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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咨询一个期间核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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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mhtggw 发表于 2018-3-28 15: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期间核查是核查稳定性,而核查标准要求必须稳定,但现实工作中例如心电图机检定装置、血氧饱和度模拟仪等标准器都属于一个信号发生源,这种的如何找稳定的核查标准?也就是怎么证明一台心电图机、血氧饱和度测试仪是稳定的?如果用标准器来多次测量求得的话,那么两者的“不稳定性”都包含在结果中,感觉是不可靠的。
东海鱼跃 发表于 2018-3-29 10: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海鱼跃 于 2018-3-29 10:15 编辑

可以通过每一个周期的上级的检定数据来进行稳定性确认,直观的方式是绘制图表,通过图表直观的查看
对稳定性有疑议的时候增加送检频次,这个就是期间核查的上一级标准器具核查法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3-28 16: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期间核查 并不适用任何场合。有些根本实现不了。
oldfish 发表于 2018-3-29 11:0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太纠结,有稳定的核查标准,且有必要做,就做,否则就可以不做
 楼主| ddmhtggw 发表于 2018-3-29 11: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8-3-29 11:09
不用太纠结,有稳定的核查标准,且有必要做,就做,否则就可以不做

这篇04年的文章,感觉其中很多方法都是有问题的

浅谈国家实验室认可中的期间核查.pdf

230.9 KB, 下载次数: 46, 下载积分: 金币 -1

moonkai 发表于 2018-3-29 11: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确实不存在稳定的核查标准,实验室不能进行期间核查,可依据历年的检定、校准证书的数据来绘制稳定性考核曲线,时间轴以年份为单元(一级注册计量师教材下P425)
 楼主| ddmhtggw 发表于 2018-3-29 11: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8-3-29 11:09
不用太纠结,有稳定的核查标准,且有必要做,就做,否则就可以不做

个人理解期间核查实质上与稳定性考核类似,是核查系统效应对于示值影响的变化程度,与重复性是毫无关系的,因为重复性即实验标准偏差体现的是随机效应,而且也不应通过比对的方式进行考核,只需要用稳定性考核的方法和判定依据就行了,如果没有合适的核查标准,那么宁可不做期间核查。
 楼主| ddmhtggw 发表于 2018-3-29 11: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moonkai 发表于 2018-3-29 11:35
如果确实不存在稳定的核查标准,实验室不能进行期间核查,可依据历年的检定、校准证书的数据来绘制稳定性考 ...

我同意这个观点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3-30 00: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ddmhtggw 发表于 2018-3-29 11:37
个人理解期间核查实质上与稳定性考核类似,是核查系统效应对于示值影响的变化程度,与重复性是毫无关系的 ...

  你的看法非常犀利!“期间核查是核查稳定性”,因此,“核查标准要求必须稳定”。对于核查标准是否超差,超差多大,甚至达到报废的程度,对于期间核查工作都毫无关系。
  你在5楼展示的文章《浅谈国家实验室认可中的期间核查》,正如你所说“其中很多方法都是有问题的”。那么问题在哪里呢?问题就在于混淆了“期间核查”与“能力验证”这两个概念。文章中提到的“期间核查”方法,只有第一个方法是“核查”方法。第二个方法是“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方法,第三个和第四个方法是“能力验证”的方法,在JJF1033中又称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方法。其第5条的(2)款给出的期间核查接受和拒绝准则不是期间核查合格与否的准则,而是能力验证是否合格的准则。
oldfish 发表于 2018-3-30 10:5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dmhtggw 发表于 2018-3-29 11:31
这篇04年的文章,感觉其中很多方法都是有问题的

不要说这么老的文章了,现在很多人对期间核查的理解也有偏差,这主要也是1033老版本(尤其是1033-2001)对大家的误导;也是我国检定校准并行的弊病导致的

不过我觉得随着注册计量师制度的推行,情况会慢慢变好的
 楼主| ddmhtggw 发表于 2018-3-30 11: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8-3-30 10:56
不要说这么老的文章了,现在很多人对期间核查的理解也有偏差,这主要也是1033老版本(尤其是1033-2001) ...

