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计量检定就使用 天然气加气机被查封
作者:石家庄日报 2008-04-28
近日上午,石家庄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河北省计量院一起组成执法小组,对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压缩气分公司的加气设备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这里销售天然气的5台压缩天然气加气机,都没有经过计量检定,为不影响石市天然气供应,执法人员当场将部分机器予以查封。
昨天上午10点多,执法小组来到位于东开发区卓达服装工业园附近的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压缩气分公司。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里的5台加气机,2台是2004年投入使用的,3台是2007年投入使用的。但这5台机器,从投入运行至今,一直没有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这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曾经想找专门的检测机构来检定,但在石家庄没有找到。这5台压缩天然气加气机,一直是由厂家来维修调试的。
在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天然气的计量密度数值,但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说,他们不知道该数值是多少。这个数值在购买加气机时,厂方已经调试好了。厂方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没有提供具体数值。河北省计量院的工作人员说:“压缩天然气加气机质量流量计中密度这一数值,是非常重要的。同样体积的天然气,密度越低,意味着天然气越轻,也就消耗得越快。所以必须知道密度数值,才能检测出该公司的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是否符合国家计量标准。”
在该公司,执法人员一直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希望他们提供天然气的密度值,但直到下午两点多,该公司也没有提供。
石家庄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14条同样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也是不允许的。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压缩气分公司使用的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没有经过检定就投入使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将该公司的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查封。石家庄市质监局计量处的负责人说,天然气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该公司的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是不是缺斤短两,一定要追查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