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ec 发表于 昨天 17:53

校准报告中的数据对齐

请教一下,假设待校仪器分辨率是0.1 V, 标准值为10.0 , 实测值为10.1, 最大允许误差为+/-0.12 V, 不确定度0.02 V
请问,报告的时候标准值, 实测值,最大允许误差 要不要进行位数对齐?即都保留1位

标准值下限值实测值   上限值不确定度

10.0       9.9   10.1      10.1      0.02

路云 发表于 昨天 22:11

根据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第5.3.8.3条之规定,在计量单位系统的情况下,最终测量结果的末位,应修约至与不确定度的末位对齐。不过,被校仪器的分辨力是0.1 V,这个0.02 V的不确定度是怎么评出来的?光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这一项,都不可能这么小。估计是瞎编出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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