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概念] 检定证书与校准证书的要求和区别

[复制链接]
CZM 发表于 2023-10-8 09: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师们请教一下,只有强检才会要求有检定规程必须出具检定证书,没有检定规程可以出具校准证书,除强检外有检定规程也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出具校准证书,只要可以量值溯源,除强检外都可以出具校准证书。对吗,
jr17sh 发表于 2023-10-8 11: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向更准的溯源了就可以,校准了你所需要的项目就行,检定是所有项目都必须合格(稳定性,重复性)
大青蜂 发表于 2023-10-8 12: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相关检定规程的都可以出检定证书,只要你们建标了,涉及安全生产,医疗,环境等就出强制检定证书,有检定规程的,也可以出校准证书,只要客户同意就行
237358527 发表于 2023-10-9 07: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zhoujidai 发表于 2023-10-9 08: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这么理解
 楼主| CZM 发表于 2023-10-9 10: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
刘彦刚 发表于 2023-10-10 04: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3-10-9 07:16
JJG1033规定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溯源 有检定规程的,优先要求 检定证书。

请给出具体条款哦!
237358527 发表于 2023-10-10 07: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LG计量 发表于 2023-10-10 11: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3-10-10 07:23
你也算是计量老师傅了,连这都不知道?

我说 优先 那是委婉说法,JJG1033上规定的是 应当 。 中国法律上 ...

1033此处说的是计量标准的溯源,人家假如问的是工作计量器具?
malaohushushu 发表于 2023-10-10 12: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了解一下计量校准和CNAS校准以后再来讨论这个
237358527 发表于 2023-10-10 16: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刘彦刚 发表于 2023-10-10 17: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3-10-10 07:23
你也算是计量老师傅了,连这都不知道?

我说 优先 那是委婉说法,JJG1033上规定的是 应当 。 中国法律上 ...

谢谢指导!
@wmh3216 发表于 2023-10-12 07: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JJG1033,学习了!
YYPP 发表于 2023-11-11 13: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只要有资质,除强检外,只要满足客户需求就可以
样子 发表于 2025-8-11 16: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边还有个问题就是: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有些企业也想要校准证书,因为如果企业客户不要求的话,为了某些因素企业会选择校准而不是检定。(只是个人经历过这种,想说明一下。)
matianying 发表于 2025-9-17 14: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样子 发表于 2025-8-11 16:47
这里边还有个问题就是: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有些企业也想要校准证书,因为如果企业客户不要求的话,为了某 ...

请问企业客户会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只要校准证书不要检定证书?我的角度看来不是检定证书更具有效力吗?
路云 发表于 2025-9-24 14: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matianying 发表于 2025-9-17 14:14
请问企业客户会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只要校准证书不要检定证书?我的角度看来不是检定证书更具有效力吗? ...

理由如下:

1、属于非强制检定类测量设备。

2、送校测量设备的合格判据不是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而是使用场合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

3、对于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CNASCL01G002:2021《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第4.5条的规定,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应通过校准方式,溯源至获得CNAS认可的,或由签署国际实验室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 MRA)或者ILAC承认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在其认可范围内提供的校准服务。

matianying 发表于 2025-9-26 11: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5-9-24 14:36
理由如下:1、属于非强制检定类测量设备。2、送校测量设备的合格判据不是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而是 ...

感谢解答!
mqgew 发表于 2025-9-26 12: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区别: 一、法治区别,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检定证书具有法律意义,校准证书没有法律意义。二、数据区别,检定证书用来判定检定规程要求的计量性能是否合格(在规定的区间内),校准证书对实验室或有数据需求的企业意义较大。三、检测内容的区别、检定内容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要求完成检定内容,校准的检测内容可以再校准规范的范围内选择检测内容,自由度大。一点拙见,请大家参考
colonge 发表于 2025-9-26 13: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matianying 发表于 2025-9-17 14:14
请问企业客户会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只要校准证书不要检定证书?我的角度看来不是检定证书更具有效力吗? ...

我印象里注册一级教材有一段话关于校验周期的,好像是“非强制检定,可以自行制定合理的校验周期,自行科学管理”,检定证书必须有下次检定日期,而校准证书是客户要求才会写下次校准日期。
举个例子:
万用表是非强制检定,如果出了检定报告,那么封面就有下次检定日期了,比如一年。当我的公司在某个项目使用这个万用表A,那么我公司的客户会要求我提供万用表A的“报告”,其实他们压根不懂是什么报告,客户看到检定报告封面的下次检定日期,就会以这个日期为准了。而下次检定日期是检定当天算起一年时间,如果我是检定后半年才使用,那么真实使用时间也就是半年,有半年时间是白白浪费的。
如果万用表B出的校验报告,默认不写下次校准日期。那么我可以自己制定一个管理方法,万用表B使用当天开始计算日期,使用一年后到期。当公司的客户要求提供“报告”时候,校准报告是没有下次校准日期的,如果是检定报告就会有超期的风险.
路云 发表于 2025-9-26 18: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5-9-26 18:58 编辑
colonge 发表于 2025-9-26 13:50
我印象里注册一级教材有一段话关于校验周期的,好像是“非强制检定,可以自行制定合理的校验周期,自行科 ...

