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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电子天平属不属于非自动指示衡器,算不算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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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9: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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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wolf 于 2019-11-30 19:36 编辑

新强检目录公布后,因没有太细的解释,所以有的地方有点疑惑:电子天平属不属于非自动指示衡器,在网上查了查,说是的多,那这样的话金店用的电子天平应该属于强检,但也有人说不是的,不能按强检算。请问有没有正式或官方的解答,各位大神有知道的么?谢谢
发表于 2019-11-30 22: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强检,国内天平属于质量类管理,衡器就是秤,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http://www.simt.com.cn/art/2019/11/14/art_3281_119212.html 关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执行强制检定的通知
发表于 2019-12-2 08: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天平和衡器是两套系统,天平不属于衡器,有单独的的规程。衡器包括自动衡器和非自动衡(数字指示秤、模拟秤、非自行指示秤)
发表于 2019-12-2 08: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自动衡器 到底包括不包括电子天平?
http://www.gfjl.org/forum.php?mo ... &extra=page%3D1
发表于 2019-12-2 08: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狼 发表于 2019-12-2 08:31
非自动衡器 到底包括不包括电子天平?
http://www.gfjl.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6585&extra=pa ...

管他包不包含干什么,电子天平有特定的检定规程,依规程作业就行了。至于是不是强检,要看你的电子天平是做什么用途。
发表于 2019-12-2 09: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店的电子天平属于贸易结算,必须强检
发表于 2019-12-2 10: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starbucks066 发表于 2019-12-2 09:01
金店的电子天平属于贸易结算,必须强检

算不算强检还 言之过早 。 之前流出的 强检目录归口及依据检定规程中 并没有 天平 。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1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各位的回答,感觉咱们基层计量人都快让政策给搞晕了,没个统一的说法,也没有个明文解释,大家再看一下上海院的最新强检目录,又把天平暂时列进目录了,说明还是有点争议的
45}ART${2S15I86NH28LJRO.png
发表于 2019-12-2 10: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starbucks066 发表于 2019-12-2 09:01
金店的电子天平属于贸易结算,必须强检

汽车衡也是贸易结算呢,现在也不是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了。
发表于 2019-12-2 11: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地区目前天平强检的情况有金店,环境监测站,药店,公安局。明年啥情况还不清楚。
发表于 2019-12-2 13: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得看具体情况定强检和非强检吧
发表于 2019-12-2 14: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awolf 发表于 2019-12-2 10:05
非常感谢各位的回答,感觉咱们基层计量人都快让政策给搞晕了,没个统一的说法,也没有个明文解释,大家再看 ...

你再仔细看看上海院那个文件下面的说明。其实最开始上海院没认可天平是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这次纳入进去,文件的附录里有说明的,是应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暂时增加天平项目。
发表于 2019-12-2 21: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最新版国家强制检定目录,请提供一份给我啊,谢谢。
发表于 2019-12-3 08: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tsfhfh 于 2019-12-3 08:30 编辑

在中国,秤和天平是分开的,非自动衡器好像没包括天平,用于贸易结算的一般都是计价秤,没听说计价天平的。
国际上,衡器一般秤和天平都包括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3 10: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wolf 于 2019-12-3 10:07 编辑
YLXYJB12345 发表于 2019-12-2 21:13
谁有最新版国家强制检定目录,请提供一份给我啊,谢谢。


我自己做了份exce的,希望能帮到你,这里面全是强检的,纯型式批准的我都删除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3 10: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awolf 发表于 2019-12-3 10:06
我自己做了份exce的,希望能帮到你,这里面全是强检的,纯型式批准的我都删除了 ...

为什么上传不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3 10: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狼 发表于 2019-12-2 14:58
你再仔细看看上海院那个文件下面的说明。其实最开始上海院没认可天平是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这次纳入 ...

我看了,是应市局要求,这说明各地可以自行出台应对细则,这样就更乱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6 09: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wolf 于 2019-12-6 09:44 编辑

不能自己删除发错的回复??
发表于 2019-12-13 08: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天平属于非自动衡器,珠宝店的电子天平用于贸易结算,属于强检器具
发表于 2020-3-31 16: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头雾水,说啥的都有~~~
发表于 2020-3-31 17: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适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通知里有电子天平检定规程。所以,金店分度值大于1mg的电子天平应当属于强检计量器具,而分度值小于1mg的电子天平就是不是强检的了。我是这么理解的。谢谢
发表于 2020-3-31 17: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II级以下电子天平属于强检金店的,I级不是强检的。
发表于 2020-3-31 17: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于贸易结算的非自动衡器        :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非自动衡器(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不小于1mg)。只有在小于 1mg 的检定分度值的用于实验室的分析天 平,才明确与非自动衡器产品是不同的,不属于 OIML R76 管理范畴。
发表于 2020-4-1 09: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适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通知里有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发表于 2020-4-1 14: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LLZ 发表于 2020-3-31 17:47
用于贸易结算的非自动衡器        :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非自动衡器(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 ...

这里的分度值是指检定分度值还是实际分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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