嗯,希望注册计量师教材能进一步规范,修正错误,将争议的部分敲定下来,做计量工作没有个合理可靠的依据,实在是头疼的事情。
oldfish 发表于 2018-3-30 11: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ddmhtggw 发表于 2018-3-30 11:42
嗯,希望注册计量师教材能进一步规范,修正错误,将争议的部分敲定下来,做计量工作没有个合理可靠的依据 ...

同意,注册计量师制度肯定会慢慢成熟的,比起以前,现在能有本教材对计量有系统的阐述,大家可以参考,已经挺好了,起码看到了进步与完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3-30 17: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实在话,无论旧版JJF1033-2008还是新版JJF1033-2016均无“期间核查”的要求和方法,应该说在期间核查问题上JJF1033不存在错误。“期间核查”是实验室CNAS认可标准提出来的概念。在JJF1033中,对计量标准的考核提出了“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等要求,第一个是针对计量标准的特性的考核,稳定性考核最佳方法就是使用核查标准通过统计分析并使用控制图控制的方法,该方法与CNAS要求的“期间核查”作用是一致的。计量标准是“物”,没有重复性、不确定度等特性,因此重复性试验、不确定度评定以及验证等针对的对象均为检定或校准结果,通过对校准结果的考核,侧面考核计量标准的能力。
285166790 发表于 2018-4-1 20:37: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3-30 17:47
  说句实在话,无论旧版JJF1033-2008还是新版JJF1033-2016均无“期间核查”的要求和方法,应该说在期间核 ...

不光是cna,JJF1069也有期间核查,具体落实方法就是1033中的稳定性重复性核查,不过好多考评员对此理解非常教条,非要起个所谓的期间核查的名字才认。类似的问题还有“作业指导书”,本来是一个广泛的文件集合的概念,有的考评员非要有个这个名字的文件才行。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4-2 01: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285166790 发表于 2018-4-1 20:37
不光是cna,JJF1069也有期间核查,具体落实方法就是1033中的稳定性重复性核查,不过好多考评员对此理解非 ...

  的确,有的人不清楚JJF1033提到的要求是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并没有提“期间核查”这几个字。但由于“核查”方法是过程控制的有效方法,CNAS和JJF1069要求进行“期间核查”的目的是对检定/校准这个测量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确也是为了落实确保计量标准稳定性的一个具体措施。但JJF1033的稳定性并不是说只能用期间核查的方法考核,对于那些很难找到核查标准的,或者计量标准本身就是极其稳定的实物量具标准,也可以用相邻两次送检的结果之差考核计量标准的稳定性。什么事走极端了也就变成了教条主义,搞得面目全非了。
  JJF1069的7.6.3.3条专门讲期间核查,说:“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计量基(标)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检定或校准状态的置信度。”,的确提到了“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进行核查,因此对每一个需要且能够“期间核查”的计量标准,制定《XXX计量标准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还是必要的。应在核查作业指导书(不一定叫作业指导书这个名字,叫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指导书等也未尝不可)中,规定该计量标准的期间核查职责、核查标准的选择和控制、核查方法、核查的时间间隔、不合格的判定及处理方法等,这个作业指导书针对的是检定/校准过程,不仅仅是针对计量标准,类似于针对测量设备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属于技术管理程序,而非行政管理程序,应该作为本单位第三层次文件或技术标准纳入体系文件的管理。
hangyuanhu 发表于 2018-4-4 01: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4-2 01:26
  的确,有的人不清楚JJF1033提到的要求是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并没有提“期间核查”这几个字。 ...

如果一个计量实验室的所有计量器具,都可以送至某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溯源。双方有业务合作,有合同约定实验室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将清单内任何仪器任意时间送检至该机构进行溯源。请教对于该实验室,实验室文件并未制定期间核查相关内容,而在量值溯源管理文件中,明确了溯源周期,溯源途径,方式等,对性能不稳定、使用条件差、经常携带出实验室、易漂移、易老化等的仪器分门别类的制订了各自的溯源周期(都小于检定规程周期),如有产生怀疑情况或者其他情况下,立即进行重新送检等补充说明性文件。如是,请教是否可以因特殊性,不需要在体系文件中增设期间核查相关内容?如果还需要核查,理由是什么。
hangyuanhu 发表于 2018-4-4 10: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4-2 01:26
  的确,有的人不清楚JJF1033提到的要求是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并没有提“期间核查”这几个字。 ...