如果万用表B出的校验报告,默认不写下次校准日期。那么我可以自己制定一个管理方法,万用表B使用当天开始计算日期,使用一年后到期。当公司的客户要求提供“报告”时候,校准报告是没有下次校准日期的,如果是检定报告就会有超期的风险。

您的这种理解完全是错误的。所谓“复校时间间隔”就是指相邻两次校准的时间间隔,《校准证书》尽管没有给出“复校时间间隔”的建议,但用户在送校前,都已经是在校准计划中,对每种送校测量设备的“复校时间间隔”(或者叫“校准周期”)都是预先确定好的,校准取回后必须立即做“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合格的按照预先确定的“复校时间间隔”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而不是按你什么时候开始使用,才来计算确定“有效期”到期日。“复校时间间隔”与“检定周期”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后者是法制计量的要求,具有强制性。

按照您这套逻辑,以校准方式溯源的测量设备,永远都没有到期日。因为你任何一天都可以作为首次使用日。


colonge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这种理解完全是错误的。所谓“复校时间间隔”就是指相邻两次校准的时间间隔,《校准证书》尽管没有给出“复校时间间隔”的建议,但用户在送校前,都已经是在校准计划中,对每种送校测量设备的“复校时间间隔”(或者叫“校准周期”)都是预先确定好的,校准取回后必须立即做“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合格的按照预先确定的“复校时间间隔”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而不是按你什么时候开始使用,才来计算确定“有效期”到期日。“复校时间间隔”与“检定周期”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后者是法制计量的要求,具有强制性。

按照您这套逻辑,以校准方式溯源的测量设备,永远都没有到期日。因为你任何一天都可以作为首次使用日。



"对每种送校测量设备的“复校时间间隔”(或者叫“校准周期”)都是预先确定好的" 这个间隔我们是提前设定好的。
校准取回后必须立即做“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合格的按照预先确定的“复校时间间隔”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这个我们会做。
而不是按你什么时候开始使用,才来计算确定“有效期”到期日 这个是法律要求还是您所在公司的公司要求?
望指教

我们这边是有两个时间,举例:存放时间12个月,使用时间12个月,比如校准日期是30-05-2025 那么分两种情况 这块表的下次校验日期不会超过30-05-207
1 使用时间是30-08-2025 那么下次校验日期会写30-08-2026 使用时间12个月
2 使用时间是30-10-2026(存放时间超过12个月,使用时间开始计时)那么下次校验日期是30-05-2027(最后的底线时间) 使用时间不足12个月
感谢您的回答
知之021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路云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5-9-28 13:44 编辑
colonge 发表于 2025-9-28 10:33
您的这种理解完全是错误的。所谓“复校时间间隔”就是指相邻两次校准的时间间隔,《校准证书》尽管没有给出 ...

“对每种送校测量设备的“复校时间间隔”(或者叫“校准周期”)都是预先确定好的”这个间隔我们是提前设定好的。

既然是提前设定好的,直接按照既定计划执行不就完了吗。

校准取回后必须立即做“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合格的按照预先确定的“复校时间间隔”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这个我们会做。

会做为什么不做?

而不是按你什么时候开始使用,才来计算确定“有效期”到期日 这个是法律要求还是您所在公司的公司要求?望指教

全国所有的机构都是按照实际校准日期来计算确定下次校准日期的,只有你们单位的这种做法比较另类,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啥叫“复校时间间隔”?啥叫“校准周期”?拎不拎得清啊?实在没整明白我建议您去看看CNASGL054:2023《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指南》或RB/T 0342020《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指南》。

您那个例子让人看了一头雾水,不知道要表达啥意思。你们送校的测量设备取回后不做计量确认,不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的吗?假如校准日期是2025530日,如果“复校时间间隔”(或“校准周期”)是24个月,计量确认符合预期使用要求后,直接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有效期至2027529日不就完了吗,扯什么“使用时间12个月”呀。与你什么时候使用有什么关系?即使一天都没使用,也必须在2027529日之前送校。

malaohushushu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青蜂 发表于 2023-10-8 12:45
有相关检定规程的都可以出检定证书,只要你们建标了,涉及安全生产,医疗,环境等就出强制检定证书,有检定 ...

你没有依法出具检定证书  你看有人找你麻烦没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10-4 05: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