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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检测公司原负责人自曝行业乱象 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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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员 发表于 2022-4-20 08: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闻专员 于 2022-4-20 08:41 编辑

近日,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针对近日市民反映的郑州市荥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下称“郑州荥广检测公司”)员工在未经培训学习考核的情况下,只要每人交纳900元办证费,就可以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缴纳设备检测费用后,检测人员无需到达现场校准,就可以拿到设备校准证书,检测公司还可以承包给不具备检测资质的专业人员承包经营,违规为违法车辆办理合格检测手续等问题,目前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已立案调查。


车辆检测站涉嫌违规转包个人经营


2021年4月3日,郑州荥广检测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王某涛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显示,郑州荥广检测公司将坐落于荥广大道位置的郑州荥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承包给王某涛经营,承包款为每年的240万元,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4年4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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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我国机动车检测相关规定,检测站应配备站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检测员。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上上技术职称;检测员须经当地交通厅(局)组织的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等多种资质条件,而承包方王某涛却并不具有相关资质。

承包方王某涛告诉记者,自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起,两次向郑州荥广检测公司支付一年承包金240万元,押金30万元。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正常经营。


上岗证、设备校准证涉嫌造假

“2021年11月21日,因郑州荥广机动车检测公司工作需要,河南万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勤向我们传来了机动车检测器具的部分《校准证书》,并说已校准完毕,共170多份。”王某涛称,传来的所有《校准证书》均涉嫌存在伪造、变造行为。

记者注意到,《校准证书》是一家名为“方圆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并盖有“方圆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证书专用章”。委托方为郑州市荥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河南万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校准日期均为2021年11月2日,发布日期均为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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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日,郑州市荥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是正常营业的,根本没有安排设备校准的事宜,方圆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到郑州市荥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王某涛表示,在工作人员未到现场检测校准设备的情况下,涉嫌违法直接炮制一系列机动车检测设备的《校准证书》。后经询问河南万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勤,得知因为疫情,方圆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的人没有去现场,而是直接出具证书。如此伪造机动车检测器具《校准证书》不但导致检测的机动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还涉嫌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犯罪和涉嫌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

此外,记者发现,在由河南省计量协会颁发的河南省机动车检验人员培训证书中,郑州市荥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多名培训人员取得培训证书。而据河南万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王某勤与其他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办理机动车检验人员培训证书需收取900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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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7日,郑州市荥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暨关联公司河南万国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勤通知我们,需要为从事机动车检验工作的人员办理上岗证以备近期职能部门的检查,并让其准备需要办理人员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每本收费900元。2022年1月19日,取走了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两天后的1月21日,就把办好的证件拍照发给了我们,这批从事机动车检验工作人员办理的证件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9月22日。”反映人王某涛称,这些员工不仅未经培训而发证,就连发证日期也“早产”了三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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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反映人王某涛也向记者提供了10余本盖有“河南省计量协会”印章的蓝色证件,封面为“河南省机动车检验人员培训证”,多本证件发证日期均是2021年9月22日,培训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参加河南计量协会举办的机动车安检、环检培训班,经考核合格特发此证。
对此,河南省计量协会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述十余本“河南省机动车检测人员培训证”确为河南省计量协会所发证件不假,目前相关情况已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民政厅做出过书面汇报,无需向记者做出任何的解释。

曾因违法车辆出具合格证书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被通报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1年7月26日14时05分,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44人受伤。在调查中暴露出事故发生单位肇事车辆违法运营、肇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涉事检测机构蓄意造假、相关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一位经营机动车检测站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起G22青兰高速“7.26”交通事故中,涉事检测机构蓄意造假的有四家,具体的处理情况没有对外公布,官方只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其中就有郑州荥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为这起事故对河南17人进行了处理。

“G22青兰高速“7.26”交通事故涉及郑州荥广检测公司违法出证,行车证为63座,营运证为55座,两证不符。”知情人士透露,2022年1月26日,该公司被相关部门责令自行拆除。

针对郑州荥广检测公司业务培训证及机动车设备检测证书疑似造假一事,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投诉已受理,指派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对此,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工作人员称,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来源:中国网


greatyec 发表于 2022-4-20 12: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目惊心。没办法
吴玉宝988 发表于 2022-4-20 13: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两个问题,请了解情况的大神量友解答。谢谢!1、现在,一家单位想要获得某区域社会公用检定或校准资格,必须经市场监管部门授权吗?2、如果市场监管局想取消一家具有社会公用校准资格的校准公司的社会公用校准资质,难吗?
酒醉流霞 发表于 2022-4-20 14: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乱象,所以生,所以治!
壮我大JL 发表于 2022-5-6 15: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违规成本太低了。各种检验检测机构随意胡来
jiazhou2003 发表于 2022-5-10 10: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验检测机构随意胡来
174681285 发表于 2022-5-13 10: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放开检测市场的目的是好的,结果让一般奸商又扰乱了市场,最后结果是谁都没钱挣,就没有了市场
2017S 发表于 2022-5-16 13: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成本太低,真正能处罚到监测单位的机会少,责任轻
攻击核潜艇 发表于 2022-5-16 14: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还是要好好注意下吧,现在这种形势下,还顶峰作案。凉凉
锯糜 发表于 2022-6-6 17: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吴玉宝988 发表于 2022-4-20 13:29
有两个问题,请了解情况的大神量友解答。谢谢!1、现在,一家单位想要获得某区域社会公用检定或校准资格, ...

建标必须考核合格授权后,才能从事。你可以去看一下JJF1033和JJF1069
dflhj 发表于 2022-9-2 09: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公信力的事项,本来就不该变为经营行为
雾凇 发表于 2022-10-28 17: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光是民营第三方乱象横生,法定计量单位同样也是让人触目惊心。如此追求效益和急功近利,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法律严明,但是监察疲软。质检行业维系国计民生,关乎千万家庭。不得已重视只会出现更多的质量惨案。身为一名底层检测人员我想为我的行业发声,呼唤一下业界的良心。
huaixiaozi 发表于 2022-12-21 15: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实锤的事件,快一年了,居然这么少的阅读量和留言,只能说大家对这种现象已经冷漠默认了,这种事情买卖证书,直接出证书的现象,在计量检测行业真是太普遍了,监管部门监督不力,执法处罚力度不强,企业因成本对计量的不重视等等原因导致很多民营检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也给本来规范运营机构造成很大的冲击压力,导致整个计量检测市场生态进入恶性竞争的死循环。
计量检测行业,是一个良心行业,衷心祝愿我们这个行业能够回到公平、公正的健康轨道。
shenzp 发表于 2023-2-3 22: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乱象,所以生,所以治!
shenzp 发表于 2023-2-3 22: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公信力的事项,本来就不该变为经营行为
吾爱至斯 发表于 2023-2-17 13: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认真学习一下!
依然淡定 发表于 2023-3-29 19: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明显的事实,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处罚,监管疲软可见全貌。现在没有任何的追责措施,还会继续乱下去。对于校准总局计量司管理手段缺乏,计量法几经修订,就是不能发布,校准没有任何上位法来进行监管,行业乱想始终的不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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