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9-26 17:50 编辑
什么叫“为适当使用提供指导”?其目的和用途不是为用户提供参考还能是什么?用户用计量器具对未知量进行检测,不参考“标称值”读数参考什么?难道还要参考上级标准读数不成?非实物量具标尺上的刻度值难道不是“标称示值”吗?与实物量具的“标称值”的目的和作用有什么区别?JJF1001第8.19条也仅仅是针对两个已知量的比较而言。14楼规某几乎是无处不搅局,看看此人是怎么说的吧: 因此“参考值”在检定或校准活动中,指的就是“标准值”或计量标准提供的值、标准物质的给定值等。
再来看看“偏差”的定义是怎么说的:一个值减去其参考值。再来看看此人是怎么算出这个“偏差”来的吧: 实物量具没有显示装置,因此一般不使用“示值”术语,在实物量具上常用术语“标称值”,“标称值”就是实物量具的“指示值”或“读数值”。而在实物量具的检定/校准中,讲到测量结果的“实际值”,就是讲的由计量标准提供的值,“实际值”也就是“参考值”了。误差=读数值-参考值,换成实物量具那就是:误差=标称值-实际值。讲实际值与标称值的差,那就与“误差”反号了,因此叫“偏差”。“修正值”与“误差”反号,因此“偏差”可以当“修正值”用,千万不能再加一个负号。
这叫什么玩意儿嘛,自己说话都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言下之意就是偏差=参考值-标称值。楼主问题中的“标称值”和“实测值”,究竟哪一个是“偏差”定义中的“一个值”,哪一个是定义中的“参考值”,“参考值”究竟应该是放在减号的前面还是应该放在减号的后面,自己都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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