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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j600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4-1 00: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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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的计量法草案对企业标准器(内部传递标准没有要求)不用建标?
发表于 2007-4-1 10: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案和最后的可能有很大差别,所以我认为先不要急的去揣摩。
发表于 2007-4-1 10: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glj6002 的帖子

我的看法:
1、新计量法在制定过程中考虑和国际标准接轨问题;
2、测量不确定度在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重要性;
3、在建标过程中更加规范;
4、计量工作有法可行、有据可依,分工更细、责任加强。
发表于 2007-4-2 13: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glj6002 的帖子

新的计量法尚未公布,目前按现行有效法规执行
发表于 2007-4-3 15: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内部建立计量标准还是需要的,关键是建立标准时当地的行政管理部门不要刁难、压制企业建标,这样才能使得企业真正的自觉地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
QHWYHQL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4-11 11: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计量法尚未公布,目前按现行有效法规执行
发表于 2007-4-11 17: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dm88 的帖子

支持,很多企业愿意建标,但不愿意负担许多多余东西
xgs1980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4-12 22: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见解,只要企业有这个能力,人\机\料\法\环都达到了要求,建不建标好象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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