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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 微量注射器用移液器检定规程出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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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攀攀 发表于 2024-9-25 17: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量注射器用移液器检定规程出具证书,带cnas logo,合理吗?
zyq6006594 发表于 2024-9-26 10: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不合理了??
LIUHEHE 发表于 2024-9-26 10: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吧,量程在里边就合理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9-26 10: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参考,但并不符合,材料是不一样的,K(t)值不一样,依据移液器规程盖CNAS,严格来说是不行的。
shiroiho 发表于 2024-9-26 10: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参照移液器出校准证书,盖CNAS可以的,只要测量范围能满足
 楼主| wuli攀攀 发表于 2024-9-26 13: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shiroiho 发表于 2024-9-26 10:55
这应该是参照移液器出校准证书,盖CNAS可以的,只要测量范围能满足

参照出,为什么可以带logo,怎么判断是否属于认可范围内?
 楼主| wuli攀攀 发表于 2024-9-26 13: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9-26 10:55
可以参考,但并不符合,材料是不一样的,K(t)值不一样,依据移液器规程盖CNAS,严格来说是不行的。 ...

所以,严格来说算不算超资质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9-26 14: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wuli攀攀 发表于 2024-9-26 13:40
所以,严格来说算不算超资质

算超资质的,就我个人碰见的情况,微量注射器比较贴近于移液器和玻璃移液器(内芯部分是玻璃材质的),送检的院所校准老师都没有加盖CNAS。相似,但并不一致,严格来说,不能参照移液器检定规程加盖认可章或声明认可。

补充内容 (2024-9-27 07:53):
上述的“玻璃移液器”应规范表述为“常用玻璃量器里的移液管”
shiroiho 发表于 2024-9-26 15: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wuli攀攀 发表于 2024-9-26 13:40
参照出,为什么可以带logo,怎么判断是否属于认可范围内?

CNAS对于检定规程本来就是参照检定出校准,还是看认可的计量参数能满足就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既然不是检定,参照出校准,那测量项目本来就没必要全项满足,只要确定量值传递的测量性能能满足就行。而且校准本来也可以超出检定规程的范围,就比如检定规程定个0~2000的范围,我标准器是0~5000并且全量程都溯源满足要求,那0~2000内我出检定,高出的3000那部分出校准没问题的,当然你CNAS认可范围也要到5000,如果只认可到2000,那高出的3000你绝对不能出。
话说回来,对于微量注射器用移液器出证,不说参数问题,我认为也是可以。你看规程3.1的术语对于移液器定义,加液器、加样枪、吸液器也算。你能确保这个微量注射器不是以上功能用的吗?我不知道你用过色谱仪器没,你可以看看色谱进样的过程,就明白了。我觉得那就是非常典型的移液过程。
题外话:在计量工作中,特别是科技发展快速的今天,很多时候计量技术规范跟不上发展的步伐,我们计量师对于一些仪器设备,不能死抠字眼,要探索仪器设备测量原理和本质。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溯源为客户解决问题,还要避免胡乱超范围出证,是职业生涯的一大课题。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9-27 08: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shiroiho 发表于 2024-9-26 15:00
CNAS对于检定规程本来就是参照检定出校准,还是看认可的计量参数能满足就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既然不 ...

是可以参照出,从定义上看微量注射器像是移液器的一小类,但不能光看归类,后续的外观、试验方法并不能按照来,属于方法偏离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加盖CNAS是有较大风险的。
参照是参照,依据是依据,方法跟不上,那是普遍问题。既然知道方法跟不上,参照方法是可行的,跟CNAS规定并不完全符合。那么问题来了,不完全符合算符合吗?
细节问题:
1、目前的微量进样器大多数是玻璃外套,K(t)值与移液器检定规程上的K(t)值不一致,因为其材质不同,依据了实际材质的K(t)值,还是参照。参照是否等同于一致呢?
2、移液器或类似仪器,要考虑其密封性检查,微量进样器本身结构能否支撑移液器检定规程里密封性检查的方法?
shiroiho 发表于 2024-10-9 15: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9-27 08:21
是可以参照出,从定义上看微量注射器像是移液器的一小类,但不能光看归类,后续的外观、试验方法并不能按 ...

您说的也有道理,进行情况偏离的说明确实更好,这点我也没想到。
关于所谓“参照”,“依据”这种词的用法,我也不好下定论。总之在我的工作经历中与考评专家共同研究的就是写“参照”而不写“参考”、“依据”这词。至于项目的符合(包括您说的密封性),这个我没法定论,毕竟人和人理解方式可能不同。举例来说某些设备上有个电接点压力表,那这个表我能够按照电接点压力表做全项的检定或校准吗?一般的情况应该是只用出个示值部分的校准对吧。校准的好处就是这个外观或功能有咱就做,没有咱就不做,或者做不了咱也不做,但决不会无中生有。外观或功能的事情,由使用方自行确认。(我就更不想吐槽那些搞PF判定的了)
出校准当然可以按照相应的K(t)值来,不用按照规程后面的表。要不为啥是校准呢!校准就是为了带一些检定规程里没有的修正因子才做的。就像可燃气体报警器,规程里没说乙炔,那我有乙炔的修正因子,带修正给乙炔探头出校准证书,那肯定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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