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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近期各地计量机构频发声明,除了声明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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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员 发表于 2024-12-11 20: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闻专员 于 2024-12-12 08:41 编辑

声明

尊敬的用户:近期,有客户反映本院的网站被不法分子冒用,给广大客户带来了困扰和潜在的风险。在此,我院郑重声明并公告如下:

1. 经核实,test.sdqitest.com/index.html并非本院授权或运营的网站。该冒用网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与本院官方网站相似的页面布局、标识和内容,意图误导用户,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2. 本院一直秉持合法合规的经营原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对于这种冒用行为,我们表示强烈的谴责,并已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本院保留追究违法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 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请您务必谨慎识别网站的真实性。请认准本院的官方网站http://www.sdqi.com.cn。我们将一如既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客户利益。

4. 如您发现任何可疑的网站或收到可疑信息,请立即停止操作,切勿随意提供个人敏感信息或进行任何资金交易,并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31-51758013。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并不断加强网站的安全防护措施。感谢广大客户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4年11月29日

https://mp.weixin.qq.com/s/TbuESbFKGzmsDRPUOZHOXA

严正声明

近日,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接到举报,发现有多起不法分子假冒本院名义,使用伪造本院印章,出具虚假检定/校准证书及检验检测报告,并伪造本院“证书防伪查询系统”,以假乱真。不法分子通过虚拟电话,明码标价,大肆推销虚假证书,诱骗存在侥幸心理的单位或个人,购买虚假证书报告。对此,本院严正声明如下:

第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假冒本院名义,伪造印章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开展任何业务以及出具任何虚假检定/校准证书、检验检测报告以及伪造本院“证书防伪查询系统”的行为,均已涉嫌违法犯罪。对此,本院已组织专业法律团队,收集相关证据,并将采取必要的民事、刑事法律措施,坚决打击上述违法犯罪行为。本院严正警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第二,本院有严格的证书报告及印章管理制度,请各检定、校准、检验检测业务需求方务必通过本院官方认可的途径提交检、校、测申请及领取报告,本院不对任何非由本院官方渠道提供的检定/校准证书及检验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本院有完善的证书防伪查询系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证书真伪查询,方法一:电子证书可通过打开我院官方网站“www.hnjly.com.cn”或“hnjly.scjg.henan.gov.cn”点击“更多服务”后,在“证书真伪验证”功能处,上传证书PDF原件进行验证;方法二:通过手机扫描证书首页二维码进行查询,查询界面会显示网址为“www.hnjly.com.cn”,任何显示其他域名或不显示域名的用于查询本院证书真伪的“证书防伪查询系统”,均系伪造,域名主体单位已涉嫌民事、刑事违法犯罪,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对于购买、使用虚假检定、校准、检验检测证书报告的行为,不仅会助长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还会给机构本身带来下列风险:检验检测机构会面临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为“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不仅会面临罚款风险,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撤销相关资质;认证认可机构会面临撤销资质的风险;产品生产厂家不仅会面临罚款风险,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来源可疑的检定/校准证书及检验检测报告,敬请与本院取得联系。在此,感谢社会公众向本院提供不法分子的相关线索,本院亦将协助您进行证书报告的鉴别工作,电话0371-89933000

敬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受骗,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请您务必保留相关证据,与本院取得联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线索提供及证书报告鉴别联系方式:

行 政 管 理 部:0371-89932921

法制计量办公室:0371-89932830


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11日

https://mp.weixin.qq.com/s/du5S899x187CaTiVRJgD0g




关于不法分子伪造我司商标出具虚假证书的声明

近期,我公司(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发现市场上存在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使用我公司相关商标出具虚假校准证书的情况。伪造校准证书及证书专用章、伪造人员签名、篡改校准证书等此类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我公司以及相关客户的合法权益,损害我公司品牌声誉,严重误导了广大消费者和相关企业,干扰了计量校准市场的秩序。
基于此,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声明如下:

