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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北京申请CNAS不用建标了,那技术报告里的内容还需要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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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9 19: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长度室 于 2022-3-9 19:09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22-3-9 17:52
1、如果仅仅按照第一条的说法,只要是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无论是用于“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 ...


对于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确实是无论是用于“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都不考核发证(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只是“强制检定”需要授权考核。
nokian120 发表于 2022-3-9 22:4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nas好麻烦,每次都累死
路云 发表于 2022-3-9 23: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9 19:07
对于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确实是无论是用于“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都不考核发证(计量 ...

北京市发布的《公告》并不是这个意思。其第三条就明确规定:……,企业对内部开展强制检定的,依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进行考核。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6.4.2条“设备性能”就明确规定:用于开展检定、校准的计量基、标准必须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有效证书和溯源证明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0 07: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2-3-10 07:26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22-3-8 20:28
没工夫跟你这个蠢货闲扯。“北京企业已经无法申请内部检定的和内部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考核了”这也只是 ...


没工夫跟你这个蠢货闲扯。“北京企业已经无法申请内部检定的和内部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考核了”这也只是你这个蠢货个人的理解,《公告》可没这么说,也没根据这一情况予以说明。究竟是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不需要建标考核,还是强行禁止企业不允许在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都没有给出权威解释。何况这还只是试点,并非一棍子打死。

为什么别人都能看明白,只要你看不明白?!!!!!

究竟是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不需要建标考核,还是强行禁止企业不允许在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都没有给出权威解释。

当然是 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不需要建标考核。

法无禁止皆可为,你不明白这句话,永远也看不懂 法律法规。

估计全论坛也只有你这个论坛蠢货看不懂了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10 08: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3-9 23:32
北京市发布的《公告》并不是这个意思。其第三条就明确规定:……,企业对内部开展强制检定的,依据《计量 ...

再争下去没有必要了,您就按您的理解吧。
路云 发表于 2022-3-10 14: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0 07:24
没工夫跟你这个蠢货闲扯。“北京企业已经无法申请内部检定的和内部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考核了”这也只是 ...

当然是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不需要建标考核。法无禁止皆可为,你不明白这句话,永远也看不懂法律法规。估计全论坛也只有你这个论坛蠢货看不懂了

到现在为止,哪家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没有建标通过考核呀?法无禁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是怎么规定的?说了是只针对“强制检定”吗?全论坛也就你这头猪最蠢!

路云 发表于 2022-3-10 14: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10 08:48
再争下去没有必要了,您就按您的理解吧。

不是按我的理解,你得拿出实实在在的依据证据呀。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6.4.2条“设备性能”写得清清楚楚:用于开展检定、校准的计量基、标准必须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有效证书和溯源证明;并没有区分“强检”还是“非强检”。意思也是非常明确,就是向社会开展“检定”(无论是“强检”还是“非强检”)或“校准”,都要求建标通过考核。现实当中,无论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是政府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或是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都无一例外。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1 07: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3-10 14:01
当然是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不需要建标考核。法无禁止皆可为,你不明白这句话,永远也看不懂法律法 ...

你这种人就是搞笑。

计量法第八条当然这么规定的

但是 现在 是 按照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告 来 办事的。

这种逻辑你都看不懂?!!!!

你是不是又想说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违反 计量法 ?!!

干脆 市场监管总局 你来当一把手,就好了。

路云 发表于 2022-3-11 10: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1 07:29
你这种人就是搞笑。

计量法第八条当然这么规定的

你这个蠢货连北京市的《公告》都看不懂。《公告》说了企业内部开展强制检定不需要建标考核了吗?未通过建标考核,是否允许开展“非强制检定”,《公告》说了吗?蠢货!!!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11 11: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3-10 14:14
不是按我的理解,你得拿出实实在在的依据证据呀。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6.4.2条 ...

“意思也是非常明确,就是向社会开展“检定”(无论是“强检”还是“非强检”)或“校准”,都要求建标通过考核。现实当中,无论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是政府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或是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都无一例外。”
没人反驳这个,对外的需要申请建标考核,没问题的。
路云 发表于 2022-3-11 14: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11 11:35
“意思也是非常明确,就是向社会开展“检定”(无论是“强检”还是“非强检”)或“校准”,都要求建标通过 ...

