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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第十项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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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雪 发表于 2019-8-9 15: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一下各位朋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第十项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中,如果计量标准全是是标准物质的话,该如何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8-10 10: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跟 标准物质 有什么关系?
这是让你 把 准备开展的计量器具 送 上级计量部门 检定或校准后,与你自己的计量标准 检定或校准的结果 做比较 ,
绿巨人网络 发表于 2019-8-10 19:2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说的是,同意楼上
路云 发表于 2019-8-10 22: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8-10 22:20 编辑
绿巨人网络 发表于 2019-8-10 19:26
二楼说的是,同意楼上

JJF10332016所说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根本就不是验证那个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时的“常规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而是验证“稳定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真可谓是无厘头,让人无法理解。常规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不去验证,跑去验证一个“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能说明什么问题。后者验证满足要求,就证明前者验证也能满足要求吗?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8-11 1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9-8-11 11:27 编辑

  JJF1033-2016对“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说的非常清楚,验证的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可信程度”。
  本实验室使用拟建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是否可信,需要用同一个被测样品与外部实验室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比较加以验证。外部实验室如果是上级计量技术机构,就称为“传递法”,如果是同级计量技术机构,就称为“比对法”。
  只要稍微有脑子的人就能明白为什么验证时必须使用“稳定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被测对象若不稳定,本实验室检定/校准一个样,外部实验室检定/校准时另一个样,你怎么判定是本实验室的测量能力不可信造成,还是被检对象自身不稳定的变化造成?这就是为什么必须“跑去验证一个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目的。测量结果可信性的验证,必须排除被测对象(样品)自身不稳定带来的影响。
  JJF1033-2016的C.4.2.1条也明文规定,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测量一“稳定的”被测对象,然后送高等级计量标准测量进行比对,而绝不是一贯混淆概念的4楼“资深计量人士”所说用“常规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去验证。讨论技术问题要切忌谩骂,3楼只是发表对2楼的赞同意见,并没有招你惹你,自己概念糊涂的骂人砖家骂别人“无厘头”的时候,应该想一想自己骂的“无厘头”是不是自己。
路云 发表于 2019-8-11 16: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8-11 16:29 编辑

5楼这位的确是嘴犯贱,没事都要挑拨离间,我是针对JJF1033的做法说“无厘头”,这是骂3楼量友吗?招你惹你了吗?你是没事出来找抽吧,说你找骂、招骂、欠骂、喜招好挨骂一点都没错。

只要稍微有脑子的人就能明白为什么验证时必须使用“稳定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被测对象若不稳定,本实验室检定/校准一个样,外部实验室检定/校准时另一个样,你怎么判定是本实验室的测量能力不可信造成,还是被检对象自身不稳定的变化造成?这就是为什么必须“跑去验证一个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目的。测量结果可信性的验证,必须排除被测对象(样品)自身不稳定带来的影响。

你也配称有脑子呀,JJF1033凭什么在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时,不选择一稳定的被测对象呀,而要选择一常规的被测对象呀?评出来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大了,为什么不说是被测对象不行,而要说是计量标准不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的要求呀?你怎么不深入展开为大家解析呀?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8-12 07: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 觉得 1033-2016 不合理,大可 跟 1033起草专家 沟通,交流,如果你真的有能力,甚至于可以让 国家修改 1033

在这里 骂街 又有何意义?
mesureme2018 发表于 2019-8-12 08: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规矩湾锦苑”的如下观点:
   JJF1033-2016对“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说的非常清楚,验证的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可信程度”。JJF1033-2016的C.4.2.1条也明文规定,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测量一“稳定的”被测对象,然后送高等级计量标准测量进行比对
  本实验室使用拟建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是否可信,需要用同一个被测样品与外部实验室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比较加以验证。外部实验室如果是上级计量技术机构,就称为“传递法”,如果是同级计量技术机构,就称为“比对法”。
  被测对象若不稳定,本实验室检定/校准一个样,外部实验室检定/校准时另一个样,你怎么判定是本实验室的测量能力不可信造成,还是被检对象自身不稳定的变化造成?这就是为什么必须“跑去验证一个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目的。测量结果可信性的验证,必须排除被测对象(样品)自身不稳定带来的影响。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8-12 11: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9-8-12 11:29 编辑

