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厂项目中只要有一个项目是校准,就不会出现交通费了。校准费的弹性太大了,完全可以消化交通费
回复 26# 狼烟
大实话。
回复礼匪
这个应该不是理由。
同样的检测量,如果打包给检定机构的,收费可打折,交通费用也 ...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0-5-20 08:15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这怎么不是理由说来听听啊。
为了竞争的需要,不要说减免,亏本也要做,并不是说亏本做下来的价格才是合理的
计量检定收费的有关规定
一、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无论合格与否,被检定单位均应缴纳检定费。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如由检定机构进行修理,已收取修理费的,再次检定不得收取检定费。
二、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现场检定的,被检定单位应提供满足检定所需要的场所、环境条件、交通运输工具、辅助人员等相关条件,并负担检定人员的差旅费、检定设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支出的有关费用(双方可签定相关协议)。
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没有不可抗拒原因,而不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安排的周期计划送检的,检定机构在检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的检定费。
四、已列入周期检定计划的计量器具,检定机构拖延当地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检定期限,送检单位有权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缴部分或全部检定费。
(一)拖延1-15个工作日免缴30%的检定费;
(二)拖延16-25个工作日免缴50%的检定费;
(三)拖延25个工作日以上免缴全部检定费;
(四)拖期70个工作日以上,按检定收费标准的2倍赔偿送检单位;
(五)需要修理的计量器具,修理时间由双方协商,不受检定期限限制;
(六)检定机构因不可抗拒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检定,经有关部门审查属实,不受以上有关规定限制,但应及时通知送检单位。
五、送检单位要求出具检定规程规定以外的检测数据,经检定机构同意,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的检定费。
六、检定收费中包括检定证书费。丢失检定证书要求补发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经原检定机构核实后可予以补发。由于补发证书中的相关内容和数据等,需要重新查找原始资料,核实、计算检定数据,故要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为150元。
七、送检单位应自收到检定机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检定费,并领取计量器具。逾期不领取者每日按检定收费标准的2%加收保管费;超过60日每日按检定收费标准的4%加收保管费;超过6个月不领取者,按无主处理。
八、仲裁检定收费按不超过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2倍收取。校准和测试收费由检定机构和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双方协商议定。
出检的交通费用在早期的(92年左右)收费标准中可以加收20%的检定费,那时候下厂检定的少,交通工具也很薄弱,因此如果有则多为企业过来接的,且业务指标也没要求,交通费也就不收了。
2002年后的国家收费标准中关于交通费等收取是双方协商收取,没有进行量化,导致以后出台的省收费标准也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的,以前我们有在收这部分的检定费,如加油机检定,后来审计局的同志审计的时候认为,出检的话不能一概按照20%收,地点有近有远,时间有长有短,应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收取,如果是出车费用的话,则应该根据车辆情况定出一公里收多少钱等等。。。实际操作比较繁琐,本地区的也的确不是很远,索性就不收了。至于省市级下厂检定要收交通费,我认为也是合理的,毕竟对于你一个厂的费用减免200元的话,对于全省全市的减免费用就是几万甚至几十万了。
如果要节省支出,建议还是把同类的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进行压缩,减少要求下厂的频率。
我们这边是收的,而且很贵,特别是地磅检定的时候收的还是比较多的,距离20公里,做个100T的地磅要收1500RMB,感觉很高。
收费标准里明确规定是可以收取在。
国家有规定的。
流连 发表于 2010-5-19 20:41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也是按这个执行的
回复 1# 吉利阿友
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
六、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现场检定的,被检单位应提供满足检定所需要的场所、环境条件、交通运输工具、辅助人员等相关条件,并负担检定人员的差旅费、检定设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他支出的有关费用(双方可签定相关协议)。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的计量检定不得加收上述费用。
不同省的收费标准可能不一定相同,应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我们这里一般都要收取。如果厂家不愿意交这笔费用就得出车接检定员到现场。
我们这里也是要收取一定的出检费用,近处市区内不收,外地由于出车费和住宿费比较高,才收取。
这个就是检定与校准的区别。国家垄断的结果,人家一定要收,那你也没辙呀。你又不能不送吧。
适当的收取还是必要的!
本帖最后由 dbhlong 于 2010-5-21 18:29 编辑
回复 14# 吉利阿友 我们这的收费标准里的确有 :现场检定,被检单位应提供满足检定所需要的场所、环境条件、交通运输工具...(双方可签订相关协议)。过去单位经济吃紧,要车没车,交通的确有困难,非得企业提供交通不可,要不不能及时上门,只有等;现在可不一样了,提不提供交通工具都基本能满足企业要求。所以更不会特别向企业提交通工具、安排住宿的事了。
我们公司也会被收交通费,不过计量所都有正规发票出具,本人觉得很正规,报销也说得过去!
好象还好吧,每次他们都是一路检过去,不只检我们这里一家公司,收点也是应该的,不过检大的汽车衡时费用就有点贵了,有一两千。。。。。
我们计量所没有收取交通费,虽每年有收入指标,但从没收过,我建议适当收取,毕竟检测费用还要打折,
要收费,除非是厂家自己来拉设备和检定员,不然油钱,车辆损耗费叫我们自己掏腰包?
收费标准规定的检测费用并未考虑现场检测时来回费用,因为这些费用是不确定的。比如:去30公里外的现场,和去300公里外的现场,费用肯定不同。
我认为这笔费用应该收,但技术机构应该提前与企业沟通好具体数额。
原则上是要收取的。具体可以和企业谈。
回复 44# jetgfjl
说的相当的好呀。
是的,收费是该按车次收/公里数收/还是按检定费比例的多少来收取呢。
说出了争论的关键了。
我们一般是按照检定的价格额外收取20%的下厂检定费用,一般都打在检定费里的,不另外列支。
我们这里收交通费的。不然就是厂家来车接我们。
交通费加在检定费里了,一张发票。
计量所,检测机构下厂都是收路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