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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依据校准规范建的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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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iantao 发表于 2018-6-2 17: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校准规范建的计量标准,是我们公司热学目前的最高计量标准,送到当地计量院,拿着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本想着免费,谁知说这个不是按照检定规程检定,不能免费,大家怎么看?感觉跟国家的理念-强检免费有悖,请高手指点?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6-4 07: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主标准器,当地计量所给你开的是校准证书的话,确实不能免费的。
oldfish 发表于 2018-6-4 09:2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你这也“属于强检性质”,但你这毕竟是校准,不是检定,只能等国家把校准也列入计量法了
LHJ 发表于 2018-6-4 14: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部门或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该属于强制检定性质
禁锢之灵 发表于 2018-6-4 14: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对啊,没有JJG,怎么出检定证书?
风月无边 发表于 2018-6-25 11: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部门或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该属于强制检定性质
风月无边 发表于 2018-7-6 13: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强制检定,安全环保贸易室强制
jecmeasurement 发表于 2018-9-17 08: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和校准是计量管理的方式不同,JJG 和JJF哪个更试用我们的计量呢?强制检定,是政府计量管理的范畴,是行政管理,校准是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对仪器控制的一种手段,是企业自愿的。个人认为所有强制检定的东西,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的初衷,就得免费。
方建国 发表于 2018-9-17 10: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不要跑题:他问的是应不应该收费?我们主要讨论这个问题,先找法律依据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该条规定了三种情况属于强检的。他们的计量器具属于第二种情况: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强检。强检不收费,这是有明文规定的。至于你是检定还是校准,那是量值溯源的形式,实质都是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进行检测。所以我认为应该免费——不论你出的什么证书——包括不合格——都应该免费。安徽省院好像现在就是这么做的。
changchunshi 发表于 2018-9-17 14: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的前提是检定,如果计量标准器具溯源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只有校准规范,那么上级计量部门根本不可能进行检定,也就无从谈起强制检定,也与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免费不相违背。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9-17 15: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chunshi 发表于 2018-9-17 14:56
强制检定的前提是检定,如果计量标准器具溯源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只有校准规范,那么上级计量部门根本不可 ...

现在 各大计量院 都是 这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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