您好,老师。其实并非不理解期间核查。期间核查是过程控制的方法,是为了防止仪器跑偏,够直白对吧。但是CNAS认证体系老师要求某计量实验室必须要做期间核查,因为缺少相关信息而开具一般不符合项,是否一定无误?听一下我说的情况:如果一个计量实验室的所有计量器具(非强检),都可以送至某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溯源。双方有业务合作,有合同约定由计量实验室可定期和不定期将表格中的仪器,送至该检定机构溯源。计量实验室制定的量值溯源程序规定了仪器的溯源周期(小于检定规程的检定周期),溯源途径,溯源方式、实施和管理办法等。同时增加一条内容作为补充:对于使用频繁、经常携带出实验室、性能不够稳定、仪器易漂移、设备易老化和因仪器突发状况而产生怀疑等满足一种或多种情况之下,可在规定内增加送检次数,并在溯源记录中注明溯源经历。如是,还需再制定期间核查计划吗?管理文件中没有期间核查相关内容,难道就必然不满足认证要求吗?当然整改我们都做过了,我只是心理存在这个疑问。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4-4 11: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hangyuanhu 发表于 2018-4-4 10:17
您好,老师。其实并非不理解期间核查。期间核查是过程控制的方法,是为了防止仪器跑偏,够直白对吧。但是 ...

  是的,你的理解够直白的,也是正确的,期间核查就是为了防止测量设备在合格有效期内性能改变造成的测量过程失控,从而影响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如果计量实验室“规定了仪器的溯源周期(小于检定规程的检定周期),溯源途径,溯源方式、实施和管理办法等”,同时又规定“对于使用频繁、经常携带出实验室、性能不够稳定、仪器易漂移、设备易老化和因仪器突发状况而产生怀疑等满足一种或多种情况之下,可在规定内增加送检次数,并在溯源记录中注明溯源经历”,如你所说,对于一般的测量设备稳定性已经达到控制目的,勿需再搞期间核查。
  但,对于那些需高度控制的测量过程和检定、校准等特殊的测量过程,上述行政管理手段似乎还不够,的确还需再制定期间核查计划,用核查这种技术手段加以控制。如果使用了期间核查手段控制测量过程(含检定、校准过程),就没必要再“增加送检次数,并在溯源记录中注明溯源经历”,从而节约检定费用和提高管理效率。因此,实验室应综合考虑期间核查的技术手段和增加送检次数的行政手段对稳定性的控制应用,只对稳定性很差,以及那些需高度控制的测量过程和最高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才需要实施这种科学而复杂的期间核查方法。
ssdl 发表于 2018-4-10 15: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对期间核查的定义和理论意义说的很到位。我只在实践上的作用,说下我的理解。期间核查的作用更多是减少因风险发生而造成经济的损失,提高工作效率。这期间核查对“使用了期间核查手段控制测量过程(含检定、校准过程),就没必要再‘增加送检次数,并在溯源记录中注明溯源经历’,从而节约检定费用和提高管理效率”是有作用的,但这不是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减少风险发生后的经济损失。如果仔细研究期间核查频次如何制定,可能会改变对期间核查反感的看法。至于想不做,看能否有能力说服考评老师了。没有稳定的对象作为核查标准,可以通过借用JJF1139的方法,来确定溯源周期。在实践过程中,拿一个稳定情况不知如何的标准器去检客户的仪器,哪来的信心来相信自己结果,甚至确定客户仪器合格与否?
HUNGHE 发表于 2018-5-2 17: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谢谢!
wayne2hanhan 发表于 2019-5-8 13: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学习了一下
1465325156 发表于 2019-6-24 15: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学习了,期间核查还是麻烦点
luojun0522 发表于 2019-6-27 14: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学习了
A_bombzhong 发表于 2019-8-9 15: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涨知识了。
Qw1983 发表于 2020-5-29 11: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有心电图机的期间核查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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