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建立的计量标准,只要经过了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合格,相应的检定/校准项目就是资质以内的项目,就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应项目的检定/校准。我不知道哪家单位检定/校准温度计的计量标准,是否还分模拟式温度计检定装置和数字式温度计检定装置。哪里规定了数字式温度计只能由江苏、吉林、广东三地检定/校准,其他地域一律禁止开展数字温度计的检定/校准?我也是头一回听说,计量标准的考评员考评资质不仅由参量决定,还与被测对象是模拟式还是数字式有关。 另外电参数有国家校准规范,航天的规程都过期了,请不要举这种不恰当的例子,OK? 请您看看清楚,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是哪一年发布实施的,在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发布之前,该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是否有效?2007年以前,浙江省又是依据什么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来开展对交流数字电流表和交流数字电压表的检定/校准的?是不是全省所有的交流数字电流/电压表都送到航天部门去检定/校准啦?不送到航天部门去检定/校准,又是送到哪家机构?该机构又是依据哪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对其进行检定/校准的? 当国家发布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能够覆盖下级的标准时,下级标准应自行废止,这是《标准化法》的规定。JJG(浙)89-2007《电参数测量仪检定规程》也不例外。 请问贵单位能受理全国地方计量规程/规范的建标吗,能或不能? 这个您不应该来问我,您应该去问JJF1033-2016的规范起草人,或者问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由他们负责对第4.5.2条款的权威解释。 还有,人家问的是地方规程,扯什么行业规程,行业的全国通用谁不知道,这两者能一样吗。 行业规程全国通用,那也是全国同行业内通用,没有说所有的行业都通用吧。行业划分与地狱划分,从批准发布权限的角度来说,道理上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