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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型式] 非强制检定是否等同于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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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oooo 发表于 2019-11-29 12: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请教论坛各位学术大佬,现在经常会遇到说。非强制检定指的就是校准,

非强制检定与校准的关系应怎样理解?

非强制检定指的就是所说的校准?

还是

非强制检定是指除强制检定以外的类别,校准只是溯源的方式? 非强制检定不同于校准,如果说校准只是溯源方式之一,那么非强制检定的也可以去做检定。 那跟校准就没关系了?



请教
齐伟鹏 发表于 2019-11-29 13: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明白了吗?
不懂就问的小船 发表于 2019-11-29 14: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齐伟鹏 发表于 2019-11-29 13:35
检定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明白了吗?

人家是想问检定与校准的关系与区别
like0235 发表于 2019-11-29 15: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2个概念,
1、计量器具因有了市场监管,所以分了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法律要求
2、检定、校准、检测只是计量器具溯源的一种方式。

有关联的是,强制检定必须由检定机构进行检定(非校准、检测)。非强制检定可以是自校(企业内部),第三方检测校准公司(校准、检测),检定(检定机构进行检定,部分地方以后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好像不再出检定证书)
齐伟鹏 发表于 2019-11-29 16: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就问的小船 发表于 2019-11-29 14:31
人家是想问检定与校准的关系与区别

囧,检定是检定,校准是校准。你说有什么关系
wulixi2000 发表于 2019-11-29 18: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不同的地方真的挺多的,一般 检定因为除了溯源性还承担量值传递工作 要求 逐级传递 不会 越级开展。 而校准 只是量值溯源 可根据自己需要和成本情况 选择计量标准进行量值溯源。另外非强制检定还是检定。
流形 发表于 2019-12-4 19: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wulixi2000 发表于 2019-11-29 18:07
要说不同的地方真的挺多的,一般 检定因为除了溯源性还承担量值传递工作 要求 逐级传递 不会 越级开展。 而 ...

请问非强制检定也必须是计量机构来实施吗?需要什么资质?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12-7 14: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和校准肯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检定与校准又都属于量值溯源的手段之一。检定属于法制计量领域的术语,是受法律强制执行的活动,校准属于企事业单位自主管理的量值溯源活动,应属于市场经济计量领域的术语。过去因为我国没有“校准”的概念,计量法为了区分那些勿需纳入法制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不得不提出了一个“非强制检定”的自相矛盾的术语,法律上不强制的检定是一个“怪胎”,但如果从“检定与校准又都属于量值溯源的手段之一”的角度理解,企事业单位中的那些“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自愿接受检定的方法溯源,也无可非议。现在因为“校准”已经在我国普遍采用,为什么那些法律上并不强制要求执行检定的计量器具不按自己的意愿执行更加灵活简便有效的“校准”呢?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非强制检定”将逐渐淡出江湖,恢复“检定”的法制计量术语本来面目,今后的“检定”一定是“强制”的,“非强制”的所谓“检定”必将走向带有自主权的“校准”的道路。
paul1983 发表于 2019-12-8 09: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流形 发表于 2019-12-4 19:41
请问非强制检定也必须是计量机构来实施吗?需要什么资质?

《计量法 》第九条规定 :“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wulixi2000 发表于 2019-12-9 10: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ulixi2000 于 2019-12-9 10:33 编辑
流形 发表于 2019-12-4 19:41
请问非强制检定也必须是计量机构来实施吗?需要什么资质?