  我还是那句话,骂街行为是社会流氓的陋习,技术讨论是高尚的行为,切忌谩骂。让我们回避个别人的骂街行为,对骂街行为不予理睬,仅对其提出的问题发表个人见解。
  有人提出的问题是:JJF1033凭什么在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时,不选择稳定的被测对象,而要选择常规的被测对象呀?评出来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大了,为什么不说是被测对象不行,而要说是计量标准不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的要求呀?你怎么不深入展开为大家解析呀?
  我对这个问题的答复如下:
  不确定度评定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完全是两码事,请习惯于概念混淆的人不要在这里又搞概念混淆。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是用外部实验室的测量结果与本实验室的测量结果进行比对,为什么必须选择“稳定的”被测对象作为样品,在5楼已经说过了,这里不再重复。
  但,我们评定不确定度是评定本实验室的测量能力,与外部实验室无关。本实验室实施测量时,被测对象是符合该检定、校准、检测(以下统称测量)项目范围内的许许多多,千变万化。这些个被测对象相互间本身就存在差异。评价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必须兼顾绝大多数被测对象,“稳定的”被测对象当然无法代表这许许多多个被测对象。所以要用“常规的”被测对象作为被测对象的代表,评估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再用这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判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和测量结果的可信性。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是不同的实验室对同一被测对象进行测量,比较各实验室测量结果的差异,从而判定本实验室测量结果的可信性与准确性。这个样品如果是“常规的”,自身不“稳定”,量值不停地变化,比对结果出现差异则必不可免,出现不允许的差异时,如何判定是样品自身质量差还是本实验室测量能力差?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8-12 11: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8-12 11:12
  我还是那句话,骂街行为是社会流氓的陋习,技术讨论是高尚的行为,切忌谩骂。让我们回避个别人的骂街行 ...

说这么多干什么?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能力验证 就 相当于是  计量比对 或 实验室间比对 , 当然要选择一个 稳定的对象 , 只要参加过 市场监管局 计量比对 或 CNAS的测量审核 的人都知道.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8-12 11: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8-12 11:28
说这么多干什么?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能力验证 就 相当于是  计量比对 或 实验室间比对 , 当然要选择一 ...

  你说得对,呵呵,这是一个极其简单明了的问题,我只不过还是想苦口婆心,治病救人罢了。无奈,个别人的基本知识极差,习惯于概念混淆。如果仅仅是知识匮乏,概念混淆也就罢了,毕竟每个人都不是天生就什么都懂,这可以通过大家的共同讨论进行学习和提高。可偏偏有的人又习惯于社会流氓那套骂人的陋习,习惯于居高临下棒子帽子吓人,丝毫没有和大家平等讨论共同学习的态度,这种人也许是真的无可救药。
路云 发表于 2019-8-12 19: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mesureme2018 发表于 2019-8-12 08:19
同意“规矩湾锦苑”的如下观点:
   JJF1033-2016对“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说的非常清楚,验证的 ...

1、您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JJF1033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时,不选择一“稳定的”被测对象,而要选择一“常规的”被测对象?是不是那个“检定或校准结果”不要求可信了,怎么来证明它可不可信。

2、本实验室使用拟建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是否可信,需要用同一个被测样品与外部实验室的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比较加以验证。外部实验室如果是上级计量技术机构,就称为“传递法”,如果是同级计量技术机构,就称为“比对法”。

你就用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那个被测对象送上级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这难道不是同一个被测对象吗?对常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难道不是“检定或校准结果”吗?难道不可以用传递比较法验证吗?

3、被测对象若不稳定,本实验室检定/校准一个样,外部实验室检定/校准时另一个样,你怎么判定是本实验室的测量能力不可信造成,还是被检对象自身不稳定的变化造成?这就是为什么必须“跑去验证一个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目的。测量结果可信性的验证,必须排除被测对象(样品)自身不稳定带来的影响。

那你稳定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校准结果一个样,常规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校准结果又是另一个样。你又凭什么仅凭“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满足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要求,就断定是计量标准不行,而不是被测对象不稳定呢?被测对象不稳定,你送到哪里去检定/校准它也是不稳定。如果得出两个大相径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与“不确定度”,同样可以判断你的计量标准是否有问题。

路云 发表于 2019-8-12 20: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这位自己满嘴也没几句干净的话,却成天在这里抱怨别人“骂街”。请问我4楼那句话是“骂街”呀?你这不是找骂、招骂是什么?

不确定度评定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完全是两码事,请习惯于概念混淆的人不要在这里又搞概念混淆。

你有没有脑子呀?我4楼哪句话将“不确定度评定”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混淆成一码事啦?无中生有造谣诬陷就是你的德性。

这些个被测对象相互间本身就存在差异。评价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必须兼顾绝大多数被测对象,“稳定的”被测对象当然无法代表这许许多多个被测对象。所以要用“常规的”被测对象作为被测对象的代表,评估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再用这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判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和测量结果的可信性。

