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0-10-15 13:37 编辑
你是从哪里搜来的“校准属于工业计量”?农业、商业领域都没有校准了吗? 说的是检定与校准,你却说法制计量与工业计量,纯属偷换概念; 自己爬上22楼去看看清楚,到底是谁先扯出来的“法制计量”和“工业计量”。我说从法制性的角度说,在当下的检定与校准仅仅是法制计量与非法制计量的区别。有错吗?这偷换什么概念啦?你自己有没有偷换概念? 地方检定规程与地方标准虽同属地方标准,但其性质不同,出具检定证书需要先计量建标经过考核合格,并经过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才能出具检定证书,其计量行政部门的授权区域也只是其市场监管范围内,计量授权证书上的授权区域是明确的,这个难道你不知道? 以第三方身份,向社会开展非强制检定和(或)校准技术服务,出具校准证书,除了可以通过CNAS能力认可外这一途径外,难道不需要通过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吗?既然需要通过授权,你要不要先建立所开展的检定/校准项目的计量标准,所建计量标准要不要通过上级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既然国家和本行政区域都没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异地的检定规程技术上能够满足本地区开展非强制检定/校准的需求,你又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的哪一条哪一款之规定,禁止当地的计量技术机构依据该异地的检定规程建标? 除一些国家级的计量机构是授权区域是全国范围外,其他基本都是本省或本区域,你一个地方检定规程能到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去申请授权区域为全国? 我什么时候跟你说了要在全国范围内授权呀?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授权,哪条法规说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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