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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关于计量授权区域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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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ho 发表于 2024-9-17 10: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诸位老师:比方B计量院法定检定单位计量授权证书里的授权区域是A省B市,我单位在C省,但是一:我单位采购了B市仪表厂的计量器具,到货前是由B市仪表厂代送B计量院检定的;二:我单位某新装置是B市工程公司的EPC项目,也是由B计量院检定的。请问这样合规吗?
八一八 发表于 2024-9-17 11: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我觉得可以,第二次跨区域了说不过去
路云 发表于 2024-9-17 17: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便携式或非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我觉得是可以的。因为新购置的测量设备都要求供应商提供最近期(购买合同签订日之后)的,具备有效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校准证书》,作为验收的依据。

如果是大型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如: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硬度计、三坐标测量机等),需要安装就位后,由计量技术机构下现场检定/校准(包括生产厂家派人现场安装,配合计量人员调试),这中情况就应该委托当地的,具备有效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现场检定/校准。

增增增 发表于 2024-9-18 08: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授权检定 的意义在控制你在本地区检定校准,不要跨地区实施检定校准行为,除非得到许可,B市计量院检定B市送检的计量器具当然可以,你在C省,为什么不把这些计量器具在本省内检定或校准 呢?也方便今后的周期检定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9-18 0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B计量院执行本区域内的授权行为,检定/校准授权B区域的计量器具是合理合规的。
这个B区域并非要求主体一定是B市的,在B市自行送检或现场检定/校准B市区域的非B市单位,均可。
 楼主| bcho 发表于 2024-9-18 08: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增增 发表于 2024-9-18 08:31
授权检定 的意义在控制你在本地区检定校准,不要跨地区实施检定校准行为,除非得到许可,B市计量院检定B市 ...

签合同在前,计量部门哪有话语权啊
wuli攀攀 发表于 2024-9-18 08: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bcho 发表于 2024-9-18 08:43
签合同在前,计量部门哪有话语权啊

计量器具非强检,后续送检跨省都无妨
zyq6006594 发表于 2024-9-18 08: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没问题,计量检定遵循的原则就是:经济合理、就近就地
lilei202 发表于 2024-9-18 09: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问题 第一 :
一:我单位采购了B市仪表厂的计量器具,到货前是由B市仪表厂代送B计量院检定的;
这是不行的,首先B市仪表厂代送B市计量检定,这个是没问题的,但是拿回来的证书你是不能用的。这就牵扯到授权区域的问题。
二:我单位某新装置是B市工程公司的EPC项目,也是由B计量院检定的。
这个没问题,因为你干的项目和要求就是  B市的,
 楼主| bcho 发表于 2024-9-18 09: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zyq6006594 发表于 2024-9-18 08:55
完全没问题,计量检定遵循的原则就是:经济合理、就近就地

请教老师,计量授权证书里的授权区域有何意义?
 楼主| bcho 发表于 2024-9-18 09: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13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这个和计量授权证书的授权区域是否矛盾?
chegege 发表于 2024-9-18 09: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bcho 发表于 2024-9-18 09:07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13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

还是得看你这边市场监管局认不认   这个有地认有地方不认
增增增 发表于 2024-9-18 15: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这个和计量授权证书的授权区域不矛盾?
一个是检定工作的原则要求,一个是被授权检定部门的具体向社会公众开展检定校准的要求,两个都要遵守
路云 发表于 2024-9-18 16: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增增 发表于 2024-9-18 08:31
授权检定 的意义在控制你在本地区检定校准,不要跨地区实施检定校准行为,除非得到许可,B市计量院检定B市 ...

楼主的情况应该是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尚未正式验收入库,还不能算本单位的测量设备。是由供应商交货时一并提交的《检定/校准证书》。供应商可以选择C省的具备有效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送检/校(对非强检器具),也可以选择购买地(AB市)的具备有效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送检/校。应该都是合法的。

路云 发表于 2024-9-18 16: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4-9-18 17:02 编辑
lilei202 发表于 2024-9-18 09:03
两个问题 第一 :
一:我单位采购了B市仪表厂的计量器具,到货前是由B市仪表厂代送B计量院检定的;
这是不 ...

这是不行的,首先B市仪表厂代送B市计量检定,这个是没问题的,但是拿回来的证书你是不能用的。这就牵扯到授权区域的问题。

为什么不行?B市计量院又没有跑到C省来开展检定/校准业务,人家仍然是在授权区域内开展的检定/校准业务。没有哪里规定当地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不能拿到异地去用的说法。难道拿到异地去使用还得重新检定/校准吗?没有这个道理。

这个没问题,因为你干的项目和要求就是B市的,

这个跟你干活的客户所在地没有关系。如果这个新装置是大型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必须安装就位到B市客户工作现场后才能检定/校准,那就只能就地就近委托B市计量院检定/校准了。如果不是大型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送哪里检/校都可以。

路云 发表于 2024-9-18 17: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bcho 发表于 2024-9-18 09:07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13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

这个不矛盾。授权区域的意思是可以在授权区域内向社会开展检定/校准技术服务,但不能超越授权区域主动跑到异地行政管辖区去开展业务。这与异地客户主动送上门的检定/校准业务是不同的。后者不属于超越授权区域范围开展业务。

 楼主| bcho 发表于 2024-9-19 09: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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