这不是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吗。有代表性的“检定或校准结果”不去验证,却偏偏要去验证那个没代表性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怎么用这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判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和测量结果的可信性啊?对“稳定的”被测对象(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能满足开展检定/校准要求,岂有不满足对任何“常规的”被测对象开展检定/校准之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8-14 16: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无需多言,谁在天天骂街,本论坛上的帖子白纸黑字在那里作证,当事人自己的狡辩没有意义,也太苍白无力。
  1.我哪句话将“不确定度评定”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混淆成一码事啦?
  答:你在4楼把JJF1033-2016所说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需要选择一个稳定的被测对象作为样品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需要选择一个常规的被测对象作为样品已经沆瀣一气,还狡辩你没有把“不确定度评定”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混淆成一码事吗?
  2.有代表性的“检定或校准结果”不去验证,却偏偏要去验证那个没代表性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怎么用这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判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和测量结果的可信性啊?
  答:两个或两个以上实验室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偏偏要去验证那个没有普遍代表性的“稳定的”特殊被测对象,这是因为大家只有对同一个不会改变的值测量才能比较能力高低,绝对不能选择具有普遍代表性的“常规的”被测对象作为样品。而评定不确定度是只评定本实验室的能力,与别的实验室无关,为了评估出本实验室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能力,就必须用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常规的”被测对象作样品,评估的本实验室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测量不确定度,才能代表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和测量结果可信性。
  因为你一贯混淆概念,所以你才会有“对稳定的被测对象(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能满足开展检定/校准要求,岂有不满足对任何常规的被测对象开展检定/校准之理”的糊涂想法。即便CNAS认可,也要求实验室必须评估所申请开展项目中具有代表性的“常规的”被测对象,代表性应覆盖全部被测参数和规定的全部受检点。不确定度评定结果一定要是“常规的”,一定要具有普遍代表性。实验室间测量结果的验证一定要限定一个特定值,这个特定值必须是“稳定的”、“不变的”。
路云 发表于 2019-8-14 20: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8-14 20:36 编辑

14楼的规某,你自己的嘴有没有喷粪骂街呀?要不要截图出来给大家看呀?自己做了婊子,还要披着“文明居士”的道袍来立牌坊,此等的厚皮老脸不知羞耻,恐怕也只有你这种空前绝后的“学术流氓”所独有。

你在4楼把JJF10332016所说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需要选择一个稳定的被测对象作为样品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需要选择一个常规的被测对象作为样品已经沆瀣一气,还狡辩你没有把“不确定度评定”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混淆成一码事吗?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要不要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呀?这个为验证评出来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与建标报告中评定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有什么区别呀?后者到底是有代表性还是没代表性啊?有代表性为什么不能验证啊?没代表性为什么又要吃饱了撑着去评啊?明明我说的是验证两个不同的被校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此人木鱼的脑袋听不懂人话。

而评定不确定度是只评定本实验室的能力,与别的实验室无关,为了评估出本实验室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能力,就必须用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常规的”被测对象作样品,评估的本实验室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测量不确定度,才能代表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和测量结果可信性。

有什么证据证明它具有广泛代表性啊?它能代表本实验室该测量项目的测量能力吗?那CNAS官网公示的各家校准实验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代表的是什么?如果对某“常规的”被校对象评出来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超限了,是不是表明该实验室不具备开展检定或校准的能力啊?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结果却很满意,这到底应该视为“仙施魔法”,还是应该视为“自我打脸”啊?

因为你一贯混淆概念,所以你才会有“对稳定的被测对象(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能满足开展检定/校准要求,岂有不满足对任何常规的被测对象开展检定/校准之理”的糊涂想法。

大家看看,这就是这位干了几十年计量的人说出来的如此让人笑掉大牙的外行话。计量标准能够满足检定/校准高等级的被校对象,岂有不满足检定/校准低等级被校对象之理。能够检0.4级压力表的计量标准,还不能检0.6级的压力表吗?能够检重复性好的压力表,还不能检重复性差的压力表吗?真可谓愚钝不可教也。

即便CNAS认可,也要求实验室必须评估所申请开展项目中具有代表性的“常规的”被测对象,代表性应覆盖全部被测参数和规定的全部受检点。不确定度评定结果一定要是“常规的”,一定要具有普遍代表性。

大家看看这位不学无术不懂装懂的草包,CNAS的哪份标准里是这么说的呀?居然信口开河自拍脑袋瞎编臆造在专业计量论坛里无中生有地公开造谣发布。CNAS明明要求的是“常规的测量条件”,啥时候要求对“常规的被校对象”啦?啥时候要求常规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应该达到多少,不达到多少就不能开展校准啦?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8-15 07: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 建立计量标准 ,请楼主按照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走就行,别听 什么 CNAS ,这不是 CNAS 认可。
考评专家也是 按照 1033-2016来给你考核的,根本就不会提什么CNAS
否则,楼主只会 通不过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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