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ISO9000的几点体会 -----审核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贯彻ISO9000是推动组织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GB/T19001-ISO9001:2000标准颁布实施已两年多了,根据本人审核和审议工作经历,把审核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体会写出来供大家参考,不对之处请予指正。 一.关于4.2.2质量手册及QMS文件的编写
在审核、审议中往往发现,有些企业组织的Q手册或程序文件面孔一样,错误也一样。有些QMS文件特别是Q手册写的过于原则,过于抽象,看不出有企业的任何特点。但是审核组没有向受审核方指出,我认为不妥。审核组必须明确向受审核方指出其问题,这有利于组织的改进提高。问题的原因有组织/企业的责任,也有咨询的责任(这里是客观分析,不是要审核组去追究谁的责任); 一般讲咨询师对标准较熟,对企业不够了解;而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够,对企业自身/产品较熟悉。
从我在企业多年从事管理工作经验,以及后来从事咨询和审核、审议的体会,我认为主要是二者的结合与QMS策划时文件编写指导原则不明确所致。二者的结合需要双方的配合,需要必要的运行和改进时间。
QMS文件编写应当注意“符合、适宜、有效” 。 符合:首先要符合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不符合怎能通过ISO9001:2000的认证。
适宜:手册,特别是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一定要与企业和产品相适宜,才能便于运作,有可操作性。企业规模不同,人员构成不同,性质不同,管理特色是不一样的;产品,是高精尖产品,还是一般普及性产品;是IT产品还是机械产品;是销售服务还是设计开发 ;还是宾馆餐饮;产品不同,管理不同,质量保证特色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不同,其QMS文件差别是很远的。比如:同样是7.5.3,在机械厂和工贸公司或公安局他们的表现方式是截然不同的;就是同行业不同的两个组织(或企业)其表现方式也不会完全一致,有的可能要用标牌来标随工单即可表示。再如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检查要不要确定首件,进查几件查什么项目,如何记录在机械厂的文件都应描述清楚;在工贸公司则没有这个必要。
有效:QMS文件编写的效果,可以通过内审、管理评审、通过顾客满意;以及外部认证审核进行评价;如果能促进组织的管理,有利产品质量提高,增强顾客满意,运行就有效;否则或者说明QMS运行有效性差,或者说明QMS不够充分不太适宜,有文件应修改完善,持续改进其有效性、适宜性。不少审核组对此重视不够,只在文"QMS文件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在审4.2.1/4.2.2/4.2.3 时均未向受审核方指出,这不利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我认为,发现此类问题,在审管理层或主管部门时,在肯定QMS文件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同时,应当面指出QMS文件符合企业/产品方面的不足。如:7.5.3/8.2.3/8.2.4 等方面可操作性差,提请受审核方注意改进;这才符合ISO对审核员的要求;符合认证中心对企业的承诺----促进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关于6.2的审核
有的审核员在审6.2时,只审核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审核培训的有效性与记录的保持。
我认为这是对标准理解不全面所至。标准6.2的重点是“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所以审核时应当查:
(1从事质量工作人员能力的确定;
(2是否采取培训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要求.
(3采取培训或其他措施的有效性评价
(4员工对本职工作重要性认识,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做贡献或努力的情况.
(5查人员是否胜任s
(6培训等相关措施记录的保持
注意:
1.能力可以从接受教育的程度(也就是常说的学历)、培训(包括各种专业培训)、技能(包括各工种技术水平等级评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或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或电工本、司机驾驶执照、计量员证等)、经验(包括**年的相关工作经历等)来证实。
2.可以查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但6.2决不单单指培训,还可以采取调动/调整有相关工作资历的人员来满足该岗位能力的需求。对于小型企业无年度培训计划就开不合格是不妥的,是不符合标准本意的;只实施了必要的培训就可以,就不必开不合格。
3.有效性评价也决不单单是指培训有效性评价,还可以包括业绩的评价,或现场操作技能的评价,重要的是看员工是否胜任 。
4.特别应注意,审核组汇总后一定要评价:组织的各部门从事质量工作的人员是否能够胜任,还是基本胜任。审核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才能通过查阅相关人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以及相关部门核发上岗证,技能等级证等判断员工是否胜任。比如:汽修企业GB/T16739规定很清楚,一类汽修企业,经理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从事汽修业4年以上或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质检人员不少于3名,检验员 必须取得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资质;维修工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资质)证上岗, 高级工≥20%,中级工≥40%等。可审核、审议中,就发现个别审核组/审核员对此不甚了解,审核有年度培训计划有实施即予通过,既未审核到GB/T16739 对人员规定的要求也未向管理层/主管部门指出其不足;这会使受审核方认为我们不懂汽车修理,看不起我们审核组的,应当引起的我们重视!至于开不开不合格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6.2的审核不到位,也说明审核组专业能力不足;笔者审核、监督审核与审议时就发现过此类问题。但在审议时也看到有的审核组做的不错,在与管理层沟通时明确指出:总体看人员是胜任的,但个别重要岗位能力不足,应补充必要的管理/技术人才;这增强了企业最高管理者引进人才的决心,有利企业发展的后劲,得到企业的认可 。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3-21 14:1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