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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7 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
 综合[2017]128 号)的要求,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计
 划编号:20173643-Q-312)的修订工作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参加起草单位包括: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
 局、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
 测中心(现改名为“中国安全防伪证件研制中心”)。
 2019 年 4 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抓紧推进“三检合一”强制
 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函〔2019〕143 号),明确组建新的机动车
 安全检验标准起草组,并要求机动车安全检验标准继续按照国家标准 GB21861 修订计划(计划号:
 20173643-Q-312)推进。
 2、起草单位情况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交通科研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
 产品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
 研究院、长安大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石家庄华燕交通
 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安全防伪证件研制中心。
 3、主要工作过程
 2017 年 12 月,为配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实施,国
 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 GB 21861 标准修订计划。国家标准 GB 21861 修订工作启动以来,各
 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 2019 年 3 月,起草组先后在无锡、西安召开了 5 次标准修订研讨会,并向
 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按照 2019 年 4 月 24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抓紧推进“三检合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函〔2019〕143 号),经相关部委推
 荐,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增加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 5 位
 专家。
 2019 年 5 月 30 日至 31 日,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无锡召开机动车安全检验
 标准起草组第 1 次工作会议,标准起草组全体成员参会。会议根据国市监标技函〔2019〕143 号
 文件确定的标准制定原则,按照“三检合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工作方案,在 GB 21861 标准
 送审稿(草稿)基础上,重新对标准文本逐条进行了讨论,形成了修改建议。会后,交通科研所
 根据会议研讨结果,整理形成了机动车安全检验新标准征求意见稿草稿。2019 年 6 月 6 日,交通
 科研所将形成的征求意见稿草稿发送给标准起草组成员征求意见。
 2019 年 6 月 27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在北京召开“三检合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整合修订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听取标准起草情况,研究机动车安全检验标准征求意见稿草稿。会
 后,标准起草组根据会议要求,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书面征询
 标准起草组全体成员意见后,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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