一、严厉谴责一切冒用我司名义、使用我司相关商标出具虚假校准证书的行为,针对上述冒用我司名义或使用我司商标出具虚假校准证书的违法行为,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相应法律措施,追究涉事企业及个人的侵权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集产品检测、计量校准、质量认证、技术服务为一体,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质量提升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我司一贯秉持诚信、公正和专业的行为守则,坚持“服务为己任,规矩成方圆”的服务理念,设有专人负责校准证书的核实和验真事项。如您对以“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校准证书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存有疑虑,可以通过我司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或联络我司质量管理部进行核查,联系电话:0371-67597272。

三、现将我司发现的虚假证书的样式公布于下,我司将密切关注伪造证书情况,对有关侵权责任人及侵权行为将持续取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诚邀各有关单位及人士对冒用我司名义或使用我司商标出具虚假校准证书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计量校准、检验检测行业的市场秩序。


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https://mp.weixin.qq.com/s/oDJ3q2iZkitFc4BwzIoG5w

关于打击冒用上海市质检院名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声明


近期,我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质检院,注册商标及英文缩写:SQI)发现,市场上存在冒用我院名义、使用我院相关商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伪造检测报告或证书编号、篡改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检测市场的秩序,侵害了我院以及委托我院进行检测服务的客户的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冒用我院名义或使用我院商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我院将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为国内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校准、体系与产品认证、标准化服务、培训与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技术机构,我院一贯秉持诚信、公正和专业的行为守则服务于政府、市场和广大客户,同时设有职能部门跟进检测报告的核实和验真事项。如您对以上海市质检院名义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存有任何疑虑,可以通过我院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或者及时联络孙女士,联系电话:021-54263570。

诚邀各有关单位及人士对冒用我院名义或使用我院商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共同维护检测市场秩序。

特此声明!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4年09月04日

https://mp.weixin.qq.com/s/h9L0GZwrH8Ogr0aKkcsQdA

cherky 发表于 2024-12-11 21: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之徒,胆大包天、急需整治。
liujiazhu666 发表于 2024-12-11 21: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之徒,胆大包天、急需整治。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12-12 08: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然卖假证书一大堆,毫无道德底线
吴绍明 发表于 2024-12-12 08: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圈内人,一笑而过
hushunjie 发表于 2024-12-12 08: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乱的一批,违规违法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处罚部门,整个行业乌烟瘴气
sunrry 发表于 2024-12-12 09: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乱的一批,违规违法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处罚部门,整个行业乌烟瘴气
紫墨水 发表于 2024-12-12 09: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证书的防伪什么的不是都有做吗?怎么还有假冒的?
多彩的风筝 发表于 2024-12-12 0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之徒,胆大包天、急需整治
计量小白萝卜 发表于 2024-12-12 10: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之徒,胆大包天、急需整治
猴猴小恶魔 发表于 2024-12-12 11: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乌烟瘴气,全是混水
sunnyman2020 发表于 2024-12-12 12: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内行之人干的
TAGCJC 发表于 2024-12-12 15: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各行各业都有“贩子”---可是内部有人才能干贩子
alin72 发表于 2024-12-12 22: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假成本太低,加上客户本身不重视。恶性低价竞争的必然结果!
斤斤计较 发表于 2024-12-13 12: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守住底线的人吗?
八一八 发表于 2024-12-16 08: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成本太低了,建议早日修改计量法,把这些出假证书的罚的倾家荡产
假证书危害了中国仪器企业的产业升级,危害了计量行业工程师队伍,危害了全产业链的数据准确
xuchuanyu0 发表于 2024-12-18 17: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之徒,胆大包天、急需整治
lb0324 发表于 2024-12-20 15: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良乙方+不专业甲方+恶性市场+监管疏忽
知了 发表于 2024-12-21 23: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是工信部的活~
如果是国内应该追究网站主和域名还有空间服务商的法责。
btk1122 发表于 2025-1-10 14: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应该行政部门管的
微信用户 发表于 2025-1-15 10: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内部人懂得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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