非强制性检定 不一定非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
要说资质 其实只要按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及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要求 进行建标 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即可。
路云 发表于 2019-12-21 10: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在于:1、前者是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后者是企业自主溯源的市场行为;2、前者计量特性的合规判据是法律法规(检定规程,下同)的计量要求,后者的合规判据是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而“强制”与“非强制(自愿)”,则是针对检定的两种管理模式。只要检定存在,“强制”与“非强制”将永远伴随。并非如8楼某人所说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非强制检定”将逐渐淡出江湖,恢复“检定”的法制计量术语本来面目,今后的“检定”一定是“强制”的,“非强制”的所谓“检定”必将走向带有自主权的“校准”的道路。”对于非强检器具的主要计量技术参量来说,如果它的合规判据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则非强制检定(即‘自愿检定’)“校准”+“计量确认”等效、相当。究竟以哪种方式溯源,完全由用户自己决定。并非如8楼所言,只能校准,不能检定。难道“自愿检定”,不带有自主权吗?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12-21 23: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11楼所说的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1、前者是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后者是企业自主溯源的市场行为;2、前者计量特性的合规判据是法律法规(检定规程,下同)的计量要求,后者的合规判据是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非常正确和重要。“检定”的定义本身是法制计量术语,带有法律的“强制性”,在我国还没有或还没有广泛使用术语“校准”的环境下,不得不产生“强制的强制”和“非强制的强制”两个逻辑混乱的术语,也就不足为怪,可以理解了。
  现在有“自主行为”和“市场行为”的术语“校准”了,并被广泛接受,还法制计量术语“检定”本来面目的时机也就到了。因此我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非强制检定’将逐渐淡出江湖,今后的‘检定’一定是‘强制’的,‘非强制’的所谓‘检定’必将走‘校准’之路。”。
  既然“非强制检定(即‘自愿检定’)”与“校准”+“计量确认”等效、相当,就没必要搞那么复杂,术语“校准”、“计量确认”已合法登入大雅之堂,还有必要绕着圈子使用“非强制检定(即‘自愿检定’)”吗?直接废除“非强制检定”,合法启用“校准”+“计量确认”,也就势在必行。
路云 发表于 2019-12-24 19: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我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非强制检定’将逐渐淡出江湖,今后的‘检定’一定是‘强制’的,‘非强制’的所谓‘检定’必将走‘校准’之路。”。

纯粹就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胡说八道。非强检器具只允许校准,难道不是强制行为吗?

既然“非强制检定(即‘自愿检定’)”与“校准”+“计量确认”等效、相当,就没必要搞那么复杂,术语“校准”、“计量确认”已合法登入大雅之堂,还有必要绕着圈子使用“非强制检定(即‘自愿检定’)”吗?直接废除“非强制检定”,合法启用“校准”+“计量确认”,也就势在必行。

人家的非强检器具的合规判据,就是检定规程规定的技术要求,人家不愿意自己做计量确认,直接委托承检机构检定,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行吗?12楼的规某人有什么权力强行干预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23日刚刚发布的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除了上面所罗列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众多的非强检器具,谁规定了不允许以“检定”方式溯源啊?是不是你规矩湾一言九鼎啊?是不是绝大多数的检定规程,都要更名为校准规范啦?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12-25 01: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12-24 19:33
因此我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非强制检定’将逐渐淡出江湖,今后的‘检定’一定是‘强制’的,‘非强制’ ...

  “校准”本身是自主行为的市场活动,“自主”就是自主,哪有什么“只准”的说法?你所说的“非强检”,“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强制他人未经检定合格的不准使用,否则还要扣上“违法”的大帽子,受法律制裁,难道不是嘴上高喊“非强制”,本质上的“强制”吗?这才是你所说的“只准”,才是你内心中的“一言九鼎”。
  “检定”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计量管理的唯一,那时候没有“校准”,当时“检定规程”独行天下不值得大惊小怪,造成现在“检定规程”仍比“校准规范”多,也没什么不可理解。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月23日刚刚发布的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除了上面所罗列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众多的非强检器具”,以及更多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测量设备”,将会只发布校准规范。现在的事实已经证明,许多检定规程在换版活动中已经更名为校准规范,相信今后的检定规程换版中,大量并不要求“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规程”会继续分期分批更名为“校准规范”,种种迹象表明校准规范的数量会远超检定规程的数量。要相信,通过“校准”进行量值溯源的活动也会远比通过“检定”进行量值溯源的活动多。不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包括更多不属于计量器具的其它测量设备,逐渐淡出“计量检定”的路,走“计量校准”的溯源之路,一定会成为溯源活动的主流。这就是计量溯源改革的大势,《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发布,为这个改革大势提供了有利条件,你路云先生个人无法阻挡。
流形 发表于 2019-12-25 10: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12-7 14:23
检定和校准肯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检定与校准又都属于量值溯源的手段之一。检定属于法制计量领域的术语, ...

