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6-2 03:42 编辑
事情并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楼主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检测机构可对外开展校准业务?是否只要标准器具溯源至国家基准即可开展对外校准业务,还是必须通过CNAS认证才行?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楼主所说的单位是检测机构,而不是校准实验室。目前检测机构对外开展校准业务的几乎没有,但校准机构的检测项目经CNAS能力认可,对外出具带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的到是不少。如果所建立的自己企业的最高计量标准,通过了政府或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则可以对内开展检定/校准业务。如果所使用的计量标准没有建标,只是定期送检或送校,则可以对内开展“内部校准”业务。19楼“年丰”量友说:“标准器经过正确的量值溯源就可以做校准,所以有没有CNAS都可以出具校准报告。”这要看对谁出具校准报告,对自己内部出没有问题。但校准项目如果是经CNAS能力认可,则对外出具的带有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带有第三方校准机构的属性,国际互认。如果对外出具的不带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客户如果认可,那也只能算是一、二方的互认,仅受《合同法》的约束。企业如果建了标,其授权范围也仅能对内出具《检定/校准证书》,而不能对外。 建标是法制计量的监管要求(主要是针对检定),其授权范围等都必须按照法制计量的游戏规则来操作与实施,但也只是国内有效。CNAS认可是国际权威组织授权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第三方向社会提供检测/校准技术服务的检测/校准实验室的能力认可,属自愿性质,但国际互认。CNAS对检测机构的“内部校准”项目只会进行确认,而不会进行认可,它是不能对外的。 |