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6226|回复: 17

关于公司计量室建立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21 13: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刻注册计量论坛 交流工作中的点滴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成为会员

x
首先申明自己是一个计量新人,关于计量有很多问题模糊,请各位大神帮忙解答一下。
1,公司准备以后能做的都自己做,包括压力表,温度计,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温湿度计,热电阻等等。(目前正在准备压力表建标的事项)。在其他项目没有建标的情况下,自己做违不违法(客户是老外,自己做没有异议),符不符合规定。
有条件的情况下,都是往建标道路上走。
2,目前已经购买压力类的硬件配置。其他类的校准硬件配置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3,是不是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校准都是可以的。
恳请各位解答。
发表于 2018-11-21 13: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客户认可的话,完全可以不要建标去做检定这条路。
企业内部校准证书随便开,没人管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1 13: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21 13:49
如果客户认可的话,完全可以不要建标去做检定这条路。
企业内部校准证书随便开,没人管的。
...

谢谢大神,那是不是说压力类的也不需要建标啦,到时候我只是把我的标准器定期送出去检定就可以了哇
发表于 2018-11-21 14: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qq525343594 发表于 2018-11-21 13:56
谢谢大神,那是不是说压力类的也不需要建标啦,到时候我只是把我的标准器定期送出去检定就可以了哇 ...

赞成2楼的说法。另外只要做好“期间核查”,连定期送检都没有必要。对老外没有“检定”这个概念。
发表于 2018-11-21 15: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国外,比较认可的是“校准”;
发表于 2018-11-21 16: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吹石 发表于 2018-11-21 14:47
赞成2楼的说法。另外只要做好“期间核查”,连定期送检都没有必要。对老外没有“检定”这个概念。 ...

标准器不定期送检也会要求定期送校
发表于 2018-11-21 16: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qq525343594 发表于 2018-11-21 13:56
谢谢大神,那是不是说压力类的也不需要建标啦,到时候我只是把我的标准器定期送出去检定就可以了哇 ...

标准器还是要送检溯源一下的,毕竟也是对你们企业质量负责。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1 16: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建标了呀,自己做校准,然后定期标准器送检定啊。我没有理解错吧。
发表于 2018-11-21 17: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qq525343594 发表于 2018-11-21 16:41
那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建标了呀,自己做校准,然后定期标准器送检定啊。我没有理解错吧。 ...

外资企业很多是这样干的,不走国内的建标流程,不需要搞计量标准考核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1 1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11-21 17:11
外资企业很多是这样干的,不走国内的建标流程,不需要搞计量标准考核

那更好啊。建标流程烦的要死。那我在多问一句,对人员资质问题呢,需不需要靠2级注册计量师。
发表于 2018-11-21 19: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qq525343594 发表于 2018-11-21 17:24
那更好啊。建标流程烦的要死。那我在多问一句,对人员资质问题呢,需不需要靠2级注册计量师。 ...

人员资格还是要的,以前有检定员证可考,现在没有了。也有人认可“内校员培训”证明。注册计量师证是法定计量机构检定人员才必须要有的,企业计量从业人员没有强求。
发表于 2018-11-22 09: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21 16:15
标准器还是要送检溯源一下的,毕竟也是对你们企业质量负责。

标准器溯源是必须的,但周期可以有所不同。时间间隔如何做到科学合理,是以“期间核查”的结果来确定的,不是靠“检定有效期”来确定。我们现在为了表面上符合CNAS的要求,甚至在两次检定之间还搞几个期间核查,这完全背离了期间核查的本意。
发表于 2018-11-22 10: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吹石 发表于 2018-11-22 09:49
标准器溯源是必须的,但周期可以有所不同。时间间隔如何做到科学合理,是以“期间核查”的结果来确定的, ...

期间核查本来就不应该在一个检定周期内只有一次,我认为应该至少搞三次,一次在标准器送检回来之后,一次在中间,一次在准备送检前。
发表于 2018-11-22 12: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11-22 10:02
期间核查本来就不应该在一个检定周期内只有一次,我认为应该至少搞三次,一次在标准器送检回来之后,一次 ...

计量器具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跟有没有做期间核查是没有关系的,不会违反任何规定。期间核查的本意是建立在校准的基础上的,经过校准的计量器具,一般是没有再校准的时间间隔的,为了把握该计量器具在今后的使用过程有可能发生的漂移,就采取了期间核查的方法,一旦发现该计量器具示值的漂移接近了使用要求的临界点,就必须进行再校准。所以,期间核查的目的是确定再校准的时间间隔,这个间隔跟检定有效期是没有关系的。
发表于 2018-11-22 12: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oonkai 于 2018-11-22 12:41 编辑

《一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下册)》第三版:P418 期间核查是指"根据规定程序,为了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期间核查的目的是在两次校准(或检定)之间的时间间隔期内保持测量仪器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期间核查不能代替校准或检定,所以期间核查一直合格,到了有效期不送检溯源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8-11-22 14: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moonkai 发表于 2018-11-22 12:40
《一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下册)》第三版:P418 期间核查是指"根据规定程序,为了确定计量标准 ...

赞同!期间核查不能代替校准。且就是期间核查一直都是合格,也不能代表该计量器具的可信度,这是因为校准依据的规范是权威发布,而期间核查依据的方法是自己设计的,其本身也有可信度的问题,不能用期间核查的可信度来代替校准结果的可信度。
发表于 2018-11-22 17: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吹石 发表于 2018-11-22 09:49
标准器溯源是必须的,但周期可以有所不同。时间间隔如何做到科学合理,是以“期间核查”的结果来确定的, ...

标准器溯源的周期问题,
如果是 检定 ,肯定按照 检定有效期来
如果是 校准 ,一般 根据 校准规范的建议有效期来
发表于 2020-1-21 16: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l648155255 于 2020-1-21 16:32 编辑

你好,我现在的情况和你一样,请问你现在到哪一步了,能交流一下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4-20 18:09 , Processed in 0.05303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