感谢回复,分析得非常到位
路云 发表于 2019-12-27 17: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12-25 01:05
  “校准”本身是自主行为的市场活动,“自主”就是自主,哪有什么“只准”的说法?你所说的“非强检” ...

“校准”本身是自主行为的市场活动,“自主”就是自主,哪有什么“只准”的说法?你所说的“非强检”,“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强制他人未经检定合格的不准使用,否则还要扣上“违法”的大帽子,受法律制裁,难道不是嘴上高喊“非强制”,本质上的“强制”吗?这才是你所说的“只准”,才是你内心中的“一言九鼎”。

什么叫“非强检”?你懂不懂啊?不懂就去看看JJF100120119.22条“自愿检定”的术语定义。你们家的游标卡尺、百分表都是检定还是校准啊?是谁逼你检的?是谁强迫你检的?你为什么不以校准方式溯源,然后进行计量确认啊?纯粹就是在这里搅局。

现在的事实已经证明,许多检定规程在换版活动中已经更名为校准规范,相信今后的检定规程换版中,大量并不要求“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规程”会继续分期分批更名为“校准规范”,种种迹象表明校准规范的数量会远超检定规程的数量。

压力表既有强制检定的,也有非强制检定的,有了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是不是还要整一份“规氏压力表校准规范”出来呀?人家非强检的压力表,就是不想做“计量确认”,就想以检定方式溯源,凭你规矩湾的螳臂能阻挡得了吗。有能耐先把自己家的非强检器具都改成校准,别在这里自己不做,却承心恶意的鼓捣别人做。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9-12-28 01: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们家的游标卡尺、百分表都是检定还是校准啊?是谁逼你检的?是谁强迫你检的?你为什么不以校准方式溯源,然后进行计量确认啊?纯粹就是在这里搅局。
  答:
  游标卡尺、百分表并不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月23日刚刚发布的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要相信此类“计量器具”今后将会从“检定”溯源方式中淡出,“校准”的溯源方式会成为主流。此类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在今后换版工作中,也将会优先更名为“校准规范”。不论你如何骂“搅局”,都是螳臂当车,你无法阻挡这个溯源方式的改革大势。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在通过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中,游标卡尺、百分表等这些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绝大多数的溯源方式都是“校准”,即便仍用“检定”方式溯源的,也视同为“校准”,都进行了“计量确认”,由计量确认员签发了“计量确认标识”。
  2.压力表既有强制检定的,也有非强制检定的,有了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是不是还要整一份“规氏压力表校准规范”出来呀?人家非强检的压力表,就是不想做“计量确认”,就想以检定方式溯源,凭你规矩湾的螳臂能阻挡得了吗。
  答:
  正因为“压力表既有强制检定的,也有非强制检定的”,只要存在必须“检定”的情况,就必须保留“检定规程”。“校准”活动既可以依据校准规范,也可以依据检定规程,国家“有了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就没必要再发布校准规范。
  国家标准GB/T19022 规定,“计量确认”是测量管理体系的两大主过程之一。因此,无论是一家现代化大中型企业,还是一家小企业,企业无论申请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还是申请最简单的A级认证,是否进行了“计量确认”都是一项硬指标,都是认证审核中的重中之重,包括计量器具和非计量器具在内的所有在用“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都必须经计量确认,并有表明其计量确认状态的计量确认标识。你路云这个“人家”对“非强检的压力表,就是不想做‘计量确认’”,即使你路云大骂认证机构为“螳臂”,认证机构对你路云没进行计量确认一定会开具书面“不符合项报告”,要求你改进。虽然这不属于法律的强制,但你路云抵制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计量确认就是不行,绝不能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除非你自己主动放弃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我可以告诉你,进没进行计量确认,是能不能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底线或原则之一,你路云这个“人家”不能例外。
路云 发表于 2019-12-30 23: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在通过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中,游标卡尺、百分表等这些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绝大多数的溯源方式都是“校准”,即便仍用“检定”方式溯源的,也视同为“校准”,都进行了“计量确认”,由计量确认员签发了“计量确认标识”。

吹牛连草稿都不打。你告诉我,哪家企业的游标卡尺、百分表都是以“校准”方式溯源的?不会又是以隐私为由难以启齿吧。我去过的企业无数家,就没看见哪家的游标卡尺、百分表出具的不是《检定证书》(除非承检机构不具备检定资质)。

即便仍用“检定”方式溯源的,也视同为“校准”,都进行了“计量确认”,由计量确认员签发了“计量确认标识”。你们家的游标卡尺、百分表为什么就拿不出一份《计量确认记录表》啊?“计量确认标识”长啥样啊?把《计量确认记录表》和张贴在游标卡尺、百分表上的“计量确认标识”拍个照片晒出来呀?是不是又觉得丢不起人啦?

