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讨论] 数字修约规则,逢五取偶

[复制链接]
高子 发表于 2023-6-3 22: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高子 于 2023-6-3 23:11 编辑

教材上:当末位为奇数时,末位进一,当末位为偶数时,末位不变。
这个是不是代表 U=11.51 修约3位有效数字时,看的是0.5之前的那个1 ?
但是教材上U=10.5001 为什么修约为 U=11 ?


补充内容 (2023-6-4 18:43):
@管理员  请管理员删除本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5-6 09:1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