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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关于建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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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hlong 发表于 2008-9-19 1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专家:力值计量传递中,如试验机类拉、压和万能试验机建了标,抗折、拉力、压力试验机要另建标吗?
风吹石 发表于 2008-9-20 15: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建立的是《**等级测力仪标准装置》,就不要再去根据被检的试验机的类型去建标了。
 楼主| dbhlong 发表于 2008-9-20 15: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这样认为,只要所建标准函盖被建计量器具,应该是可以的。力值应该不等同于硬度,硬度有布氏、洛氏、维氏-----他们各自是独立的标准。
jingity 发表于 2008-9-20 16: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已建标准的精度及量程范围包括其它几类设备即可,不需另建标准。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8-9-21 14: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dbhlong 的帖子

要能满足:JJG139-1999拉力、压力万能材料试验机检定规程、JJG157-2008非金属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检定规程、以及JJG476-2001抗折试验机检定规程的要求。只需申请测力装置标准建标。
xyb88 发表于 2008-9-22 16: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dbhlong 的帖子

一般来说,主标准器相类似甚至是共用的(相对于开展项目),计量标准命名规范中又有的,可以合并建标,其它情况下考核单位可能不会受理.
ghb800 发表于 2008-9-22 16: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根据规程判断,规程上面说明竜检的,就不需要再建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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