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国防计量技术机构和国防校准实验室:
按照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主管部门要求,从2008年10月1日起,将根据GJB6465-2008《计量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的要求对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进行职业资质管理,为此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定于11月18日~21日举办首次国防初级计量师资格鉴定考试(工作流程见附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凡符合GJB6465-2008《计量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中国防初级计量师报名条件或持有效计量检定员证书(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均可申请资格鉴定考试。申请人须认真填写“计量人员资格认证申请表”,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2寸近期个人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报所在计量技术机构。
计量技术机构应于9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国防初级计量师认证申请人报名材料的审核与申请表的盖章确认,填写“国防计量师资格认证申请人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电子及文本文档)与报名材料于9月28日前送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管理机构。
二、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管理机构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不予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管理机构对国防计量师资格认证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填写“国防计量师资格认证申请人资格审查意见汇总表”,并于10月17日前将审查意见汇总表(电子及文本文档),连同计量技术机构的国防计量师资格认证申请人汇总表和申请人报名材料报送考核办。
三、考试实施
1.发放准考证
考核办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管理机构报送的国防计量师认证的报名材料进行汇总,于10月21日前将审查结果在考核办网站公布,10月24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准考证和不合格人员的结果通知书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管理机构在10月31日前完成准考证和结果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2.考核专业项目
本次考核主要面向几何量、热学、力学、电磁学、无线电电子学、时间频率六个专业。化学、光学、电离辐射、声学四个专业根据报考需要可在本年度安排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11月17日9:30~18:00到指定地点报到,11月18日~21日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 | 科目 | 考试形式 | 备注 | 11月18日 | 计量基础知识 | 计算机考试 | 按批进行,上午8:30开始 | 11月19日 | 计量专业知识 | 计算机考试 | 按批进行,上午8:30开始 | 11月20日~21日 |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 现场操作 | 按顺序进行,上午8:30开始 |
4.考试地点
报到地点:报考几何量、热学、力学专业的考生到北京军事科学院招待所(010-66767928,66767929)报到;报考电磁学、无线电电子学、时间频率专业的考生到北京市玉泉路七号院(010-66864163)报到。
考试地点:计算机考试的科目在中航一集团304所(报到地点与考试地点之间有专车接送考生)进行;
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按专业分别在计量技术机构进行。
5.参考资料
国防初级计量师考试大纲.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考核办公室;
计量培训教材. 原子能出版社。
五、考试费用
考核费300元/(项·人),考核期间食宿费自理。考生报名时,通过银行电汇到下面账号:
开户行:工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号:0200004509014414717
单位: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六、其它
1. 申报项目请按GJB6465-2008《计量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附录A填写。
2. 文中涉及表格可在考核办网站www.gfjl.com.cn下载。
3. 成绩查询:考生可在12月26日后登录考核办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核办不另行通知。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考核办联系。
联系人:杜耀蕊 陈敏思
电话:(010)62459321 62457165
传真:(010)62456918
附件:计量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工作流程(2008年)
二OO八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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