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杨家将

[概念] 检定证书一对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6-14 13: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跟证书缮制的格式有关。
目前的证书格式标明的信息有:检定规程、标准器信息及校准或检定时间。
只要这三个信息是完全一致同一批次的,如砝码、压力表、环塞规这种小件却又数量庞大的话,一张证对应一批到时简便。
不然一堆证书找找也够麻烦的,重复信息是浪费纸张么。
发表于 2018-6-14 14: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体系文件对证书中仪器设备编号这一栏的要求内容和顺序是:填写设备本身的出厂编号、填写客户对仪器设备的自编号、填写本次送检的登记流水号(只填一个号,不要多号连用),不允许用“/”、“*”等代替,更不允许空白。这也是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来的自我规定,谈不上法定要求。
发表于 2018-6-14 17: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证书中仪器设备编号”填写“本次送检的登记流水号”是不对的。“不允许用“/”......等代替”更是不可能的,毕竟使用“/”表明送检仪器无编号是惯例,这样的证书不能讲比比皆是,也是为数不少的。
发表于 2018-6-15 07: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无出厂编号的仪器设备,承检机构用“本次送检的登记流水号”也未尝不可,起码起到了唯一性标识的作用,相当于承检机构为其编了一个号。如果客户日后能将此编号固化下来,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使用“/”表明送检仪器无编号的承检机构有,也可能像楼上“机械工程”量友所说的为数不少,但并不能因此就说他规范,存在未必合理。

发表于 2018-6-15 10: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出厂编号的计量器具,在检定或校准证书的出厂编号一栏就应该实事求是地填“/"或”---“或”未标明“,应该额外加一栏管理编号,由用户或者检定机构给它一个编号
发表于 2018-6-15 17: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编号只是起到一个唯一性标识的作用与目的,本就应该弃繁就简。证书的内容格式基本上已经固化,对于没有出厂编号的仪器,将自编号码填写在证书的“出厂编号”栏里有什么关系呢?这与诚信、造假根本沾不上边,这恰恰是一种防止不诚信、造假行为的举措。不知道一件没有任何唯一性编号的器具,在企业内部是如何进行周检管理的。

发表于 2018-6-15 17: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没有出厂编号的仪器,我认为最好是让送检单位自己把内部管理号码编好,检定机构随便编个号容易造成混乱。
发表于 2018-6-18 08: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检定规程中对通用外观要求有规定,必须有生产厂家和编号,这样就不能使用自编号等其他编号了
发表于 2018-6-19 15: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mythlb 发表于 2018-6-17 12:46
如果检定规程中对通用外观要求有规定,必须有生产厂家和编号,这样就不能使用自编号等其他编号了
...

话不能说得这么绝对。编号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对同类型、同型号、同规格、同生产厂家的器具进行唯一性标识,能达到此目的,足矣。

发表于 2018-6-20 09: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的,必须一对一
 楼主| 发表于 2018-6-21 12: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a303148936 发表于 2018-6-20 09:26
不可以的,必须一对一

这个有没有那个文件上有详细的描述呢?想知道有依据的文件,谢谢。
发表于 2018-6-21 14: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是合规的,不知道哪找依据,但很多省院甚至国家院都会这么出,一批砝码肯定出一个证书。个人感觉多个仪器出一个证书的条件:1同一天,同一个人进行的,2一样或类似的仪器,3使用规程、标准器等均相同。
发表于 2018-6-21 16: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与可靠性 发表于 2018-6-20 18:32
个人认为是合规的,不知道哪找依据,但很多省院甚至国家院都会这么出,一批砝码肯定出一个证书。个人感觉多 ...

盒装砝码都是以一组系列成套的,如:克组砝码、公斤组砝码,通常通常都命名为“××标准器组”,属于一件计量器具。对于F等级及以上的砝码,都会在固定的砝码存放盒上标有唯一性编号。如果整组砝码中有部分砝码不合格,则应判定为整套砝码不合格。

个人感觉多个仪器出一个证书的条件:1同一天,同一个人进行的,2一样或类似的仪器,3使用规程、标准器等均相同。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不属于上述情况。在出具证书时,合格与不合格的应分别出具证书,并且每一件器具都应有唯一性编号标识(如:某用户送检的一批同类型的标准硬度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4-27 11:57 , Processed in 0.04663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