谱的事,否则按你所说,买标准器+送检,按相关规程进行操作,加上内部制定文件制度对内校进行规定,这个只能说说的过去,国家也是允许的,但碰到厉害的审核员你解释不好就容易出大问题。“编制内部校验规范加上标准器定期检定”只能是定期校准,没建标的只能校准,不能叫检定。
2、压力表的问题是,首先要分类,ABC,A类强检,无条件执行,必须半年一次,不管你用在哪里,好拆不好好拆,都要检。B类应该说和A类没什么差别,唯一可能的差别是,A类必须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B类可以建标自己做,对于C类,记得那个文件说过,一般延长周期,不超过4倍的规程规定,也就是说最多2年,你就要检一次,以上是100分答案,如果80或者更低分你能接受,对于C类,你可以规定(需要写入你的管理文件)只做首检,随坏随换。
3、压力变送器可以参照第2条来处理,至于抽检貌似也需要在一定周期内完成所有的检定或校准,只不过不是硬杠杠执行而已,可以自行制定,相当于比较松散的周检。
就我所知道的,貌似把周期定到比规程长的这种情况应该不多,任务量大完成不了,该配人的配人,包括企业的组织协调工作都必须完善,这不是延长周期的理由,一定要分清楚。
 楼主| 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8-1-3 11: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x86438751 发表于 2018-1-2 18:04
现实的无奈之举是——所有的管理几乎都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所以就会有很多应对办法,这里面有好的,当然少 ...

非常感谢,
hb30jl 发表于 2018-1-22 17: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和我遇到的问题一样,我在化工企业,你说的那些情况我这都有,我们目前建的有压力、温度类标准,之前除了强检的管理完善点,这一块没问题。问题就在于非强检的计量器具数量太多,成千上万,都检也搞不了。关键是还有好多器具不具备检定或校准的条件,不知道这类该如何处理。比如各种各样的流量计怎么买标准器?怎么校准?
5466 发表于 2018-1-23 09: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hb30jl 发表于 2018-1-22 17:57
楼主和我遇到的问题一样,我在化工企业,你说的那些情况我这都有,我们目前建的有压力、温度类标准,之前除 ...

流量计可以考虑在线校准,如果精度要求不高的话。
 楼主| 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8-1-23 16: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hb30jl 发表于 2018-1-22 17:57
楼主和我遇到的问题一样,我在化工企业,你说的那些情况我这都有,我们目前建的有压力、温度类标准,之前除 ...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这个问题,我已经问过好多企业计量主管了都是采用这种方式开展计量的检定或者叫做校准了,一般要是有体系的企业,或者危化品的企业采用自己校验有时可以过去的,还需要你们领导出面沟通的,我一般都是两手准备,联系好了第三方,自校验要是过不去的花钱,第三方很快就能解决的
度心宽 发表于 2018-1-23 18: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吹石 发表于 2017-12-29 16:10
还是就事论事吧:楼主所说的有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建标就开展内部检定/校准;二是自行决定再校准的时间 ...

并楼主:

一是没有建标就开展内部检定/校准;二是自行决定再校准的时间间隔;三是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四是出厂合格的(大品牌的)计量器具和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区别
对上述问题的看法:
一是没有建标就开展内部检定/校准;
应该通过建标考核,起码应该对标准、人员、管理制度、环境等进行全面评价。这一部分是不能省的,能否保证长期稳定检测质量至关重要。
二是自行决定再校准的时间间隔;
非强检器具由企业自主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检定、校准周期(间隔)是符合计量法要求的,但需要有企业相关制度作依据,不能停留在口头上。
三是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
  把企业的计量器具进行ABC分类管理,是符合计量法要求的,也是国家计量主管部门一直倡导的管理原则。但企业必须制定有详细分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具体到你举的几个例子都是可行,但必须和分类管理制度前后印证。比如压力表,用于安全防护方面的,定为A类,属于强检方面的,周期按检定规程上半年进行操作;用于一般工艺压力测量方面的压力表,可定位B类,检定周期可以依据以往检定、使用情况适当延长,可以延长1-2倍;对于只是用来作指示性的压力表(如指示水位的压力),可以定为C类,可以采取只首次检定,以后不再进行周期检定管理,运行正常,损坏更换就行了。压力变送器等都可以按此管理。
四是出厂合格的(大品牌的)计量器具和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区别
     这个问题只是作为企业作为确定周期长短的一个依据,质量好,往年周检合格率高,可多延长点周期。
五是C类每年抽检10%的想法进行管理?
这个只能算作日常工作监督抽查,定为C类器具,只作首检,以及A、B类作了周检,在周期内是否准确、可靠,就可采取这种监督抽查办法进行管理。可依据抽检合格率高低调整后续措施。对以后的工作加以改进。既保证计量器具平时工作的可靠性,又促进了工作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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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8-1-25 10: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度心宽 发表于 2018-1-23 18:36
并楼主:

