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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废检定规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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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 发表于 2007-6-30 10: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查找和下载最新检定规程的时候,总是发现一些作废的规程仍然在目录中,建议是否能对其进行自动删除,这样可使目录中始终保持的规范均为现行有效般本。
duomeiti 发表于 2007-6-30 11: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旧的规程有参考价值,在新旧规程对比中能用的上。所以,旧规程不能完全删除。
树林 发表于 2007-6-30 11: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凡 的帖子

从导航理面去找,那里面都有更新的。
 楼主| 一凡 发表于 2007-7-1 20: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的指导。
wendy 发表于 2007-7-2 08: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就会有人还特意找旧规程的
曹敏进 发表于 2007-7-2 09: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对已废弃的规程明显,不要让人误用,并在旁注明有效的版本和连接
床前明月光 发表于 2007-7-2 22: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曹敏进 于 2007-7-2 09:46 发表
提示对已废弃的规程明显,不要让人误用,并在旁注明有效的版本和连接


赞同该提议,应该非常有用.
不过,"提示对已废弃的规程明显"中的"明显"似笔误,应改为"明示"或"明显标示".
jiliangpg 发表于 2007-7-6 18: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旧规程确实是有参考价值,许多研究计量学问题的学者经常会从旧规程中得到启发,尤其是研究新旧规程有什么变化的时候需要。
但建议将旧规程做上特殊标记比如红色标记,即让人可以利用,又不至于用错规程,提高我们论坛的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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