没人反驳这个,对外的需要申请建标考核,没问题的。

我一直都是这个观点。但哪位数字蠢货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以“第三方”身份对外(向社会)开展校准,可以不建标,也不需要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

所以说北京市的《公告》并没有把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考核大门给完全关死,关闭的是企业内部使用最高计量标准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见第四条)。尽管第一条说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强制检定,但在第三条又对特殊需求留了考核发证和强制检定的口子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1 16: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3-11 10:59
你这个蠢货连北京市的《公告》都看不懂。《公告》说了企业内部开展强制检定不需要建标考核了吗?未通过建 ...

论坛蠢货真会狡辩

谁不知道 企业内部强检也要建标并取得计量授权的。

我说的是,企业内部非强检,蠢货,

有你这样子胡乱造谣的吗?》!!!!!!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1 16: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3-11 14:55
没人反驳这个,对外的需要申请建标考核,没问题的。我一直都是这个观点。但哪位数字蠢货不这么认为,他认 ...

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6.4.2条“设备性能”写得清清楚楚:用于开展检定、校准的计量基、标准必须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有效证书和溯源证明;并没有区分“强检”还是“非强检”。意思也是非常明确,就是向社会开展“检定”(无论是“强检”还是“非强检”)或“校准”,都要求建标通过考核。现实当中,无论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是政府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或是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都无一例外。

你这个蠢货用 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 来套 社会第三方校准公司?!!!!!!

你脑子是吃大便的吗?!!!!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1 16: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2-3-11 16:31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11 11:35
“意思也是非常明确,就是向社会开展“检定”(无论是“强检”还是“非强检”)或“校准”,都要求建标通过 ...


“意思也是非常明确,就是向社会开展“检定”(无论是“强检”还是“非强检”)或“校准”,都要求建标通过考核。现实当中,无论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是政府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或是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都无一例外。”
没人反驳这个,对外的需要申请建标考核,没问题的。


首先 别把 检定 跟 校准 放在一起,这样子容易搞混。

第二,你也是搞多年计量的。 一个机构 有建标项目 跟 开展校准的项目都是建标的 ,这是有很大区别的。


目前无论是 全国各大计量院 还是 社会上第三方校准公司 , 不建标和没有CNAS标志的 校准证书 都在开,我看到的多了。

由于涉及关系,根本不可能在论坛晒出 各大计量院的校准证书 。 大家都懂的。

再者 , 目前有那部全国性 计量法律法规 规定 ,开展校准 必须建标跟通过CNAS认可?!!!请告知一二。

地方不算,浙江省出台的,广东省出台的 地方校准管理办法,本人早就知道。

最后,别用 法定计量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来套用 第三方校准公司。 这种是蠢货干的出来的,你肯定不会这么想的。
路云 发表于 2022-3-11 16: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1 16:23
论坛蠢货真会狡辩

谁不知道 企业内部强检也要建标并取得计量授权的。

哪家企业内部开展的“非强检项目”,所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是没有建标并通过考核的?你这个蠢猪到现在都不知道开展“检定”(无论是“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都要建标,其所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必须并通过考核吗?

路云 发表于 2022-3-11 18: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11 19:05 编辑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1 16:24
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6.4.2条“设备性能”写得清清楚楚:用于开展检定、校准的 ...

你这个蠢货用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来套社会第三方校准公司?!!!!!!你脑子是吃大便的吗?!!!!

a.png

认不认识这几个字呀蠢猪?是你吃了大便还是吃了屎呀?企业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吗?他向社会开展校准,他不是第三方是什么?

目前无论是全国各大计量院还是社会上第三方校准公司,不建标和没有CNAS标志的校准证书都在开,我看到的多了。

不建标以“第三方”身份向社会开展校准项目是不可能的。未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一定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所开展的校准项目,其涉及的最高计量标准不可能没有建标并通过考核。但凡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开展的“校准项目”所涉及的最高计量标准,也一定是建了标并通过考核,取得了《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

由于涉及关系,根本不可能在论坛晒出各大计量院的校准证书 。 大家都懂的。

光明正大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用“校准证书”关键字百度一下,随随便便也能搜出成千上万幅《校准证书》截图。你截两幅“第三方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截图出来给我看看,看看这家机构该项目所涉及的最高计量标准有没有建标并通过考核。

再者 , 目前有那部全国性计量法律法规规定 ,开展校准必须建标跟通过CNAS认可?!!!请告知一二。

早就告诉你了,“以第三方身份向社会开展校准”必须建标并通过考核,你不以第三方的身份向社会开展校准(如:“内部校准”),没有必须建标的强制性规定。你这个蠢货要说多少遍才能听得懂啊?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算不算全国性的记录法律法规呀?以下条款有没有规定用于开展校准的计量标准必须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呀?CNAS受理认可申请时,要求申请认可机构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材料,你要不要提供符合该法规的证明材料啊?

b.png

你想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向社会)开展“校准”业务,你不申请CNAS校准能力认可可以(CNAS本身就是自愿的),那你就老老实实地去申请政府授权呗。你又不想获得政府授权,又不想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哪不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在世上鱼目混珠招摇行骗,能忽悠骗到一个算一个呗。你不就是想撅起屁股拉这种屎吗。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12 11: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1 16:29
“意思也是非常明确,就是向社会开展“检定”(无论是“强检”还是“非强检”)或“校准”,都要求建标通过 ...

