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铅封问题
请问各位老师,最近检到一台智能收银秤。外观和铅封位置如图1,然而现实它将称重显示与打印机独立开来如图2,铅封位置也变成了在这个机构的下边。那么这台秤是否存在与其型式批准证书不符的情况?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型式。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型式批准。个人认为这台秤在结构上有明显的变动、打印功能由原来和称重部分集成改为了独立部件,可以送检人说明情况。再严谨一点儿需要参考相应形式评价大纲,如果大纲中有相关条文要求的话就可以认定与型评证书不符合。 根据规程要求直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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