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8-14 20:36 编辑
14楼的规某,你自己的嘴有没有喷粪骂街呀?要不要截图出来给大家看呀?自己做了婊子,还要披着“文明居士”的道袍来立牌坊,此等的厚皮老脸不知羞耻,恐怕也只有你这种空前绝后的“学术流氓”所独有。 你在4楼把JJF1033-2016所说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需要选择一个稳定的被测对象作为样品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需要选择一个常规的被测对象作为样品已经沆瀣一气,还狡辩你没有把“不确定度评定”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混淆成一码事吗?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要不要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呀?这个为验证评出来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与建标报告中评定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有什么区别呀?后者到底是有代表性还是没代表性啊?有代表性为什么不能验证啊?没代表性为什么又要吃饱了撑着去评啊?明明我说的是验证两个不同的被校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此人木鱼的脑袋听不懂人话。 而评定不确定度是只评定本实验室的能力,与别的实验室无关,为了评估出本实验室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能力,就必须用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常规的”被测对象作样品,评估的本实验室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测量不确定度,才能代表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和测量结果可信性。 有什么证据证明它具有广泛代表性啊?它能代表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吗?那CNAS官网公示的各家校准实验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代表的是什么?如果对某“常规的”被校对象评出来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超限了,是不是表明该实验室不具备开展检定或校准的能力啊?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结果却很满意,这到底应该视为“仙施魔法”,还是应该视为“自我打脸”啊? 因为你一贯混淆概念,所以你才会有“对稳定的被测对象(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能满足开展检定/校准要求,岂有不满足对任何常规的被测对象开展检定/校准之理”的糊涂想法。 大家看看,这就是这位干了几十年计量的人说出来的如此让人笑掉大牙的外行话。计量标准能够满足检定/校准高等级的被校对象,岂有不满足检定/校准低等级被校对象之理。能够检0.4级压力表的计量标准,还不能检0.6级的压力表吗?能够检重复性好的压力表,还不能检重复性差的压力表吗?真可谓愚钝不可教也。 即便CNAS认可,也要求实验室必须评估所申请开展项目中具有代表性的“常规的”被测对象,代表性应覆盖全部被测参数和规定的全部受检点。不确定度评定结果一定要是“常规的”,一定要具有普遍代表性。 大家看看这位不学无术不懂装懂的草包,CNAS的哪份标准里是这么说的呀?居然信口开河自拍脑袋瞎编臆造在专业计量论坛里无中生有地公开造谣发布。CNAS明明要求的是“常规的测量条件”,啥时候要求对“常规的被校对象”啦?啥时候要求常规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应该达到多少,不达到多少就不能开展校准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