一是没有建标就开展内部检定/校准;二是自行决定再校准的时间间隔;三是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 ...

非常感谢,受益匪浅
路云 发表于 2018-1-25 23: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8-1-24 14:54
非常感谢,受益匪浅

开展内部检定,必须建标。开展内部校准(仅对非强检器具),没有必须建标的强制性规定。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1-27 00: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超版在4楼对楼主的问题归结为四个问题:一是没有建标就开展内部检定/校准;二是自行决定再校准的时间间隔;三是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四是出厂合格的(大品牌的)计量器具和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区别。希望大家就这几点分别讨论。我的看法是:
  一、“校准”是一种量值溯源活动(非量值传递活动),对于“内部校准”国家没有规定必须建标,因此只要用于校准的测量设备(或称工作用计量标准)送可以满足量值溯源性要求的法定或授权机构实现了量值溯源,就可以用它开展内部量值溯源活动,国家法律没有禁止的意味着不违法。但如果是“检定”(不管外部还是内部检定)就涉及到了量值传递,不建标接受计量标准考核就不允许,另外如果对外校准,涉及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建标并接受计量标准考核也不允许。
  二、只要不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再校准的时间间隔,国家是允许的。
  三、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原国家计量局向全国工业企业推荐的计量器具管理办法,事实证明是行之有效且经济性极佳的管理办法,企业坚持这种管理方法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只是千万不要将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列入B或C类管理。
  四、检定合格与否与该测量设备出厂合格与否和品牌大小毫无关系。再大的品牌其出厂“检定合格”,充其量也只能算《产品出厂合格证》,任何产品没有出厂合格证是不能进入市场的,何况计量器具呢?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是指制造厂以外的第三方(法定的或授权的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或者是顾客自己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这个过程在质量管理体系或测量管理体系中被称为“供方产品的验证”,常常被企业称为“入库检定”,目的是将虽然制造厂声称合格而实际上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拒之企业大门之外。
  五、楼主的两个例子,压力变送器重要部位定为B(一年一自行校准),不重要定为C,现场就地压力表、热电偶、热电阻、双金属温度计等仪表定为C类首次检定,不定期维护的校准或校准周期定为5年是否可行的问题。我认为压力变送器牵涉到能源计量,其中进出公司的能源计量涉及贸易结算,这种压力变送器和压力表都牵涉到强制检定,因此楼主应充分识别是不是属于强制检定。如果确实不属于强制检定范畴,其分类问题和校准间隔长短问题就都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楼主| huanhuan521 发表于 2018-1-29 11: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1-27 00:22
  风超版在4楼对楼主的问题归结为四个问题:一是没有建标就开展内部检定/校准;二是自行决定再校准的时 ...

非常感谢,非常感谢,真的观点让我从中学到不少东西,最近我已经整理出工作计划,方式方法跟您说的差不多,真的谢谢您的耐心回答,
lm520333 发表于 2018-2-8 23:1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1-27 00:22
  风超版在4楼对楼主的问题归结为四个问题:一是没有建标就开展内部检定/校准;二是自行决定再校准的时 ...

经常看您的解答受益匪浅,请问您提到的八十年代原计量工业局推荐的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还能找到相关规范性文件吗。
x86438751 发表于 2018-2-9 08: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lm520333 发表于 2018-2-8 23:19
经常看您的解答受益匪浅,请问您提到的八十年代原计量工业局推荐的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还能找到相关规范性文 ...

可以看看这个https://wenku.baidu.com/view/b90840d25901020206409cbe.html《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
综合网上的帖子,计量器具分ABC的起源应该和这个有关,比较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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