本帖前面讨论的前提是政府部门发的公告里,涉及对内和对外是否建标的问题。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所谓的“资质”,说对外需要建标,没问题。你谈的对外出校准未建标和授权、也未经认可的情况,我之前也在法定机构从事过技术工作,我能不了解么。抛开所谓的“资质”,提前告知客户可以校准,但无法提供资质证明,客户同意的话,出不也就出了么,也没什么问题。
ivecai 发表于 2022-3-12 22:0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第三方对外出具校准证书不强制建标或者是强制通过CNAS,至于用户是否认可是用户的问题,只要用户认可就行,因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条例,地方法规,没有规定就可以啦,法院判决是以法律,法规为根据,部门规章做参考,所以我理解,校准不需要这个那个的,当然你有了是加分项。这样理解对不?认可
路云 发表于 2022-3-12 22: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12 22:43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12 11:18
本帖前面讨论的前提是政府部门发的公告里,涉及对内和对外是否建标的问题。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所谓 ...

抛开所谓的“资质”,提前告知客户可以校准,但无法提供资质证明,客户同意的话,出不也就出了么,也没什么问题。

所谓的“资质”,无非就是法制计量的“授权”。无法提供资质证明,说明是授权范围之外的“校准项目”。如果该“校准项目”也未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这种情况不就是校准机构不以“第三方”的身份开展校准业务出具《校准证书》吗。此时,校准机构与客户之间,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一、二方关系,仅受“合同法”约束,出了问题投诉无门,只能是自己负责,与政府和CNAS都没有关系,政府和CNAS也不会去插手干预(也没有强行插手管的法律依据)。

这种情况出具的《校准证书》中,是绝对不允许出现“授权状态资质声明”,或盖CNAS认可标识(或带CNAS认可状态声明)的。否则,那就是违法(或违反CNAS规定)。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14 07: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12 11:18
本帖前面讨论的前提是政府部门发的公告里,涉及对内和对外是否建标的问题。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所谓 ...

我之前也在法定机构从事过技术工作,我能不了解么。抛开所谓的“资质”,提前告知客户可以校准,但无法提供资质证明,客户同意的话,出不也就出了么,也没什么问题。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


这个话题我就不再回复讨论了。

任凭论坛蠢货自言自语去,我只是说点实话而已。
路云 发表于 2022-3-14 10: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不懂的数字蠢货,人家“长度室”量友自己都没说这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向社会出具的《校准证书》。除了44楼这位蠢货认为这是以“第三方”身份出具的证书,还有谁认为是呀?如果都这么弄,那还要政府授权干什么?还要申请CNAS校准能力认可干什么?两者还有什么权威性可言?

chenqwq 发表于 2022-3-17 10: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一下:
1.校准机构仍然需要申请计量标准考核;
2.企业内部校准/非强制检定不再需要申请考核;
3.企业内部强制检定需要申请考核,考核方式和依据标准参考法定计量机构;
4.请忽视某云的习惯性搅浑水
路云 发表于 2022-3-18 19: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18 19:12 编辑

企业内部强制检定需要申请考核,考核方式和依据标准参考法定计量机构;

需要申请什么考核?是申请计量标准的考核,还是申请授权考核?还是两者都要?北京市的《公告》第三条第二句并没有明示。不知道这算不算和稀泥搅浑水。

法定计量机构的考核方式和依据,就是《公告》第三条的第一句。为何不放在一起说?

zuiwumian 发表于 2022-3-23 14: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5 08:52
这应该说的是企业建立的计量标准如果要对企业外部开展检定工作,或是对企业内部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还需申 ...

这个通知看出,企业开展内校就不用建标了好事情。还是大城市开放。
路云 发表于 2022-3-23 22: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zuiwumian 发表于 2022-3-23 14:13
这个通知看出,企业开展内校就不用建标了好事情。还是大城市开放。

企业开展“内部校准”,本来就没有必须建标通过考核的强制性规定。这不是什么大城市的优惠大礼包,全国都一样,历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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