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4733|回复: 0

[地方动态] 天津市计量院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业务受理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2 19: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刻注册计量论坛 交流工作中的点滴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成为会员

x

尊敬的业务客户: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将对我市各单位报检的体温计(包括红外额温计、红外耳温计、电子体温计、玻璃体温计、红外体温筛检仪等),免征检定校准收费。同时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减免收费50%。

值此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客户的健康与安全,我院已自2020年2月5日起,客户可通过网上预约方式办理委托报检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天津市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http://tjmtps.cn/tjjl/a/login),点击进入天津市计量院委托报检平台进行预约报检。

2.按照报检平台要求填写有关信息,生成预约单,预约单由委托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在与我院业务受理人员电话预约时间后,由委托人携带预约单与仪器样品按照预约的时间,到我院办理相关的报检业务。

下厂检测业务由委托人完成网上预约流程后,与我院业务受理人员及相关实验室电话预约下厂检测时间。我院将及时安排相应工作人员按照预约的时间为委托人办理下厂检测业务。

我院业务受理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红杰

电话:022-23009329;022-23009354

3.如委托人由于某些原因,在通过网上预约后,不能到我院办理相关的报检业务,委托人须在与我院业务受理人员沟通完毕后,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将说明、预约单和仪器样品邮寄至我院,办理相应的委托送检业务。

邮寄过程中,仪器样品如产生损坏或破损的情况,相应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易碎易损仪器样品(如玻璃仪器、玻璃液体温度计等)不接受邮寄方式办理委托送检业务。

邮寄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业务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4号

联系人:张红杰

电话:022-23009329;022-23009354

4. 到我院现场办理业务的客户,请您佩戴好口罩,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2020年2月20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3-29 19:48 , Processed in 0.04250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