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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关于新发布的江浙沪皖商品过度包装技术文件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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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13: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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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浙沪皖新发了一项关于商品过度包装的计量检验操作规范,详见附件。心中有些疑惑,想咨询一下各位计量大佬。

1、目前我们关于商品限制包装所使用的是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

2、相关的国家标准为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以及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详见附件。为2021年8月份发布,2023年9月份开始实施;

3、在2022 年 5 月 24 日又发布了一份新文件为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详见附件,将标准中适用于月饼、粽子的条款实施日期更改为2022年8月15日;

4、江浙沪皖发布了一项新的地方规范为JJF (沪苏浙皖)4006-2023《商品过度包装计量检验操作规范》,详见附件,为2023年3月13日发布,2023年6月13日实施。

以上是目前商品限制包装方面,所主要依据的相关技术文件。在以后开展相关工作方面,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大家:

第一、商品限制包装的计量检验依据的应该是相关的计量技术规范,而不是相关的国家标准,所以虽然国家标准发生了改变,但实际检测检验是否还是依据老版的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

第二、在国家技术规范存在并有效的情况下,地方是否可以依据新的国家标准来制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是不是可以理解为JJF (沪苏浙皖)4006-2023《商品过度包装计量检验操作规范》为操作规范,而非计量检验规则?

第三、JJF (沪苏浙皖)4006-2023《商品过度包装计量检验操作规范》相关内容综合了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和新国标的要求,在8.1评定准则中规定,满足JJF 1244-2010或者新国标的要求即可,这一规定岂不是与现行国家计量规范JJF 1244-2010的规定冲突,那在今后的工作中究竟以哪份文件的规定为准?

还望各位大佬不吝赐教!感谢!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pdf (623.93 KB, 下载次数: 2)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pdf (1.48 MB, 下载次数: 2)

JJF(皖)160-2023 沪苏浙皖 商品过度包装计量检验操作规范.pdf (536.77 KB, 下载次数: 16)

 楼主| 发表于 2023-4-19 13: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 JJF (沪苏浙皖)4006-2023《商品过度包装计量检验操作规范》大小为16.9MB无法上传,我找到另外一份文件为JJF(皖)160-2023 沪苏浙皖 商品过度包装计量检验操作规范,2023年1月9日发布,2023年3月1日实施,各部分内容与 JJF (沪苏浙皖)4006-2023《商品过度包装计量检验操作规范》一致。
发表于 2023-4-26 10: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最新的。。。。。
发表于 2023-6-28 10: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哪里,加个联系方式交流一下?过度包装真的是做得吐血,太恶心了
发表于 2023-7-24 14: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GB 23350-2021,9月份实施的话就要按新国标来,他的内容指标和JJF1244-2010相差甚远,你还敢按老的JJF来做么?
发表于 2023-7-24 14: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像食药监所他们是按照GB来做的,所以你想9月份还是做过度包装的话需要重新认证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11: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的灰 发表于 2023-4-26 10:20
按最新的。。。。。

好滴,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11: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鱼 发表于 2023-6-28 10:59
楼主是哪里,加个联系方式交流一下?过度包装真的是做得吐血,太恶心了

淮南的~不过现在限制包装不归我们计量所做了,市局标准化科拿走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11: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letaotao 发表于 2023-7-24 14:57
GB 23350-2021,9月份实施的话就要按新国标来,他的内容指标和JJF1244-2010相差甚远,你还敢按老的JJF来做 ...

嗯嗯,而且新的规范做起来更容易点~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11: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letaotao 发表于 2023-7-24 14:58
像食药监所他们是按照GB来做的,所以你想9月份还是做过度包装的话需要重新认证 ...

不用做了,被别的部门拿走了,O(∩_∩)O哈哈~
发表于 2024-3-14 16: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GB是国家给你的强制性要求,ggf是告诉你怎么去操作,我们做检验检测是在GB的框架下依据的是ggf的操作方法,也就是说你不管再怎么玩也不能出GB的这个圈,但是你也不能用一些未经确认的方法来做,GGF就是一种确认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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