2、不要在这里编这种童话故事忽悠人了。本人所在单位的所有游标卡尺、百分表、非强检压力表,几十年来出具的都是《检定证书》,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就是满足使用要求,就是合格,张贴“合格证”标识,不满足检定规程要求就是不满足使用要求,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张贴“禁用证”标识,从来不需要做什么“计量确认”。请问,这不符合GB/T190222003哪一条哪一款啦?本单位也经历过不知多少次的各种外审,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因此被开出过不符合项的。你告诉大家,你外审专家开出的不符合项是如何表述的?不符合什么标准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你告诉大家,检定合格符合使用要求,或检定不合格不满足使用要求,该怎么做“计量确认”啊?是不是承检机构依据检定规程所作的符合性判定不算数,要由你规矩湾再脱了裤子放屁说它合不合格才算数呀?你告诉我,哪家单位被开过这样的不符合项?做过这样的整改,我倒想亲自上门请教一下,是不是真有其事。要不上你们单位去拜访一下怎么样?

最好的证据就是自己将外审专家开出的不符合项报告截图晒出来给大家开开眼界。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12-31 08: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0.5mm就是搞笑,
    凡是 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及第三方校准机构建标单位,哪个 标准器及设备 不做 计量确认?不管是 检定还是校准 都需要做 计量确认
  具体名称 叫  《量值溯源传递符合性评估表》
流星乔 发表于 2019-12-31 08: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12-30 23:27
1、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在通过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中,游标卡尺、百分表等这些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绝 ...

东西虽然经检定合格了,能不能用,符合标准要求嘛?都需要进行确认
路云 发表于 2019-12-31 09: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12-31 08:24
0.5mm就是搞笑,
    凡是 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及第三方校准机构建标单位,哪个 标准器及设备 不做 计 ...

0.1级注水计量师不懂就去看看“计量确认”的定义,搞搞清楚“计量确认”是不是“量值溯源符合性评估”的意思。你这完完全全就是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供应商评审要做的工作之一,也被你驴头往马嘴上套。

路云 发表于 2019-12-31 09: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星乔 发表于 2019-12-31 08:54
东西虽然经检定合格了,能不能用,符合标准要求嘛?都需要进行确认

“检定”的定义是什么?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是否符合法定计量要求。如果你不是以法定计量要求作为合规判据,那你就不要以法制计量的“检定”(非强制)方式溯源嘛,完全可以以非法制计量的“校准”方式溯源啊。既然你选择了走法制计量这条路,那就必须遵守《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否则那就是违法。

GB/T 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前言部分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本标准未使用术语“检定”。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7.2.2),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注:这里所说的“检定”,并不区分强制与非强制)。


附:

《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有权对社会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流星乔 发表于 2019-12-31 10: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12-31 09:54
“检定”的定义是什么?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是否符合法定计量要求。如果你不是以法定计量要求作为合规判 ...

假设建立F1砝码标准,将标准器送检,出具检定证书结果为F2级,就问你能不能用,检定证书也会出错的知道嘛?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12-31 10: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12-31 09:20
0.1级注水计量师不懂就去看看“计量确认”的定义,搞搞清楚“计量确认”是不是“量值溯源符合性评估”的 ...

可笑之极,0.5mm什么都不懂就开始瞎比比起来
你是法定计量机构吗?《量值溯源传递符合性评估表》是指 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供应商评审要做的工作之一?
到底你是 那头驴才会说出这种蠢话出来?
难道各大计量院 都是瞎搞?
路云 发表于 2019-12-31 10: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星乔 发表于 2019-12-31 10:48
假设建立F1砝码标准,将标准器送检,出具检定证书结果为F2级,就问你能不能用,检定证书也会出错的知道嘛 ...

你这不叫出错,而是承检机构未经客户同意,擅自作“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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